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僧歸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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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336—377 【介紹】: 東晉高平金鄉(xiāng)人,字景興,一字嘉賓。
郗愔子。
卓犖不羈,父信天師道而超奉佛,好施與。
桓溫辟為征西大將軍掾,轉參軍。
深相結納。
溫欲立霸王之基,超為之謀。
謝安嘗詣溫論事,溫令超于帳中聽之,風動帳開,安稱超為“入幕之賓”。
溫定廢立,超謀成之。
遷中書侍郎,權重一時。
轉左司徒長史,母喪去職。
性好聞人棲遁,有能辭榮隱居者,為起屋宇。
與沙門支遁交游,甚相知賞。
全晉文
超字景興,或作敬輿,(見《文選·天臺山賦》注、《褚淵碑》注。)一字嘉賓,愔子。為桓溫征西椽,隨府遷大司馬參軍除散騎侍郎,遷中書侍郎,轉司徒左長史。有集十卷。
僧曇遷 朝代:南北朝末隋初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542—607 【介紹】: 隋僧。博陵饒陽人。俗姓王。少俊朗,通詩書,明《周易》,善卜筮。二十一歲從定州曇靜律師出家。從師至五臺山及鄴都求道進益。后隱林慮山凈國寺。研習《華嚴》、《十地》、《維摩》、《棱伽》等諸經。文帝開皇初入京講經,從之受業(yè)者千余人。聲名遐布。帝下敕使主勝光寺,為蜀王楊秀門師。后又主禪定道場。
全隋文·卷三十四
曇遷俗姓王,博陵饒陽人,初住揚都道場寺,終西京禪定寺。
新脩科分六學僧傳·卷第十七 攝念科
博陵饒陽王氏子也。姿性俊朗。年十三。父母俾從舅氏權會受學。備善經史。而于易老莊。尤究心焉。然佛典幽極。非妙悟深證。莫可窺測。于是哀懇二親。以祈出家。年二十一。遂依定州賈和寺曇靜律師薙落。初誦勝鬘。輒了其義。乃復問法綱要于曇遵法師。當有齊教門之盛。宮禁營治福利。眾所奔競。遷因遁避林慮山。黃華谷凈國寺。蔬素覃研華嚴十地維摩楞伽地持起信等。方尋唯識。感心熱之疾。而悉略去醫(yī)藥。專事懺禱。夜夢月入懷取而擘食之。香脆清涼。如冰片。覺而所苦頓愈。馀味經旬。流齒頰間。易名月德。其謂此歟。每授戒。則對其人唱曰。于我月德前。三說求授菩薩戒。是以逮周武帝失正見。遽南造金陵。道路屢遭攘奪。達壽陽。謂其屬曰。吾輩為群盜所窘如此。皆宿業(yè)也。今茲值遇怨結深矣。茍非解免。來報莫窮。乃于曲水寺。估鬻行季。以作佛事。冀于他生為善知識。既濟江。住揚都道場寺。掃衣乞食。攝念而已。時慧曉智璀。學兼內外。弘暢定宗。陳朝之領袖也。又有高麗智晃。善薩婆多部。遷亦綜理唯識。并一見傾蓋。或欲以遷之名行。聞于上者。立謝絕。獨與國子博士張機。發(fā)莊易義。機為盡禮。 偶詣桂州刺史蔣君家。獲大乘攝論。誠為全珠。樂不自勝。將事開演。而聞隋歷聿新。盛隆釋運。未幾陳亡。區(qū)宇混一。故遷奉持攝論。北返彭城。會檀越舍宅創(chuàng)慕圣寺。而攝論之流通于北。寔此其始也。兼以楞伽起信如實等論。輪環(huán)披析。則其指趣愈益白矣??偣芄瘸枪f緒。引僚佐伸弟子禮。上柱國宋公賀若弼。鎮(zhèn)維揚。遣長史張?zhí)?。具疏邀之。遷往應。則宋公鋤驕刬慢。悉使妻子受歸戒。 開皇七年秋詔曰?;实劬磫栃熘輹疫w法師。承脩敘妙因。勤精道教。護持正法。利益無邊。誠釋氏之棟梁。即僧倫之龍象也。深愿巡歷所在。趨風餐德。限以朝務。實懷虛想。當即來儀。以沃勞望。弟子之內。間解法相。能轉梵音。并將入京。當與師崇建正法??ń浀?。且道法初興。觸途草創(chuàng)。弘獎建立。終藉通人。京邑之間。近遠所湊。宣揚法事。為利殊廣。想振錫拂衣。勿辭勞也。尋望見師。不復多及。 時洛陽慧遠。魏郡慧藏。清河僧休。濟陽鎮(zhèn)寶。汲郡洪遵同。被詔至。則偕謁帝。于大興殿接遇優(yōu)渥。詔于大興善寺安置。咨詢問遺。冠蓋相望。而眾以攝論初辟。投誠請業(yè)者千數。雖慧遠以老成自居。猶處輪下。橫經稟義。自是攝論一燈。傳者盛矣。蓋真諦懸記。有所謂大國大根性人能弘之。噫信矣。 十年春。駕幸晉陽。詔遷從。夜復同榻行在所。察其地多私度僧尼。上悉欲拘檢以從公度。間語遷。遷恐致騷動。對曰。此皆周武廢教之時。逃竄巖谷。及陛下恩宥?;蚴щH會而然者。惟陛下憐之。上默然久之。詔凡出家。雖私度不復問。尋詔京師。建勝光寺。起遷主之。并其徒六十馀人。相與俱。仍詔皇子蜀王秀。為檀越。其供養(yǎng)之豐。施予之饒。茲不暇述。而或以遷過于沈痼聲利。乃著巳是非論。文多不載。 十三年春。駕蒐于岐從之。詔蜀王縱騎逐走獸。獸入故窯中。故窯中無所見。徒見殘壞佛像堆積而已。王即具以聞。遷進曰。靈儀圣相。厄于前朝。陛下嚴飾。不為不多。而其遺馀尚爾充遍。貧道觸目增慟。莫之奈何。上悵然曰。弟子垂拱巖廊。而使尊像蒙冒霜露。朕之咎也。今日之事。殆天所以啟朕也。如師之說。情實摧割。詔諸有舊像。仰所在官司。送置近寺。俾率土之內??谑┮晃?。以完美焉。 十四年。駕幸岱宗柴祭。遷有奏請。復岱寺之廢者。及無貫逃僧。皆俾安堵。故詔河南王。以朗公寺。為泰岳神通道場。齊王。以靜默寺。為神寶道場。華陽王。以靈巖寺。為寶山道場。諸王悉奉詔。以檀越從事。且詔天下寺。自一僧已上。聽給額私度附貫。 仁壽初。上出天竺沙門。于龍潛時。所授大覺真身舍利若干。詔遷相與枚計之。以定其數。雖彼此專意。至再三。輒增減不能當。上問其故。遷曰。如來法身。過于數量。上悟。由是先詔天下三十道。起塔。分遣大德。安置舍利。而遷始以蜀王故。將之梁益中。以道險。非老人所宜。遂請易岐。乃于鳳泉寺。東北二十里而塔焉。函石四段。光潤如玉。倏忽變化雙樹狀。枝葉宛轉。鳥獸龍象。異色相宣。上聞而悅之。二年春。益詔以舍利。分五十馀州起塔。四年又詔三十州。至是合一百馀州。起塔如前指。其感應祥瑞。語具各傳。皆自遷發(fā)之也。 獻后之喪。創(chuàng)禪定寺。薦冥福。堂盤萬礎。塔聳七層。工費殫極。觀者以為侈。詔曰。自稠師之滅。禪門不開。今所立寺。既名禪定。宜于海內。召禪師百二十人。各許侍者二人自隨。庶嗣前塵。尚光末運。并委遷禪師具名以聞。有司以禮迎致者。仍詔遷主其寺。 大興善寺像。有光景。上問遷。遷辨答祥允。上不能詰。 大業(yè)三年十二月六日。以風瘺疾作。禪坐而卒于勝光寺。春秋六十六。葬于終南之北麓云。 遷美容儀。器宇恢雅。談吐應對合機要。疏財慕義。薄于奉己。而厚于恤物。能自慕圣。至禪定。所獲施予。不可勝紀。而隨以盡。其所濟多矣。停柩之際。忽有一白犬。號叫柩側。而亦莫察其所從來者。既葬乃失所在。且其將終也?;驂舳U定佛殿傾者。俄而沙門專誠。夢凈土嚴麗。于既卒之后。嗚呼其亦偉矣。著攝論疏十卷。楞伽起信惟識如實等疏。九識四明等章。華嚴明難品玄解等。二十馀卷。
續(xù)高僧傳·卷第十八 習禪三
釋曇遷。
俗姓王氏。
博陵饒陽人。
近祖太原歷宦而后居焉。
少而俊朗爽異常倫。
年十三父母嘉其遠悟。
令舅氏傳授。
即齊中散大夫國子祭酒博士權會也。
會備練六經偏究易道。
剖卦析爻妙窮象系。
奇遷精采。
乃先授以周易。
初受八卦相生。
隨言即曉。
始學文半。
馀半自通。
了非師受悟超詞理。
會深異也。
曾有一嫗失物。
就會決之。
得于兌卦。
會告遷曰。
汝試辯之。
應聲答曰。
若如卦判。
定失金釵。
嫗驚喜曰。
實如所辯。
遷曰。
兌是金位。
字腳兩垂似于釵象耳。
舅曰。
更依卦審悉盜者為誰。
對曰。
失者西家白色女子。
奉口??角可年十四五者將去。
尋可得之。
后如言果獲。
有問其故。
遷曰。
兌是西方少女之位。
五色分方。
為白也。
兌字上點表??角之象。
內有尖形表奉口之相。
推而測知。
非有異術。
舅乃釋策而嘆曰。
吾于卜筮頗工。
至于取斷依俙而已。
豈如汝之明耶。
老舅實顧多慚。
方驗宣尼之言后生可畏也。
乃更授以禮傳詩尚莊老等書。
但經一覽義無重問。
于時據宗儒學獨擅英聲。
每言大小兩雅當時之諷刺。
左右二史君王之事言。
禮序人倫樂移風俗。
無非耳目之玩。
其勢亦可知之。
未若李莊論大道。
周易辯陰陽。
可以悟幽微。
可以怡情性。
究而味之。
乃玄儒之本也。
當時先達頗蔑其幼年。
致或抗言褒貶者。
遷辯對縱橫詞旨明爛。
無不挹謝其聲實。
自爾留心莊易歸意佛經。
愿預染衣得通幽極。
二親愛之弗許。
懇誠歲久乃蒙放遣。
初投饒陽曲李寺沙門慧榮。
榮頗解占相。
知有濟器。
告遷曰。
有心慕道理應相度。
觀子骨法當類彌天。
自揣澄公有慚德義。
可訪高世者以副雅懷。
遷雖屬伸勤請。
而固遮弗許。
又從定州賈和寺曇靜律師而出家焉。
時年二十有一。
本圖既遂襟期坦然。
猛勵精勤昏曉無倦。
初誦勝鬘不日便了。
怪而檢覆未差一字。
當夜問經中深疑。
莫非妙義。
既知神思大成。
乃與受具恣其問道。
從師五臺山此山靈跡極多。
備見神異。
后歸鄴下歷諸講肆。
棄小專大不以經句涉懷。
偏就曇遵法師。
稟求佛法綱要。
當有齊之盛釋教大興。
至于宮觀法祀。
皆鋒芒馳騖。
遷性不預涉。
高謝世利。
眾咸推焉。
密謂人曰。
學為知法。
法為修行。
豈以榮利即名為道。
秦世道恒。
削跡巖藪。
誠有由矣。
遂竄形林慮山黃花谷中凈國寺。
蔬素覃思委身以道。
有來請問乍為弘宣。
研精華嚴十地維摩楞伽地持起信等。
咸究其深賾。
嘗尋唯識論。
遂感心熱病。
專憑三寶不以醫(yī)術纏情。
夜夢月落入懷。
乃擘而食之。
脆如冰片。
甚訝香美。
覺罷所苦痊復。
一旬有馀流味在口。
因其圣助食月成德。
遂私改名以為月德也。
爾后每授人戒常云。
于我月德前三說受菩薩戒。
逮周武平齊佛法頹毀。
將欲保道存戒。
逃跡金陵。
結侶霄征。
間行假導多被劫掠。
進達壽陽曲水寺。
顧法屬曰。
吾等薄運所鐘。
屢逢群盜。
若怨結不解來報莫窮。
眾可哀彼愚迷自責往業(yè)各舍什物為賊營懺。
冀于來世為法知識。
既而南濟大江安然利涉。
由斯以推。
誠齋福之助也。
初達楊都棲道場寺。
掃衣分衛(wèi)攝念無為。
時與同侶談唯識義。
彼有沙門慧曉智瓘等。
并陳朝道軸江表僧望。
曉學兼孔釋妙善定門。
瓘禪慧兩深帝王師表。
又有高麗沙門智晃。
善薩婆多部。
名扇當涂為法城塹。
并一見而結友于。
再敘而高沖奧。
有欲以聞天子者。
遷預知情事。
謂之曰。
余以本朝淪覆正法凌夷。
所以冒死浮江得參梵侶。
生平果志遂得有馀。
結援時榮幸愿緘默。
惟有國子博士張機。
每申盡禮請法。
馀景時論莊易。
竊傳其義用訓庠序。
因至桂州刺史蔣君之宅。
獲攝大乘論。
以為全如意珠。
雖先講唯識薄究通宗。
至于思搆幽微有所流滯。
今大部斯洞文旨宛然。
將欲弘演未聞彼之家國。
承周道失御隋歷告興。
遂與同侶俱辭建業(yè)。
緇素知友祖道新林。
去留哀感各題篇什。
曉禪師命章賦詩曰。
生平本胡越。
關吳各異津。
聯(lián)翩一傾蓋。
便作法城親。
清談解煩累。
愁眉始得申。
今朝忽分手。
恨失眼中人。
子向涇河道。
慧業(yè)日當新。
我住?江側。
終為松下塵。
沈浮從此隔。
無復更來因。
此別終天別。
迸淚忽沾巾。
馀之名德并有綴詞。
久失其文。
各執(zhí)手辭袂。
登石頭岸。
入舟動楫。
忽風浪騰涌眾人無計。
遷獨正想不移。
捧持攝論告江神曰。
今欲以大法開彼未悟。
若北土無運命也如何。
必應聞大教請停風浪。
冀傳法之功冥寄有屬。
言訖須臾恬靜安流達岸。
時人以為此論譯于南國。
護國之神不許他境。
事同迦延之出罽賓為羅剎之稽留也。
進達彭城。
新舊交集遠近欣赴。
郁為大眾有一檀越。
舍宅棲之。
遂目所住為慕圣寺。
始弘攝論。
又講楞伽起信如實等論。
相繼不絕。
攝論北土創(chuàng)開。
自此為始也。
徐州總管谷城公萬緒。
率諸僚佐擁彗咨承。
盡弟子之禮。
遷弘化此土屢動暄涼。
黑白變俗大有成業(yè)。
自周毀正法。
遺形充野。
乃勸獎有緣。
于慕圣寺多構堂閣。
隨有收聚莊嚴供養(yǎng)。
上柱國宋公賀若弼長史張?zhí)埂?div id="vlxbz5l" class='inline' id='people_11994_3_234_comment'>
出鎮(zhèn)楊州。
承風思展。
結為良導。
及諸道俗佇愿德音。
坦乃手疏邀延。
遷亦虛舟待吹。
遠到廣陵。
舉郭迎望。
歌梵遏云霞。
香花翳日月。
桑門一盛榮莫加斯。
宋公名重位高。
頗以學能傲誕。
遷應權授法。
不覺心醉形摧。
乃攜其家屬。
從受歸戒。
初停開善建弘攝論。
請益千計。
不久徐方官庶思渴法言。
江都才了復迎還北。
盛轉法輪聲名遐布。
屬開皇七年秋。
下詔曰。
皇帝敬問徐州曇遷法師。
承修敘妙因勤精道教。
護持正法利益無邊。
誠釋氏之棟梁。
即人倫之龍象也。
深愿巡歷所在承風餐德。
限以朝務實懷虛想。
當即來儀以沃勞望。
弟子之內閑解法相能轉梵音者十人。
并將入京。
當與師崇建正法刊定經典。
且道法初興觸途草創(chuàng)。
弘獎建立終藉通人。
京邑之間遠近所湊。
宣揚法事為惠殊廣。
想振錫拂衣。
勿辭勞也。
尋望見師不復多及。
時洛陽慧遠。
魏郡慧藏。
清河僧休。
濟陰寶鎮(zhèn)。
汲郡洪遵。
各奉明詔同集帝輦。
遷乃率其門人。
行途所資皆出天府。
與五大德謁帝于大興殿。
特蒙禮接勞以優(yōu)言。
又敕所司。
并于大興善寺安置供給。
王公宰輔冠蓋相望。
雖各將門徒十人。
而慕義沙門敕亦延及。
遂得萬里尋師。
于焉可想。
于斯時也宇內大通。
京室學僧多傳荒遠。
眾以攝論初辟投誠請祈。
即為敷弘。
受業(yè)千數。
沙門慧遠領袖法門。
躬處坐端橫經稟義。
自是傳燈不絕于今多矣。
雖則寰宇穿鑿時有異端。
原其解起莫非祖習。
故真諦傳云。
不久有大國不近不遠大根性人。
能弘斯論。
求今望古豈非斯人乎。
十年春。
帝幸晉陽。
敕遷隨駕。
既達并部。
又詔令僧御殿行道。
至夜追遷入內與御同榻。
帝曰。
弟子行幸至此。
承大有私度山僧。
于求公貫。
意愿度之如何。
遷曰。
昔周武御圖殄滅三寶。
眾僧等或刬跡幽巖。
或逃竄異境。
陛下統(tǒng)臨大運更闡法門。
無不歌詠有歸來投圣德。
比雖屢蒙招引度脫。
而來有先后致差際會。
且自天地覆載莫匪王民。
至尊汲引萬方寧止一郭蒙慶。
帝沈慮少時。
方乃允焉。
因下敕曰。
自十年四月已前。
諸有僧尼私度者。
并聽出家。
故率土蒙度數十萬人。
遷之力矣。
尋下敕為第四皇子蜀王秀。
于京城置勝光寺。
即以王為檀越。
敕請遷之徒眾六十馀人。
住此寺中受王供養(yǎng)。
左仆射高颎。
右衛(wèi)將軍虞慶則。
右仆射蘇威。
光祿王端等。
朝務之暇。
執(zhí)卷承旨。
四門博士國子助教劉子平。
孔門俊乂。
屈膝餐奉。
魏郡道士仇岳。
洞曉莊老。
文皇欽重。
入京造展共談玄理。
遷既為帝王挹敬侯伯邀延。
抗行之徒是非紛起。
或謂滯于榮寵者。
乃著亡是非論以示諸己。
其詞曰。
夫自是非彼。
美己惡人。
物莫不然。
以皆然故舉世紜紜無自正者也。
斯由未達是非之患。
乃致于此。
言至患者有十不可。
一是非無主。
二自性不定。
三彼我俱有。
四更互為因。
五迭不相及。
六隱顯有無。
七性自相違。
八執(zhí)者偏著。
九是非差別。
十無是無非。
初明無適主者。
此云我是。
彼云我是。
彼此競取。
乃令是非無定從。
彼云此非。
此云彼非。
彼此競興。
遂使非無適趣。
或者必欲以是自歸以非屬彼者。
此有何理而可然耶。
理不然故強為之者莫不致敗耳。
物豈知其然哉。
文多不委。
十三年。
帝幸岐州。
遷時隨彼。
乃敕蜀王布圍南山。
行春蒐之事也。
王逐一獸入故窯中。
既失蹤跡。
但見滿窯破落佛像。
王遂罷獵。
具以事聞。
遷因奏曰。
比經周代毀道。
靈塔圣儀填委溝壑者多。
蒙陛下興建已得修營。
至于碎身遺影尚遍原野。
貧道觸目增慟。
有心無事。
帝聞惘然曰。
弟子庸朽垂拱巖廊。
乃使尊儀冒犯霜露。
如師所說。
朕之咎也。
又下詔曰云云。
諸有破故佛像。
仰所在官司。
精加檢括。
運送隨近寺內。
率土蒼生口施一文。
委州縣官人檢校莊飾。
故一化嚴麗遷寔有功。
十四年。
柴燎岱宗。
遷又上諸廢山寺并無貫逃僧。
請并安堵。
帝又許焉。
尋敕率土之內。
但有山寺一僧已上皆聽給額。
私度附貫。
遷又其功焉。
又敕河南王。
為泰岳神通道場檀越。
即舊朗公寺也。
齊主為神寶檀越舊靜默寺也。
華陽王為寶山檀越。
舊靈巖寺也。
又委遷簡齊魯名僧來住京輦。
其為世重誠無以加。
文帝昔在龍潛。
有天竺沙門。
以一顆舍利授之云。
此大覺遺身也。
檀越當盛興顯。
則來福無疆。
言訖莫知所之。
后龍飛之后。
迫以萬機未遑興盛。
仁壽元年。
追惟昔言將欲建立。
乃出本所舍利。
與遷交手數之。
雖各專意。
而前后不能定數。
帝問所由。
遷曰。
如來法身過于數量。
今此舍利即法身遺質。
以事量之。
誠恐徒設耳。
帝意悟。
即請大德三十人安置寶塔為三十道。
建軌制度一準育王。
帝以遷為蜀王門師。
王鎮(zhèn)梁益。
意欲令往蜀塔檢校為功。
宰輔咸以劍道危懸涂徑盤折。
高年宿齒難冒艱阻。
更改奏之。
乃令詣岐州鳳泉寺起塔。
晨夕祥瑞。
以沃帝心。
將造石函。
于寺東北二十里許。
忽見文石四段光潤如玉大小平正。
取為重函。
其內自變作雙樹之形。
高三尺馀。
異色相宣。
或有鳥獸龍象之狀。
花葉旋轉之形。
以事上聞。
帝大悅。
二年春。
下敕于五十馀州分布起廟。
具感祥瑞如別傳敘之。
四年又下敕于三十州造廟。
遂使宇內大州一百馀所皆起靈塔勸物崇善。
遷寔有功。
及獻后云崩。
于京邑西南置禪定寺。
架塔七層駭臨云際。
殿堂高竦房宇重深。
周閭等宮闕。
林圃如天苑。
舉國崇盛莫有高者。
仍下敕曰。
自稠師滅后禪門不開。
雖戒慧乃弘而行儀攸闕。
今所立寺既名禪定。
望嗣前塵。
宜于海內召名德禪師百二十人各二侍者并委遷禪師搜揚。
有司具禮。
即以遷為寺主。
既恩敕爰降。
不免臨之。
綏撫法眾接悟賢明。
皆會素心振聲帝世。
時大興善有像放光。
道俗同見。
以事聞上。
敕問遷曰。
宮中尊像并是靈儀。
比來修敬光何不見。
遷曰。
但有佛像皆放光明。
感機既別有見不見。
帝曰。
朕有何罪生不遇耶。
遷曰。
世有三尊各有光明。
其用異也。
帝曰。
何者是耶。
答曰。
佛為世尊。
道為天尊。
帝為至尊。
尊有恒政不可并治。
所以佛道弘教開示來業(yè)。
故放神光除其罪障。
陛下光明充于四海。
律令法式禁止罪源。
即大光也。
帝大悅。
遷美容儀善風韻。
故臨機答對如此。
又器宇恢雅。
含垢藏疾。
妙于定門練精戒品。
天性仁慈寡于貪競。
雖帝王贈舍遠近獻餉。
一無自給并資僧眾。
或濟接貧薄。
追崇圖塔。
又不重厚味。
不飾華綺。
內有關籥外屏名利。
顯助弘道冥心幽隱。
立志清簡不雜交游。
時俗頗以疏傲為論。
深鑒國士而體其虛心應物也。
凡有言述理無不當。
皆能遣滯顯旨深矣。
故遠公每云。
遷禪師破執(zhí)入理。
此長勝我。
斯言合也。
而詞旨典正有文章。
焉。
雖才人沈郁含豪。
未能加也。
夙感風痿之疾。
運盡重增卒于禪定。
春秋六十有六。
即大業(yè)三年十二月六日也。
葬于終南北麓勝光寺之山園。
鑿石刻銘樹于墳所。
當停柩之日。
有一白犬不知何來。
徑至喪所。
雖遭遮約終不肯去。
見人哀哭犬亦號叫。
見人止哭犬亦無聲。
與食不啖。
常于喪所右縈而臥。
既輿柩隨行。
犬便前后奔走。
似如監(jiān)護之使。
及下葬訖。
便失所在。
識者以犬為防畜。
將非冥衛(wèi)所加乎。
初未終之前。
有夢禪定佛殿東傾。
數人扶之還正。
惟東北一柱陷地。
拔之不出。
遷房屬于陷角。
故有先驗之徵。
既卒之后。
有沙門專誠祈請欲知生處。
乃夢見凈土嚴麗故倍常傳。
寶樹宮闕郁然相峙。
道俗徒侶有數千人。
遷獨處金臺為眾說法。
雖夢通虛實。
而靈感猶希。
況隨請而知。
故當降靈非謬矣。
所撰攝論疏十卷。
年別再敷。
每舉法輪諸講停務。
皆傾渴奔注有若不足也。
又撰楞伽起信唯識如實等疏九識四月等章華嚴明難品玄解總二十馀卷。
并行于世。
有沙門明則。
為之行狀覼縷終始見重京師。

人物簡介

新脩科分六學僧傳·卷第十 利物科
姓王氏。
太原人。
其先有避地于九江者。
子孫因家焉。
云以幼歲。
依廬山大林寺沙門智鍇。
出家鍇亦有聲當世。
而云尤慷慨精厲。
獨異恒倫。
法門之務未嘗不以大者遠者介意。
而所居寺。
曾莫脩治。
時達禪師方以道行。
為檀信所歸向。
云年二十有五矣。
誓往邀之。
以來貲幣。
達弗許。
云以死請。
委身叩頭。
顴頰破腫。
涕泗漫地五尺。
計且欲自溺。
以著見其志。
達感動為起。
云遽奔走險隘。
前告道俗。
使之迎候。
路逢群虎。
目不暇駐。
既抵山中。
有所施設。
云必奉行。
無小忤。
嘗馭舟溪谷間。
嚴冬凍冱。
砂石崩頹。
云則脫衣挽纜腰胯而下。
凌凘砭骨。
流血凝結。
行三百馀里。
罔所辭憚。
隋季天下大亂。
士弘林氏。
起兵豫章。
號楚。
以秀才胡氏。
為尚書。
今寇鄱陽九江據之。
因發(fā)心模寫廬山東林文殊瑞像。
以云有干材。
委監(jiān)護。
頃之像脫爐韛。
而頸脅穿漏。
議將復鑄。
會胡以譖見逮。
不果。
而有像色黃金馀百二十兩在焉。
云患??劫。
因以竹筒貯金。
并金誦銅珠一環(huán)為信。
寄胡所。
胡至宮亭覆舟。
失二物。
后復浮而至。
得于三十里外之遠云。
胡且死。
又托金于其叔父曉禪師使遁。
俄唐兵破豫章。
用幣缊裹金負之。
以避難。
遇盜焉。
然盜亦不知其為金也。
委之而去。
于是云得以成就其業(yè)。
當镕冶日。
五戒李氏先發(fā)愿然一臂。
以致祈鑄。
及事之辨。
乃前于所卜之期。
李氏不知也。
像見夢曰。
汝愿然臂。
可誣邪。
李氏寤遽如所愿。
寺備經論。
而律部獨未全。
時首律師。
方闡化京師。
云重趼造詣。
詔住弘福寺。
悉獲采掇以歸。
續(xù)高僧傳·卷第二十九 興福篇第九
釋慧云。姓王。太原人也。遠祖避地止于九江。弱年樂道。投匡山大林寺沙門智鍇而出家焉。鍇亦標領當時。有聲出世。而云慷慨時俗。精厲歸從。故得獨異恒倫不拘物累。致有大節(jié)大務偏所留心。時年二十有五。達禪師者。江淮內外所在興造。事力不遂咸來祈請。云為寺廟毀壞故致邀延。達不許之。云以來告不申便陳死請。委身在地涕泗滂沱。流迸涂漫滿五尺許。又以頭叩地。青腫覆眼。加諸誓愿曰。若不蒙赴。云亦投江。達見其意盛。歘然回意。云即前告道俗。所在迎候。披草望山。行不由徑。路值群虎。不暇駐目。延達至山。須有經始。溯流諸處檢校功德。時屬嚴冬冰擁船路。崩砂頹結屢阻舟人。云乃急系衣裳。破冰挽纜腰胯以下凌澌截肉。流血凝住不覺疲苦。自此船行二百馀里。方登所在。其懇誠難繼。并例此也。隋季末齡。中表賊亂。有林士弘者。結眾豫章偽稱楚帝。偽尚書令鄱陽胡秀才。親領士眾臨據九江。因感發(fā)心。欣寫廬山東林文殊瑞像。盡所鎮(zhèn)境訪監(jiān)護者。道俗僉議。以云有出眾之奇。雅當此選。爐錘既辦便就镕范。光儀乃具。惟頸及脅兩處有孔。時眾未之悟也。其年秀才偽敕。所追有像色金百二十兩盛以竹筒。云以賊徒蜂起無方守護。并用付才。又以念誦銅珠一環(huán)。遺才為信。行至宮亭。軍士乞福。才得便風舉帆前引。于江中路遭浪船沒。財物蕩盡惟人達岸。才諸無所恨。但失像色金。煩冤江畔呼嗟不絕。誓愿不成深為業(yè)也。須臾金筒隨浪逆流。并遺銅珠。前后相繼。汎隱向岸就才。既獲色金。舉眾同叫歡欣無量。計被沒處至所出岸三十馀里。重而能浮。逆波相授。軍民通怪驚異靈感。及才之遇害也刃開頸脅。恰符像焉。初才之欲擊賊。以金用委叔父曉禪師。及楚都既覆群寇交侵。曉用弊布裹金。擔以避難。不免為賊所奪。既失像金取求無計。尋有賊中來者。盜金投曉。俱不知是金擔也。曉得本金。委云成就。光相超挺今在山閣。初鑄像時。有李五戒者。私發(fā)愿曰。若镕金日誓然一臂。云為模樣早成遂前期日。李氏不知已鑄。乃夢像曰。汝先愿然臂。如何違信耶。李氏夢寤。因始知之。即于像前以刀解臂。蠟布纏骨而燒焉。又感徵應。略其事也。云以江介威紆。累逢草竊。經論乃積。而戒律未弘。遠趣帝京躬參學府。值首律師當陽開化。大適本志悲喜交并。采掇行務有聞朝省。下敕令住弘福。而形貌長偉。骨面多髯。言晤成章。眾所知識。偏能讀誦。頗盛威容。故齋福大集。恒居坐首。群公卿士側席虛心。一舉五卷須臾尋了。未聞??噎莫不嘉尚。然其程器。即目故略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