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釋通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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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道齊 朝代:唐末宋初

人物簡介

禪林僧寶傳·卷第七
禪師名道齊。
生金氏。
南昌人也。
幼依百丈明照禪師得度。
種性猛利。
經行燕坐。
以未明己事為憂。
持一缽遍歷叢林。
學心不息。
時法燈禪師。
住南昌上藍。
齊往依之。
法燈使知藏司。
法燈偶見齊呼曰。
每見舉祖師西來意話。
藏主如何商略。
齊曰。
不東不西。
法燈曰。
若與么會。
了無交涉。
曰未審尊意如何。
法燈良久曰。
西來有甚意便去。
齊于是頓悟其旨。
初住高安大愚。
有搜玄拈古代別之語。
盛行諸方。
號東禪。
嘗謂門弟子曰。
達磨言。
此方經唯楞伽。
可以印心。
吾讀此經。
偈曰。
諸法無法體。
而說唯是心。
不見于自心。
而起于分別。
可謂大慈悲父。
如實極談。
我輩自不領受。
背負恩德。
如恒河沙。
或問曰。
然則見自心。
遂斷分別乎。
齊曰非然也。
譬如調馬。
馬自見其影而不驚。
何以故。
以自知其影。
從自身出故。
吾以是知。
不斷分別。
亦舍心相也。
祇今目前。
如實而觀。
不見纖毫。
祖師曰。
若見現在。
過去未來亦應見。
若不見過去未來。
現在亦不應見。
此語分明。
人自迷昧。
或又問龍濟曰。
一切鐘鼓本無聲。
如何信之無聲齊。
曰祖師曰。
如鼓聲無有作者。
無有住處。
畢竟空故。
但誑凡夫耳。
若鼓聲是實有。
鐘聲俱擊。
應不相參。
所以玄沙曰。
鐘中無鼓響。
鼓中無鐘聲。
鐘鼓不交參。
句句無前后。
若不當體寂滅。
如何得句句無前后耶。
后移住幽谷山雙林禪院。
又遷住云居。
凡二十年。
至道三年丁酉九月示疾。
八日申時令擊鐘集眾。
維那白眾已集。
齊笑敘出家本末。
揖謝輔弼叢席者曰。
今日老僧以風火相逼。
特與諸人相見。
且向什么處見。
向四大五陰處見耶。
六入十二處見耶。
是種種處不可見。
則只今相問者是誰。
若真見得可謂后學有賴。
良久曰。
吾化后。
當以院事累契瑰。
乃化。
閱世六十有九。
坐四十有八夏。
贊曰。
余贊大愚東禪碑。
碑載齊悟契之緣。
法燈曰。
西來有甚意。
以校傳燈曰。
他家自有兒孫在。
之語誤也。
昔有僧問趙州。
如何是祖師西來意。
答曰庭前柏樹子。
又隨而誡之曰。
汝若肯我與么道。
我則辜負汝。
汝若不肯我與么道。
我則不辜負汝。
而昧者剿之。
使古人之意不完。
為害甚矣。
故并錄之。

人物簡介

人物簡介
弘道,字存翁,號竺隱,桐鄉(xiāng)密印寺僧。族姓沈,吳江人。洪武丙辰,住持杭州上天竺,注釋《楞伽經》。后與楚石同被召入京,為僧錄司左善世。辛未,告老,賜驛馳歸。明年秋,跏趺而逝,世壽七十八歲。藏于天竺雙檜峰云隱塔,獨庵少師撰碑銘。
新續(xù)高僧傳·義解篇第二之三
釋弘道,字竺隱,姓沈氏,吳江澄源里人也。
幼而失恃,鞠于嫂氏。
十年就外傅,日誦數千言,見人誦《法華經》歷耳成誦。
年十三,父命禮密印寺云屋慈為師,弱冠薙發(fā),進受具戒,自此為學,孜孜靡懈。
往見元叟端,復歸密印。
時庭生五竹,因以名軒,將藏脩焉。
聞魯山文公講授有規(guī)矩,乃從學臺宗疏鈔諸書,罔不通貫。
會我庵遷主上竺,詣之。
我庵深言獎勵,且曰“為我掌記”。
未期月,入室請益曰:“前承指教,嘗于凈夜,試以平日所聞返照己心,圓具法界,念念即空、即假、即中,千界如一,事理無礙,若明日以此心對一切境、接一切佛,未免掉散昏沈,不能任運泯合,不知過在何處?
”我庵厲聲叱曰:“未在,去!
”弘道汗流浹背,頓覺平日所聞所行,一切疑礙冰消,遂禮拜。
我庵復謂之曰:“子善護持,他日教緒灰寒火冷之際,以此對揚明廷,重光末運可也。
”明洪武初,我庵既寂,去從絕宗繼。
未幾,秀之天巖耀退寂廣福,請弘道自代,遂拈香嗣我庵。
湖郡守請主慈感,無何,退于澄源溪上,六時禮大悲像,期生凈土,為終焉之計。
三年,詔天下高行僧道問鬼神事,弘道建議唯允。
杭之靈山,兵后廢敗,眾請弘道主之,乃偕其徒凈珠,畚瓦礫、刜荊榛,重造光明懺堂。
自元季之亂,期懺行法絕聞于時,至是行之,弘道之力也。
初居五竹軒時,夢與大明照師同游靈竺,賦詩有出紅塵戶外德業(yè)至今存之句。
照嘗住此山,始悟所夢為有靈應。
十年,大祖有旨,箋注《楞伽》諸經。
弘道與全室具庵同注三經,頒行天下,御制竺隱說賜之。
十五年,遷住上天竺,兼領杭郡都綱,尋轉僧錄司左善世。
二十四年,以老告間,許之,時年七十七矣。
退處長干,脩一行三昧,明年秋八月,夢觀仁公請為學者講《妙宗》,至三輩往生觀文,忽示微病,顧其徒正謨等曰:“昔我祖法智嘗為心境叵得故,染可觀凈,不礙緣生,想成相起,惟色惟心,故當處顯現,吾所修念佛三昧以此為準則。
今夕世緣當謝。
”泊然而逝,洪武二十五年九月三十日也。
世壽七十有八,僧臘五十有九。
火馀,藏舍利于天竺雙檜峰之麓,曰云隱塔。
少師姚廣孝為撰碑銘。
弘道四坐道場,所至莫不興修,惟靈竺懺堂,其功最鉅。
為都綱僧錄,三宗諸山有所依怙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