人物:釋同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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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全臺詩
林維朝(1868~1934),字德卿,又字勞生,號翰堂,別署怡園主人,嘉義縣人。
七歲從林逢其學(xué),遍讀經(jīng)子,學(xué)作八股文及試帖五言詩,喜覽小說,并好圍棋、弦管樂曲。
光緒十一年(1885)創(chuàng)辦「鳳儀社」國樂團(tuán)為祭孔樂局。
光緒十三年(1887)取中縣學(xué)生員。
十九年(1893),督帶鄉(xiāng)勇,同新港縣丞陳仁山直搗樸仔腳轄內(nèi)溝尾寮莊匪首黃矮。
二十年(1894)甲午戰(zhàn)爭后,受任為打貓西堡團(tuán)練分局長,乙未割臺(1895),攜眷返回福建原籍。
明治三十年(1897)以水土不服,加上懷鄉(xiāng)心切,乃挈眷歸臺。
明治三十一年(1898)任漢文教師,明治三十三年(1900)辭教職,任港區(qū)街莊長。
三十五年(1902)授紳章,四十一年(1908)獲聘為嘉義廳參事。
大正六年(1917)改「登云書院」春秋二季之樂局為「舞鳳軒」,獎(jiǎng)倡港北管劇團(tuán)。
十二年(1923)與港文人共組「鷇音吟社」。
生平著有《勞生略歷》、《初囀集》、《怡園吟草》,編有《怡園唱和集》等。
2006年林維朝曾孫媳陳素云選錄編訂其生平作品為《林維朝詩文集》,由國史館出版。
〖參考張子文等《臺灣歷史人物小傳:明清暨日據(jù)時(shí)期》,臺北:國家圖書館,2003年12月;陳素云主編《林維朝詩文集》,臺北:國史館,2006年11月。
〗茲以陳素云編《林維朝詩文集》為底本,參考《初囀集》稿本、《怡園唱和集》稿本,以及黃哲永先生收藏之《怡園吟草》,與《臺灣日日新報(bào)》、《臺南報(bào)》、《慶饗老典錄》、《采詩集》、《櫟社課卷》、《東寧擊缽吟前后集》、《臺灣詩鈔》所刊登林維朝詩增補(bǔ)編校。
(江寶釵、陳素云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