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張德淵(1872年—1911年),張明毅第四子,字龍啟,號云墀,又號筠持。江西萍鄉(xiāng)甘高屋場生人,清末官員。清優(yōu)稟生,光緒十九年(1893年)中癸巳科第三名舉人,二十四年(1898年)中戊戌科三甲進士,花翎三品銜,同年五月,授候補知府。最初任職中書院,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廣西太平知府譚國恩因故未到任,后以張德淵代之,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因安撫張鳴岐邊防案有功,褒獎二品銜,以道員在任候補,并署太平思順兵備道、鎮(zhèn)南關監(jiān)督,總理全邊營務處。宣統(tǒng)二年十二月十八日(1911年1月18日)調代梧州知府,特授泗城知府。誥授通議大夫,晉授資政大夫。張德淵在廣西任職期間,革弊興利,悉中肯綮,免除常例,興辦實業(yè)。設講習所,教染織造紙之術;置查驗所,除拐賣傭工之弊。在與已成為法屬殖民地的安南(今越南)的勘界糾紛中,張德淵剛柔并濟,寸土不讓,“外夷皆敬憚之”。在查堵私鹽販運中,多次照會法國駐龍州領事伯樂福,促使法國公使向清政府提交了《越鹽借道中國運輸章程》,維護了國家主權。宣統(tǒng)三年(1911年),張德淵憂勞成疾,逝于任所。其自挽聯(lián)云:庸醫(yī)殺人,庸臣誤國;思親萬里,思君九重。
人物簡介
【生卒】:1884—1911 【介紹】: 清末廣東南海人。字鳳書。早年家貧棄學,在香港、新加坡工廠做工,逐萌反清思想。后在新加坡入同盟會。清宣統(tǒng)三年初從香港至廣州,參加4月27日廣州起義,隨黃興攻打督署,直入堂內(nèi),搜兩廣總督張鳴岐不得。后中彈犧牲。為黃花崗七十二烈士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