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藺相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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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前266 【介紹】: 戰(zhàn)國時趙國國君,名何。
武靈王庶子。
即位初年少,公子成與李兌專政。
時秦已強大,王用廉頗、趙奢為將,藺相如為上卿,均有功績。
在位三十三年。
全上古三代文·卷十一
王名何,武靈王少子。在位三十三年,謚曰惠文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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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前260 【介紹】: 戰(zhàn)國時人。
趙奢子,亦稱馬服子。
熟讀其父所傳兵書,未解實際運用。
趙孝成王六年,中秦反間計,以括代廉頗為將。
趙括母及藺相如均進(jìn)諫,王皆不聽。
括一反廉頗堅守戰(zhàn)略,在長平大舉出擊,被秦將白起包圍,括突圍不成被射死。
趙軍四十余萬被俘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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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西晉人。
王浚外親。
晉武帝時官益州護軍。
浚以平吳功大,為王渾所抑,不勝忿憤而有怨言。
通以廉頗、藺相如之事為譬,謂浚功美而未盡善。
浚自承性褊,納其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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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唐僧。于玄學(xué)儒學(xué),頗見精微,工辭筆,超越流輩。太宗貞觀末至京師,求法于玄奘?;哿⒆洞榷魑宀匦袀鳌?,未竣而卒,悰重新排次,作序,修飾補充,名曰《箋述》,于武則天垂拱四年成書。后不知終所。
全唐文·卷九百五
彥悰。京兆大慈恩寺沙門。貞觀末求法于三藏法師。
新脩科分六學(xué)僧傳·卷第二十三 義解科(三)
久游三藏奘師之門。貞觀末。翻譯館開人物尤盛。光寶之徒角立。而悰長于著述。與沙門慧立相流亞。立嘗作三藏西域記備言所歷諸國山川形勝。道里夷險。風(fēng)俗美陋。而悰為之箋釋。以行世云。
宋高僧傳·卷第四 義解篇第二之一
釋彥悰。
未知何許人也。
貞觀之末觀光上京。
求法于三藏法師之門。
然其才不迨光寶。
遍長綴習(xí)學(xué)耳。
于玄儒之業(yè)頗見精微。
辭筆之能殊超流輩。
有魏國西寺沙門慧立。
性氣炰炰。
以護法為己任。
著傳五卷。
專記三藏自貞觀中一行盛化及西域所歷夷險等。
號慈恩傳。
蓋取寺題也。
及削藁云畢。
慮遺諸美。
遂藏于地穴。
至疾亟命門徒掘土出之而卒。
其本數(shù)年流散他所。
搜購乃獲。
弟子等命悰。
排次之。
序引之。
或文未允。
或事稍虧。
重更伸明。
曰箋述是也。
乃象鄭司農(nóng)箋毛之詁訓(xùn)也。
或有調(diào)之。
曰子與隋彥悰相去幾何。
對曰賜也。
何敢望回。
雖長卿慕心宗慕于玉宗。
故有以也。
詩曰。
言念君子。
溫其如玉。
自許亦顏之士也。
或人許焉。
悰不知終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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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634—712 【介紹】: 唐僧。當(dāng)陽人,俗姓文。居荊州覆舟山玉泉寺。武則天、中宗時三被詔入內(nèi)供養(yǎng),為受戒師。景龍間乞歸山,敕允其請詔中書門下于林光宮觀內(nèi)道場設(shè)齋。有《順了義論》、《攝正法論》、《佛性論》。
新脩科分六學(xué)僧傳·卷第二十三 義解科(三)
生當(dāng)陽文氏。貞觀二十二年。恩澤出家。初依文綱律師。研究毗尼。后于覆舟山玉泉南十里所。別立精舍。號隆興追智者彈師故跡。修習(xí)止觀法門。自則天稱制中宗纂歷三被詔入內(nèi)供養(yǎng)。尊以師禮。從受戒法。景龍三年詔許歸山。先嘗追召天下義行高僧。二十馀人。常于內(nèi)殿修福。至是散齊。仍詔中書門下。及諸學(xué)士等。于林光殿。送景。上親賦詩。中書令李嶠。中書舍人李乂等。皆應(yīng)制和。時江陵道俊玄奘亦以還鄉(xiāng)。承御賜則其榮于衣錦晝行多矣。著順多義論二卷。攝正法論七卷。佛性論二卷。先天元年。九月二十五日卒。春秋七十九。弟子奉葬于所住寺之西原。
宋高僧傳·卷第五 義解篇第二之二
釋恒景。
姓文氏。
當(dāng)陽人也。
貞觀二十二年敕度聽習(xí)三藏。
一聞能誦如說而行。
初就文綱律師隸業(yè)毗尼。
后入覆舟山玉泉寺。
追智者禪師習(xí)止觀門。
于寺之南十里別立精舍。
號龍興是也。
自天后中宗朝。
三被詔入內(nèi)供養(yǎng)為受戒師。
以景龍三年奏乞歸山。
敕允其請。
詔中書門下及學(xué)士。
于林光宮觀內(nèi)道場設(shè)齋。
先時追召天下高僧兼義行者二十馀人。
常于內(nèi)殿修福。
至是散齋。
仍送景并道俊玄奘各還故鄉(xiāng)。
帝親賦詩。
學(xué)士應(yīng)和。
即中書令李嶠中書舍人李乂等數(shù)人。
時景等捧詩振錫而行。
天下榮之。
景撰順了義論二卷攝正法論七卷佛性論二卷。
學(xué)其宗者如渴之受漿。
至先天元年九月二十五日卒于所住寺。
春秋七十九。
弟子奉葬于寺之西原也。
系曰。
江陵玄奘與三藏法師。
形影相接相去幾何然其名同實異。
亦猶藺相如得強秦之所畏。
馬相如令楊雄之追慕。
然則各有所長短亦可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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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467—1532 【介紹】: 明廣西梧州人,字獻(xiàn)臣,號東湖。成化二十三年進(jìn)士。授順德知縣,拒修中貴人先祠,毀淫祠二百五十所,用其材作堤,修學(xué)宮、書院。御史汪宗器以為必有所中飽,欲借此倒之,執(zhí)下獄,查核無所得。正德中歷廣東副使,發(fā)中官潘忠罪,為忠反訐下詔獄,劉瑾矯詔,枷瀕死,戍雁門,旋赦免。楊一清薦之,擢江西右參政,從陳金、俞諫破姚源。擢右副都御史,上疏陳防范寧王朱宸濠逆謀。嘉靖初以右都御史致仕。卒謚清惠。有《西巡類稿》。
明詩紀(jì)事·丙簽·卷九
廷舉字獻(xiàn)臣,梧州人。
成化丁未進(jìn)士,除順德知縣。
遷成都同知,改松江,擢廣東僉事,歷副使,劾中官逮系獄,戍雁門。
赦免,擢工西右參政?
乞休。
起廣東右布政使,召為右副都御史,遷工部侍郎,改兵部、南工部、戶部,遷右都御史,巡撫應(yīng)天,進(jìn)南工部尚書。
謚清惠。
有《東湖奏疏》、《西巡類稿》。
(《列卿記》:廷舉作詩效陳白沙。
(《國史唯疑》:「吳廷舉初請從李獻(xiàn)吉學(xué)詩,音響不諧,為所哂,怒相排抵,免官去。
后顧疏薦李。
馀誦李《放歌》云:「東湖子,君非淟合涊沕之丈夫,馀亦豈卑卑與世而浮沈。
恂復(fù)共斗非庸劣,廉終投萬古欽。
」吳亦報之詩:「夫既覯顏面,豈不愜素心!
如何異同論,三兩相參差。
」蓋兩公皆偉人,負(fù)氣不下,微生睚眥,旋消釋久矣!)
維基
吳廷舉(1459年—1527年),字獻(xiàn)臣,號東湖,祖籍嘉魚,廣西梧州府蒼梧縣(今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梧州市)人,成化丁未進(jìn)士。官至南京工部尚書。廣西鄉(xiāng)試第十七名舉人,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丁未科進(jìn)士,授廣東順德縣知縣。在任期間阻擋中官亂政,下獄后釋放。十年后,出為四川成都府同知。改任直隸松江府同知。因尚書馬文升、劉大夏舉薦,升任廣東僉事。從總督潘蕃討平南海、清遠(yuǎn)諸盜亂。正德初年,任副使,檢舉揭發(fā)總鎮(zhèn)中官潘忠二十罪。潘忠則誣陷其其他事情,被逮捕入詔獄。當(dāng)時劉瑾矯詔,枷之十馀日,幾乎死去。戍守雁門關(guān),隨后釋放。因楊一清舉薦其才,升任江西右參政,在連河擊敗華林賊亂,先后跟從陳金平定姚源盜亂,再跟從俞諫擊退。當(dāng)時胡浩三既然接受撫恤后又叛亂,吳廷舉前往諭令被逮捕。三個月后,勸胡浩三后被釋放。胡浩三果然殺其兄胡浩二,賊軍內(nèi)亂。官軍趁勝追擊獲勝。但吳廷舉與副使李夢陽不協(xié),上奏李夢陽侵官,因乞休未批準(zhǔn),坐停一年俸祿。起用為廣東右布政使,再次輔佐陳金平定府江賊亂。升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賑災(zāi)湖廣饑荒,再次出巡湖南定諸夷疆地。寧王朱宸濠有謀反之謀,其上疏陳江西軍政六事,設(shè)防備方略。明世宗即位,召吳廷舉為工部右侍郎,隨即改兵部右侍郎。上疏詆毀陸完、王瓊、梁儲及少傅蔣冕,而自以為己昔居憲職無一言,乞罷黜以儆幸位。當(dāng)時陸完已經(jīng)得罪,王瓊、梁儲已經(jīng)罷免,吳廷舉借以詆毀蔣冕,蔣冕遂求罷。明世宗則降吳廷舉為南京工部侍郎,而挽留蔣冕。嘉靖元年,吳廷舉乞休。改南京戶部右侍郎,遷右都御史,巡撫應(yīng)天諸府。嘉靖三年(1524年),因大禮議事定,吳廷舉揣測世宗心意而奏定稱本生考。給事中張原、劉祺因此交劾彈劾他,世宗沒有批報。再改南京工部尚書,吳廷舉辭不拜,稱疾乞休。嘉靖七年卒,享年六十九,總督姚鏌治其喪。隆慶年間,追謚清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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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福建莆田人,字汝華。弘治六年進(jìn)士。授戶部主事。累遷江西左布政使。寧王朱宸濠奪大量民田,民立寨自保,宸濠欲加兵,岳持不可。后為李夢陽所訐,奪官為民。世宗即位,起撫江西。旋召為大理卿,陳刑獄失平八事,遷兵部左侍郎。后乞休歸。有《莆陽文獻(xiàn)》、《山齋集》。
明詩紀(jì)事·丁簽·卷六
岳字汝華,莆田人。
弘治癸丑進(jìn)士,授戶部主事。
改刑部,歷員外,出為湖廣僉事,遙廣西按察副使,改廣東,歷江西按察使、布政使。
以勘事被誣,奪職為民。
尋起右副都御史,巡撫江西,召為大理寺卿十進(jìn)兵部侍郎。
有《山齋集》二十四卷。
(《東南嶠外詩話》;汝華侍郎著有《蒙難錄》,其稿本久佚。
惟《山齋集》中有《幽居書懷詩序》云:「庶人宸濠,久畜異志,予由臬轉(zhuǎn)藩,裁抑逆萌,濠不能堪,嗾同寮橫加誣訐。
威賄上下,文致其辜。
逮系逾年,始得罷歸。
憂患中嘗作《蒙難錄》。
茲摘其概書之。
詩云:咄咄日書空,禍階嘅伊始。
蟻穴昔何微,潰川浩無涘。
數(shù)至諒難違,修身以順俟。
《明夷》古聽悲,演《》在羑里。
厲貞乃終吉,齋心悟玄理。
溪壑絕險巘,千仞猶可窮。
人心如其面,談笑伏兵戎。
田灌平生交,酒杯不相容。
魏其力解紛,乃并遭禍兇。
往事昧明訓(xùn),邈哉廉蹤。
」 《蘭陔詩話》:公在江西,知宸濠有異志,嘗作詩云:「吳濞招死士,密置淆澠間。
豈知真將軍,輕車出藍(lán)田。
逆節(jié)竟斧锧,明鑒垂簡編。
」其言果驗。
田按:汝華以勘李獻(xiàn)吉與巡按相訐事,獻(xiàn)吉執(zhí)汝華親信吏言汝華子沄受賕,宸濠助之。
朝議遣大理卿燕忠勘問,兩斥之,因罷為民。
獻(xiàn)吉為宸濠所助,其曲直不辨自明。
汝華非徒風(fēng)骨岳岳,亦留心鄉(xiāng)邦故事。
其所輯《莆陽文獻(xiàn)》,具有經(jīng)緯。
五字詩亦有風(fēng)韻。)
維基
鄭岳(1468年—1539年),字汝華,號山齋,福建莆田縣人。生于明憲宗成化四年(1468年),福建鄉(xiāng)試第四十一名舉人,弘治六年(1493年)癸丑科會試第二百七名,第二甲第四名進(jìn)士,為戶部主事。董天錫偕錦衣千戶張福決囚,張福坐董天錫之上,鄭岳稱其為非體,以忤逆下詔獄。尚書周經(jīng)、侍郎許進(jìn)論救,皇帝不聽,贖杖還職。歷官刑部員外郎。出任湖廣僉事,歸宗藩侵地于民。歷任廣西兵務(wù)副使、廣東副使、江西按察使,官至江西左布政使。反對寧王朱宸濠侵奪民田。朱宸濠逼鄭岳罷官,又陷構(gòu)其子通賄。宸濠之亂后,朝廷內(nèi)外官員交相舉薦,起用四川布政使,因丁憂不赴。明世宗即位,擢右副都御史,巡撫江西。僅過兩月,又召為大理寺卿。累升兵部右侍郎、左侍郎,寧夏總兵官仲勛行賄京師,御史聶豹以風(fēng)聞?wù)務(wù)撪嵲?。鄭岳自己解釋,隨即辭職歸鄉(xiāng)。與王守仁有交往,守仁稱“相見于逆旅”。卒于嘉靖十八年(153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