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韓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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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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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拯(1552年—?
),字吉甫,山東濟(jì)南府武定州人,民籍。
萬歷十年(1582年)壬午科山東鄉(xiāng)試第五十六名舉人,十一年(1583年)聯(lián)捷癸未科會試第二百五十九名,三甲第一百二十六名進(jìn)士。
授寧陵縣知縣,歷官饒州府同知、大同府知府,三十四年(1606年)二月升山西副使,調(diào)遼東寧前道兵備副使。
三十七年(1609年)四月升山西大同左衛(wèi)道參政,七月留任寧前道,晉山西按察使,四十二年(1614年)正月升廣東右布政使,尋復(fù)任山西右布政使,四十三年(1615年)十二月代山西左布政使韓策入覲,四十四年(1616年)二月升貴州左布政使。
天啟二年(1622年)贈太常寺卿。

人物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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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鯨,字石麟,湖廣常德府龍陽縣人。
萬歷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湖廣鄉(xiāng)試舉人,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進(jìn)士,初授丹陽縣知縣。
天啟五年(1625年)四月考選為山東道御史,疏糾陜西巡撫宋槃,并及南太仆寺卿劉憲寵貪穢狀,上令宋槃致仕,劉憲寵禠職。
七月以黔難未平,楚力已匱,條陳四議:一曰分兵屯運(yùn)、一曰開例納米、一曰分設(shè)鼓鑄、一曰僉官解運(yùn)。
疏末復(fù)論韓策、汪先岸,謂韓策為趙南星手引,以外藩而巧躐乎上卿,汪先岸與汪文言同宗,合開典而盡坑其馀賄所,宜立加禠斥。
六年閏六月疏糾吏部尚書王紹徽與原任陜西巡撫喬應(yīng)甲聲氣同出處同,一內(nèi)一外,呼吸相通,相比相信之深,無如此兩人者,因列紹徽納賄鬻官穢狀,紹徽遂以贓私狼藉,著冠帶閑住。
尋巡按甘肅。
七年八月以殿工加恩,加升一級、賞銀十五兩、纻絲一表里,升太仆寺少卿照舊管事。
又與總督史永安、巡撫胡廷宴、巡按御史莊謙、帥眾合詞請建魏忠賢生祠于固鎮(zhèn)太白山龍池之西,內(nèi)有“惟岳齊天,用象生申之翰;如泉滿地,式弘賚傅之霖。
績在東陲,惠流西鄙。
”等語,獲賜祠名懋彝。
崇禎二年(1629年)四月以閹黨被削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