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釋明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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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新續(xù)高僧傳·遺身篇第七之一
釋普照,未知何許人,亦不詳其姓氏。
初梁武帝時,有釋寶志者,屢見神異,卓錫斯山,故舊有志公庵。
明嘉靖時,圯廢已久,荊榛叢雜,狼虎窟之,人不敢近。
照乃審跡尋址,燔其林莽,搆廬而居,纂修其緒。
虎猶群聚,高據(jù)洞穴。
照斷臂祭之,虎乃散去。
人謂誠心所感,自是游跡復(fù)通,志公之業(yè),賴以弗湮。
至萬歷間,其徒明律復(fù)張拓之。
后妙峰液銅為殿,卜吉山中。
明律以庵基山場田畝,悉獻(xiàn)之。
而寶華山之名始著。
魏浩 朝代: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陜西咸陽人,號龍巖。
幼善記誦,長通經(jīng)史,兼明律算,工詩賦書法。
隱居不仕。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40—? 【介紹】: 明江西臨川人,字汝德,號繼峰。嘉靖三十八年進(jìn)士。隆慶初,官刑科給事中,諫用中旨定罪及廠衛(wèi)密察部院諸官事。萬歷中,官至刑部尚書,輯嘉靖三十四年以后事例與刑名相關(guān)者為《問刑條例》。卒謚莊僖。又有《刑書會據(jù)》。
維基
舒化(1539年—1589年),字汝德,號繼峰,江西承宣布政使司撫州府臨川縣(今江西省撫州市)人,嘉靖己未進(jìn)士。
萬歷間官至刑部尚書。
卒謚莊僖。
江西鄉(xiāng)試第二十六名舉人。
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中式己未科三甲第十四名進(jìn)士,授職湖廣衡州府推官,改任鳳陽府推官,候補(bǔ)升戶科給事中。
隆慶元年(1567年),任刑科右給事中。
隆慶三年,改任兵科右給事中、戶科左給事中、刑科都給事中。
隆慶四年(1570年),請求釋放被囚禁的大臣鄭履淳、李芳,等到朝廷會審,又請求釋放李巳,幾人都得到寬恕。
當(dāng)時高拱執(zhí)政,路楷、楊順因處決沈鍊而判死罪。
高拱想改變路楷處境,稱楊順是禍?zhǔn)?,楊順處死,路楷可以不死?div id="bqlyqdw" class='inline' id='people_51260_1_9_comment'>
舒化將獄案文件向高拱展示說:“白蓮教案中本無沈煉姓名,而由路楷加入。
故路楷確是禍?zhǔn)住?div id="gfyqj9c" class='inline' id='people_51260_1_11_comment'>
”高拱又提議寬恕方士王金等人罪過,舒化稱:“這是先帝的遺詔,假如想免罪,應(yīng)該怎么解釋?
”與高拱意見相抵,被貶出京城,任陜西參政,他因此上疏乞歸。
萬歷三年(1575年),出任山西按察使。
萬歷五年,改任河南按察使。
晉升為太仆少卿,又因病回鄉(xiāng)。
再由南京大理卿召至京師,任刑部左侍郎。
任內(nèi),云南、緬甸反叛平定,皇帝親臨午門樓察看俘虜。
舒化宣讀奏詞,聲音洪亮,抑揚(yáng)頓挫,萬歷帝非常賞識。
遇上刑部尚書空缺,皇帝親擬詔令錄用舒化。
舒化上奏稱:“陛下的仁慈出自天性。
知府錢若賡、知州方復(fù)乾因?yàn)榭嵝潭烙谑叀?div id="g2wnixp" class='inline' id='people_51260_1_22_comment'>
請求申命大小臣僚,讓他們各自遵守律法條例,不要濫施酷刑。
明律》一書,高皇帝在兩廂房中閱覽,親手更改、審定。
現(xiàn)在還沒有經(jīng)過詳細(xì)審議的案子就命令從重治罪,已經(jīng)審定了的案子又下詔指令加罪而后斬殺,這就是說法不值得為根據(jù)。
去年冬天不時下雨下雪,災(zāi)異頻繁出現(xiàn),過錯就在此處。
”皇帝下優(yōu)詔答復(fù)他。
遇上續(xù)修《會典》,于是他編輯了嘉靖三十四年以后事例與刑法名稱相關(guān)的案子三百八十二條,上奏皇帝。
皇帝下詔將它告示朝廷內(nèi)外。
萬歷十四年(1586年),舒化應(yīng)詔陳言。
請求皇帝「清獄訟,速訊讞,嚴(yán)檢驗(yàn),禁冤濫」,而以恪守天條、安撫百姓、回歸本源的圣心,得到皇帝嘉納。
神宗顧慮臣子欺罔,間或有人揭發(fā),就派遣官吏去加以逮捕,搜取證據(jù),文書累疊積壓。
舒化稱:“主上治政法則貴在抓住綱要,不應(yīng)當(dāng)侵?jǐn)_有司;徒然使人將過失歸咎于皇上,而下屬反而借機(jī)掩飾過失。
”潞王府的小校因事被兵馬司吏目鞭笞,皇帝惱怒,將吏目逮捕,投入詔獄,拷打致死,又將七名捕卒治罪。
舒化為此爭辯。
皇帝下詔將為首的一人治罪,其余皆得寬宥。
次年京察,南京科道抨擊舒化。
于是他多次上疏請求回鄉(xiāng),神宗不允。
遇上考察囚犯的事,他又開始辦公。
宦官中的貴人傳達(dá)皇帝的旨意要寬恕三十多名死囚,舒化爭辯主張不寬恕。
詔令最后依從了他的建議。
不久他稱病重,于是回到家鄉(xiāng)。
萬歷十七年(1589年)卒,朝廷追贈太子少保,賜謚莊僖。

人物簡介

簡介
姚思仁(1547-1637),字善長,號羅浮,秀水人。
萬歷改元舉人,癸未進(jìn)士,授行人,官至工部尚書、太子太傅。
著有 《京兆政略》《大明律附例注解》《菉竹堂遺稿》等,朱彝尊《靜志居詩話》卷十五有其傳。
明詩綜·卷五十九
字善長,秀水人,萬歷癸未進(jìn)士,除行人,選江西道御史,巡按山東、河南,升通政司參議大理少卿,應(yīng)天府尹,入為通政使,轉(zhuǎn)工部右侍郎,歷尚書太子太傅,有《菉竹堂遺槁》。
維基
姚思仁(1555年—1646年),字善長,號羅浮,浙江嘉興府秀水縣人,萬歷癸未進(jìn)士,天啟初累官工部尚書。浙江鄉(xiāng)試第四十名。萬歷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進(jìn)士。初授行人,二十年擢任江西道監(jiān)察御史,二十四年巡按河南,二十七年巡視紫荊關(guān)。三十年升通政司右參議,三十四年轉(zhuǎn)左參議,三十五年改大理寺右少卿,三十六年轉(zhuǎn)左少卿。四十二年起補(bǔ)原官,四十四年升應(yīng)天府府尹,四十七年升通政司通政使,三載考滿,給誥命。泰昌元年十月,升工部添設(shè)右侍郎,協(xié)理殿門工程,從吏部尚書周嘉謨之請也。天啟元年以明定陵工成,加正二品服俸,加右都御史。二年正月以明慶陵功,加升工部尚書,仍管本部侍郎事,四月正式任工部尚書,加太子太保。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76—1646 【介紹】: 明浙江山陰人,字季重,號遂東。
萬歷二十三年進(jìn)士。
知興平、當(dāng)涂、青浦三縣,累遷袁州推官。
后為九江僉事,罷歸。
居官通脫自放,不事名檢,遇達(dá)官大吏,疏放絕倒,不能自禁。
魯王監(jiān)國時,任禮部侍郎。
清兵入紹興后,居孤竹庵中,絕食死。
工畫,仿米家數(shù)點(diǎn)、云林一抹。
好以詼諧為文,仿大明律制《奕》,另有《陶》、《避園擬存》、《謔庵文飯小品》等。
滄海遺珠
王思任(1574—1646)字季重,號謔庵,又號遂東、稽山外史,山陰(今浙江紹興)人。萬歷年進(jìn)士,曾知興平、當(dāng)涂、青浦三縣,又任袁州推官、九江僉事。清兵破南京后,魯王監(jiān)國,以思任為禮部右侍郎,進(jìn)尚書。順治三年,紹興為清兵所破,絕食而死。為文筆意放縱詼諧,時有諷刺時政之作。詩重自然,才情爛漫,惜放縱太甚,著有《游喚》《歷游記》《王季重十種》等。
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季重,紹興山陰人。萬歷乙未進(jìn)士,知興平當(dāng)涂青浦三縣遷袁州推官歷刑工二部郎中出為九江僉事有避園擬存虞山詠
維基
王思任(1574年8月26日—1646年10月30日),字季重,號遂東、謔庵,浙江山陰縣(今屬浙江紹興市)人。明朝作家,官員。與李之椿、倪元璐、黃道周、王鐸合稱天崇五才子。明萬歷三年乙亥(1575年),七月二十一日辰時出生于北京西江米巷藥鋪中。出生時其母親唐氏夢有金星入懷,故小名叫“金星”。父親王東海(東海老人)時年四十六歲,思任為其六子。萬歷十五年(1587年),到北京讀書,成為黃洪憲之子的伴讀。由于王思任叔祖葬于宛平,他得以在應(yīng)天府參加鄉(xiāng)試。期間宛平知縣徐啟東亦出面保護(hù)他,命其在府學(xué)學(xué)習(xí),免受其他學(xué)子的攻擊(當(dāng)時明朝禁止異地鄉(xiāng)試)。萬歷二十二年(1594年),應(yīng)天府鄉(xiāng)試中舉。萬歷二十三年(1595年)聯(lián)捷進(jìn)士,同年娶楊維聰之孫女為妻。萬歷二十四年,擔(dān)任興平知縣,之后因母喪回鄉(xiāng)。萬歷二十七年,出任當(dāng)涂、青浦三縣,累遷袁州府推官。后來任江西九江僉事,一生三仕三黜。他生性滑稽,對人常是調(diào)笑狹侮,不加檢點(diǎn)。但每逢大事,又是氣宇軒昂。弘光敗走時,馬士英稱皇太后制,奔逃到浙江,王思任寫信痛罵他:“叛兵至則束手無措,強(qiáng)敵來則縮頸先逃……吾越乃報仇雪恥之鄉(xiāng),非藏垢納污之地也。職請先赴胥濤,乞素東白乃以拒閣下。”,當(dāng)時人心大快。又上書太后“請立斬馬士英”。魯王時,出任禮部右侍郎。隆武二年(清順治三年,1646年)九月二十二日,清兵破紹興城,王思任絕食而死。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666 【介紹】: 明末清初陜西寶雞人。
明天啟五年進(jìn)士,官至戶部侍郎。
順治元年,以天津總督駱養(yǎng)性薦,授原官,調(diào)刑部。
疏請新制未定之前,暫用《明律》,并請速頒恩赦,以免株連之風(fēng)盛行。
歷刑部、戶部尚書,官至國史院大學(xu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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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崇雅(1584年—1666年),字衡彬,號于姜,陜西寶雞蟠龍塬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同進(jìn)士出身。
萬歷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陜西鄉(xiāng)試舉人。
天啟五年(1625年)登乙丑科進(jìn)士,初授監(jiān)察御史,累官戶部右侍郎。
押運(yùn)漕糧時,因事丟官,后行賄得以復(fù)職。
明亡,降李自成。
南明安宗時,定「從賊案」,與高爾儼、衛(wèi)周祚等人皆被定案。
清順治元年(1644年)經(jīng)天津總督駱養(yǎng)性舉薦,授任原官,調(diào)刑部。
上疏說:「舊制,大逆大盜,決不待時,馀俱監(jiān)候秋后處決,未嘗一罹死刑,輒棄于市。
請凡罪人照例區(qū)別,以昭欽恤。
新制未定,并乞暫用明律。
俟新例頒行,畫一遵守。
」順治二年(1645年)又再次上疏說:「流寇暴虐,今剿滅殆盡。
恐寇黨株連,下民未獲寧止。
請速頒恩赦。
督、撫、司、道及府、州、縣各官,簡用務(wù)在得人,庶可廣皇仁,布實(shí)政。
」并得到圣旨準(zhǔn)予施行。
駱養(yǎng)性被控貪婪通賊,黨崇雅亦受到牽連,后判定為不實(shí)指控,免除其罪。
給事中莊憲祖彈劾黨崇雅庸弱無能,黨崇雅遂上疏請求辭官回鄉(xiāng),清世祖將其慰留。
順治五年(1650年)擢刑部尚書。
順治六年(1651年)加太子太保。
順治八年(1653年)調(diào)戶部,加少保。
順治十年(1655年)告歸鄉(xiāng)里,仍賜原俸。
數(shù)月后復(fù)詔還朝。
順治十一年(1656年)授國史院大學(xué)士。
順治十二年(1657年)再次上疏告退,加封少傅兼太子太傅銜。
入朝謝封,清世祖見其年邁,賜給黨崇雅一件御服,還跟他說:「卿今還里,服朕賜衣,如見朕也!
」即將起程時,又將其召見過來,賜以茶水,以溫和的話勉勵他,之后便命令大學(xué)士車克送其歸鄉(xiāng)。
順治十三年(1658)下敕書表達(dá)慰問。
康熙五年(1666年)卒。
羅大任 朝代:明至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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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大任(16世紀(jì)—17世紀(jì)),字小遜,號遁庵,江西南昌府豐城縣京堆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羅大任是崇禎三年(1630年)舉人,次年(1631年)成進(jìn)士,工部觀政,獲授庶吉士、檢討,值班經(jīng)筵,為崇禎帝撰寫講義,多次得嘉許。
某天他講解《寶訓(xùn)》完畢,崇禎帝命他講解《明律》;他取出《明律》中的「以」「準(zhǔn)」「皆」「各」「其」「及」「即」「若」八字各講解百多字。
崇禎帝動容地說:「朕聽《寶訓(xùn)》后感到舒暢,聞《令》后感到悲傷。
每個字有很多義例,為何不能用刑慎重?
」之后歷任詹事府諭德、國子監(jiān)司業(yè),管理敕書;并主持順天鄉(xiāng)試,得士人心。
崇禎十四年(1641年),崇禎帝臨幸國學(xué),他講解《易經(jīng)》的咸卦;兩年后(1643年)負(fù)責(zé)冊封益王朱慈??后告歸。
北京失陷,羅大任上吊自殺獲救;弘光年間改任中允、祭酒。
隆武帝繼位,升任他為少僉事、侍讀學(xué)士、僉都御史,管理南昌恢復(fù)剿匪,入朝擔(dān)任禮部右侍郎;到永歷帝即位后兼任詹事,隨行到滇京。
羅大任個性平簡易無城府,和藹有節(jié)操,南明滅亡后在林泉間優(yōu)游,蔡士英、郎廷佐多次出聘也不理睬,到八十二歲時去世。

人物簡介

新續(xù)高僧傳·明律篇第四之二
釋寂光,字三昧,姓錢氏,廣陵人也。
母感異夢而生,年二十一禮凈源,始出塵俗。
初從雪浪習(xí)賢首教觀,既徹宗乘,遍參名宿,紫柏、云棲皆相器重。
具戒于慧云,益精毗尼。
及邀帝眷,弘戒五臺,遂升副座助其教授,蓋其行解軼倫,詞旨玄鬯,律學(xué)中興,光有力焉。
尋以道貴潛修、功深宥密,乃閉關(guān)于小天臺。
面壁治心,妙觀有得,謂理窮虛悟,學(xué)歸實(shí)踐。
因發(fā)腳歷衡岳,登廬阜,江州眾信延住東林,池中白蓮不種自生,符遠(yuǎn)公再來之讖。
又與塔龕中得晉太尉陶侃所奉文殊金像,憨山目驗(yàn),為之作記刻石。
復(fù)徇眾請,移錫衡山雉潭。
相傳潭下有龍,時見怪形,光為說戒,竟自馴伏。
晉藩聞之,遣使迎迓,戾止清涼,為建龍華大會,宏敷戒席。
藩妃齋肅,供紫伽黎。
回駐維揚(yáng),興石塔寺,掘地得舍利小金塔及斷碣,有“坡公石塔得三昧”之語,名號符合,驚為夙記。
嘗演戒于金陵大報恩寺,浮屠放光者二十馀夜。
都人請興寶華寺,山舊為寶師道場,妙峰立銅殿于山巔。
光至,開千華大社,學(xué)侶云集,院宇重新。
崇禎壬午,荊王請興溈仰道場。
癸未,奉詔主修報恩,宏光改元,金陵設(shè)壇讖薦,特賜紫衣白金,敕文武百官迎謁于寺,稱國師焉。
以乙酉六月四日,寂于山寺。
先三日命侍者進(jìn)歷,指示化期,曰:“吾為大明律師,說法利生,垂四十年,吾愿畢矣,當(dāng)與眾別。
”屆期,命具湯浴,更衣跏趺,誡眾號佛,端坐而逝。
光道相清粹,豐骨凜然,慈藹接物,孜孜不倦。
慨世末道污,輕蔑毗尼。
乃服膺師傳,專宏法,足跡遍海內(nèi),臨壇演戒百有馀所。
最后,魯王請宏戒于越之大能仁寺。
又主嘉興三塔寺壇。
潞王請登昭慶古佛戒壇,尤為勤瘁,修建梵宇凡十?dāng)?shù)處,所至感應(yīng)皆不可思議,出于意念之表。
壽六十有六,坐夏四十有一,立塔華山千華社,龍山額曰“光明金剛”,謚“凈智律師”。
所著《梵綱直解》四卷及《十六觀經(jīng)懺法》。
清乾隆時,釋福聚奏請以《梵綱直解》編入大藏,從之。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706—1768 【介紹】: 清福建安溪人,字授侯,號蕙圃。乾隆七年進(jìn)士,由編修累官山東巡撫,以治水著稱。治經(jīng)深于《》,喜讀宋五子書。有《周易經(jīng)義》、《朱子語類或問》、《蠶書》、《汛閘約言》、《治河事宜》。
維基
李清時(1706年—1768年),字授侯,號蕙圃,清朝福建安溪人,大學(xué)士李光地之從孫。
乾隆七年(1742年)進(jìn)士,由翰林院編修歷任河?xùn)|河道總督、山東巡撫。
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督修孫家集黃河決口。
后續(xù)建微山湖滾水壩,改楊家壩為閘,改建何家壩,三空五孔橋,飭行汛期水情報告,清厘河工征料諸弊端,頗有政績。
治經(jīng)深于《易經(jīng)》,喜讀宋五子書。
著有《周易經(jīng)義》、《朱子語類或問》、《蠶書》、《汛約言》、《治河事宜》。
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去世。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820—1901 【介紹】: 清陜西長安人,字克猷,號云階。
咸豐六年進(jìn)士,授刑部主事。
光緒間累遷刑部侍郎,歷禮、兵、工三部,擢刑部尚書。
長于聽訟治獄,精研律例。
有《漢律輯存》、《唐明律合編》、《服制備考》、《讀例存疑》等。
維基
薛允升(1820年—1901年),字克猷,號云階、云陔。陜西長安人。咸豐六年進(jìn)士,授刑部主事,歷任山西按察使、山東布政使、署漕運(yùn)總督。光緒三年(1877年)由江西饒州府知府調(diào)任四川成綿龍茂道道員。光緒十九年(1893年)官刑部尚書。光緒二十二年四月十八日(1896年5月30日)中午,永和宮太監(jiān)李萇材、張受山在北京大柵欄“慶和戲園”看戲時因爭西樓三桌雅座與人發(fā)生口角,掌柜黑永聞聲前來解勸。下午太監(jiān)再返慶和園,張受山唆使范連沅、閻葆維、王連科、李來喜、畢汶碌等人持械行兇,后至天全茶館。中城練勇局的副指揮楊紹時派遣隊(duì)長趙云起率領(lǐng)兵勇二十名前往鎮(zhèn)壓。太監(jiān)見狀揮刀亂砍,竟“擊殺捕者”,趙云起受重創(chuàng)殞命,兵士劉文生、馬連恒等多人受傷。薛允升下令將二人斬首。光緒二十二年五月二十九日,慈禧太后下令要求改判。薛允升仍判張受山“斬立決”,改判李萇材“監(jiān)候斬,秋后處決”。光緒二十三年九月初三,受其侄薛濟(jì)受賄案牽連,貶為宗人府府丞。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以病辭官。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隨駕至河南,以病卒于汴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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