⑷ 親死,刳木以斂,置諸崇厓峭壁間,不施蔽蓋,旁立木主識其處,名曰「家親殿」。初殯,集親戚男婦笑歌跳舞,是為「鬧尸」。明春聞杜鵑聲,舉家號哭,曰:「鳥猶歲至,親不歸矣?!?/div>
⑸ 五月寅日,墐戶伏處,夫婦異寢,親族不相往來,有犯者謂必遭虎厄。
⑹ 苗俗近漸丕變,婦稚竟有以節(jié)孝稱者。道光十二年,麟方伯慶采訪得五人,請于朝以旌之。孝子二,曰喧噶,曰賈香。節(jié)婦三,曰扁招,曰禾落,及其子?jì)D曰噶。
⑺ 六月六日為換帶之期,群女裸浴于溪澗中,人或薄而觀之,贈以裙帶,則尤喜。媸者或不得帶歸,而父母以為恥。野老亦以多為榮,私一男則髻上蒙紅布一方,斜疊若巾,愈高而愈自得,有積至數(shù)十層者,同伴咸嘖嘖稱羨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