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吳伯亨(1496年—?),字子貞,陜西蘭州人,嘉靖壬辰進士。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進士,歷任吉安府推官,升任吏部考功司主事,改選驗封司員外郎。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升任吏部文選司郎中。當時大學士翟鑾為禮部主事張惟一求吏部,嚴嵩為監(jiān)生錢可教求東陽知縣,俱書抵到王與齡處。王與齡與員外郎吳伯亨,主事李大魁、周鈇,一同告訴尚書許贊,并呈奏疏。當時嘉靖帝器重嚴嵩,于是指責許贊,并除名王與齡,吳伯亨等人外調(diào)。當時給事中周怡論救,被廷杖系獄。御史徐宗魯等進言,皆被奪俸祿。自此,各司官員以王與齡為戒,不再敢與嚴嵩對抗。
人物簡介
【生卒】:1508—1564 【介紹】: 明山西寧鄉(xiāng)人,字受甫,號湛泉。嘉靖八年進士。授蘇州府推官。擢戶部主事,累遷文選司郎中,以用天下人才為己任,所推薦皆廉靜老成。嚴嵩致書請托,與齡拒之,且率同官上其事。被除名,歸鄉(xiāng)時襆被外無長物。家居二十余年卒。維基
王與齡(1508年—1564年),字受甫、壽夫,號湛泉,山西平陽府吉州鄉(xiāng)寧縣人。嘉靖八年(1529年)中式己丑科三甲177名進士,十年授蘇州府推官,十三年擢升戶部湖廣司主事,調(diào)吏部驗封司,歷考功司、文選司,十五年升稽勛司員外郎,十六年歸省,尋丁父憂。十九年服除,復原職。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升吏部文選司郎中。當時大學士翟鑾為禮部主事張惟一求官吏部,嚴嵩為監(jiān)生錢可教求官東陽縣知縣,俱書抵到王與齡處。王與齡與員外郎吳伯亨,主事李大魁、周鈇,一同告訴尚書許贊,并呈奏疏。當時嘉靖帝器重嚴嵩,于是指責許贊,并除名王與齡,吳伯亨等人外調(diào)。給事中周怡論救,被廷杖系獄。御史徐宗魯等進言,皆被奪俸祿。自此,各司官員以王與齡為戒,不再敢與嚴嵩對抗。王與齡被罷免后,歸鄉(xiāng)自得,當?shù)厝朔Q贊他與韓文、陶琰、張潤為“平陽四賢”。家居二十馀年后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