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孟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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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8 首
宋 · 林遹
飲馬驅(qū)驕虜,飛龍紀建炎。
艱危三改歲,倉卒兩垂簾昭慈圣獻后挽詩)。
按:宋周煇《清波雜志》卷三
沖真 南宋 · 趙琥
五言律詩
琳館絕埃塵,溪山是四鄰。
煙霞千古色,花木一庭春。
月白琴聲朗,風(fēng)清鶴唳頻。
閒中時復(fù)醉,應(yīng)笑市朝人。
一簇樓臺水上居,瑯風(fēng)韻竹動笙竽。
魚龍飛舞半帆雨,鷗鷺眠呼兩岸蘆。
雪覆高低春玉樹,月明表里夜冰壺。
漁郎倚棹桃花落,認得扶桑宮殿無。
火旂燄燄燒坤垠,蒺藜滿道風(fēng)揚塵。
槁苗無花不作谷,老農(nóng)扶杖田頭哭。
哭聲不為填溝渠,室罄何以供官輸。
檄龍唄佛寂不應(yīng),蜥蜴那能擅權(quán)柄。
泰霞真士鞭風(fēng)霆,綠章叩天天亦驚。
玄云沛雨起膚寸,點點都是盤中飯。
須臾收斂歸無聲,翩然駕虬出山城。
我聞?wù){(diào)元功自古,亢為常旸伏常雨。
廟堂有道司牧良,坐看玉燭開金穰。
淮南捕蝗蝗更在,饑蛟齧人陸成海。
肥羊日日供大官,論功乃使專黃冠。
真士寸田無水旱,天機子夜交離坎。
沖真 宋末元初 · 仇遠
七言絕句
洞房深鎖老雙成,門徑幽修石沼清。
萬紫千紅秋已盡,眼中黃菊最分明。
前輩論當世人物。至于第一流。則必曰光山金重晦。廷龜自幼少時。聽于輿人走卒之言。竊自增氣。恨不得登拜函丈。一望見大君子道德之馀光。荏苒數(shù)十年。公之墓木。已拱矣。獨公之文章事業(yè)。播誦于口碑者。亦足使人曠世而興感。況余先君受知于公。蓋嘗辱為布衣交。其得于親炙而以訓(xùn)家庭者。洋洋在耳。則敬慕之深。實倍恒人。今于墓道之托。安敢以不文辭。顧忍言哉。按狀。公諱繼輝。重晦字也。金系出新羅王子。逮至麗。世有衣冠。入我朝。有諱若采。官至刑曹判書。高祖諱國光。左議政光山府院君。曾祖諱克忸。大司諫。祖諱宗胤。珍山郡守贈兵曹參判。考諱鎬。知禮縣監(jiān)。累贈左贊成。妣贈貞敬夫人李氏。全義望族正郎光元之女。以嘉靖丙戌生公。生三四歲。能諳文字。七八歲。已通大義。年十一。選試都會。才名藉藉。弱冠。文章蔚為名儒。年二十三。連魁庭試課試。特賜直赴殿試。臺官論其無故例。翌年春。又魁庭試乃得之。仍中乙科入槐院。俄選書堂賜暇。言官論以未經(jīng)清班。及薦史局盛玉堂。乃復(fù)登選。亦見公之望實欲掩彌彰也。自正字升至副修撰兼知制教、正言、兵曹佐郎。尋自典籍。擢佐天曹。清議咸歸。望臨一時。時士禍甫定。人皆茍容。公獨秉裁。遇事風(fēng)生。其在玉堂。尹元衡擅威福。議通庶孽。要為己產(chǎn)地。公手劄論之。其在諫省。劾寢沈貞職牒之命。及秉銓選。與金弘度、金虬等專事激揚。譏排奸倖。失志之徒。怏怏切齒。遂與元衡謀起士獄。一時清流。網(wǎng)打殆盡。公亦削黜。退居連山舊莊。簞瓢屢空。晏如也。辛酉。丁外憂。癸亥。公議始伸。制除。即授承文校理成均直講禮曹正郎。自是華聞彌大。便養(yǎng)乞郡。出為安東府使。館閣以公帶書堂啟留之。遂遷諸寺正者十。歷執(zhí)義應(yīng)教檢詳舍人、司諫、典翰、直提學(xué)。丙寅。中重試第一人。遂自直提學(xué)。進階通政。為同副承旨。所試表膾炙一時。京師人皆口相傳以熟。自后出入左右副承旨行護軍、長諫院、胄監(jiān)。出為黃海監(jiān)司。己巳宅內(nèi)艱。服闋。拜左副右承旨大司諫、吏、禮曹參議。壬申。以謝恩使朝京。癸酉。嶺南缺方伯。朝廷欲試公于民。遂進秩為觀察使。入長薇垣柏府及行護軍者再。尹京兆者一。其在憲府。有相臣為年少輩所困。公為直之。遂為其所擠。出公為關(guān)西方伯。栗谷李公為副提學(xué)。以公練達時務(wù)。不宜去朝。率同僚上劄請留。事雖不行。而擠公者亦不容于公議。瓜滿。入亞水曹。復(fù)再長諫省。一為都憲。時士論攜貳。公專務(wù)調(diào)適。喜事者多不悅。有以不近之說。誣詆異己者。將搆大獄。公曰。士流間處事當明白。豈可造言陰中。遂上章分疏。大為時議所疾。又出公為全羅監(jiān)司。謝病歸。拜同知敦寧、刑禮曹參判。兼同知成均館事。時言官建白國系受誣??赐辍R藰O選使價。冀動帝聽。朝廷以公文章學(xué)識。一代所推。舉以應(yīng)選。仍命公自擇僚佐。陛辭。上解御衣衣之。親執(zhí)爵以勞之。復(fù)命。以舊官兼同知義禁府。以特進官入筵。猝中風(fēng)舁還家。上遣中使踵問疾。并給虎皮。是夜卒。壬午四月某日也。賜別賻及棺槨。栗谷李公筵白公才賢清白。不底大用。上嗟惜不已。遂命護送喪柩。且助庇葬事。皆異數(shù)也。用其年某月某甲。窆于連山縣某原。公歿之十九年。以公嘗錄光國原從。追贈公資憲大夫吏曹判書兼帶諸銜。公天資英偉。處心樂易。不規(guī)規(guī)于細行曲謹。而先立其大者。故雖無踐履功夫。所見超邁。暗合道理。其嘉言懿行。雖不可形容一二。而姑以聞于先君者記之。則事父母色養(yǎng)無違。喪祭一于禮不茍。友愛諸弟。終始無間。獨姊有心恙。待之盡誠。得其歡洽。其篤行如此。平生未嘗一毫營為。衣服玩好。不以累意。位通顯三十年。門庭如布衣時。其清淡如此。嘗與奇高峰、李栗谷為斯文領(lǐng)袖。至論經(jīng)濟之才。則二公自以為不及。栗谷嘗曰。欲求真宰相。重晦其人也。雖以奇高峰之豪才邃學(xué)。樸思庵之簡潔寡許。常亟稱而嘉嘆之。推為偉器。其見重如此。凡議國家大事。必證據(jù)經(jīng)典。論說踔厲。盈庭之論。決于片言。雖老師宿儒。咸取斷莫能難。至如事后成敗。人后吉兇。率皆先見。取必于未來之前。如合左契。十不一差。其識見如此。且如天下山川道里形勢及法令典故。羅列心胸。耳所一聞。目所一見。終身不忘。瞭如燭照。嘗按列邑軍簿一覽了。吏失其牘。公命吏筆口授之。不錯一名。其強記如此。其治嶺南也。值籍兵之擾。剖決叢冗。游刃恢恢。胡床嘯詠。若無所為。而罷羸以逸。奸猾斂手。一道伏其能。愛畏如神明。及按關(guān)西。值歲饑疫。設(shè)策賑救。全活甚眾。焦心渴思。須發(fā)盡白。其長于政事。而能敏能謹如此。仁順王妃之喪。有群臣服三年之議。公為大諫。伏閤論后喪自有定禮。議遂寢。廷議以為卒哭后當依五禮儀。玄冠烏帶。柳希春尤主其議曰。人君居喪。與士大夫不同。公與栗谷公抗言曰。父母之喪。無貴賤一也。何以異于士大夫乎。喪禮不古久矣。今因此當從古禮。遂行公議。恭懿大妃之喪。權(quán)轍引宋高宗服元祐皇后例。定殿下服為齊衰杖期。公倡議曰。明廟后于仁廟。主上后于明廟。為人后者為之子。當服三年之喪。議以遂定。其練達如此。明廟無嗣。朝野憂危。莫敢先發(fā)言。玉堂同僚有巧避者。公獨上章力陳。在憲府。劾汰貪吏數(shù)十人。以激頹風(fēng)。皆巨室子弟。怨仇者眾而不少撓。其剛直如此。上于親政之日。教吏曹曰。勿用矯激。務(wù)用醇厚之人。公聞之曰。此固甚善。但人君偏主此意。則恐柔佞者易享醇厚之名。剛直者反受矯激之謗。為害反甚。其言果驗。其明鑒如此。愛賢惜才。未嘗以名位自高。引接賓朋。誠意藹然。雖疏不飾貌禮。雖昵不設(shè)惰容。見小善必欲發(fā)揚。即不善不復(fù)苛責(zé)。其好善如此。嗚呼。公歿之后。上心嘉嘆?;诓辉缰?。則使公徊徨外藩。赍志以歿者。是果孰使之然哉。然公之得志失志。天也。于公何損焉。公配平山申氏。參贊瑛之女。先公二十四年卒。有一男一女。男曰長生。今益山郡守。學(xué)有師傳。世號醇儒。娶僉知曹大乾女。生三男二女。長檃夭。次集進士。次槃。皆有文行。女長適宣傳官徐景霱。次適都事韓德及。女曰鄭起溟。生一男二女。男沄。女長適注書尹弘國。馀幼。公側(cè)室生四男二女。曰義孫、燕孫、慶孫、平孫。燕孫早死。女為承旨金尚容妾。馀早死。銘曰。
冰玉之潔,鳳鸞之儀。
瑚璉之器,廟堂之姿。
煥猷則圭璧之文,決策則蓍龜之明。
汪然江海之量,卓爾山斗之名。
悃愊好善之誠,堅確秉正之守。
集眾長以為全德,而我公不自有焉。
其成就蓋不可量,孰云遽止于斯。
豈衰世之所難容耶,庸非天意而誰。
秋日瀛臺(乾隆丙子) 清 · 弘歷
七言律詩
碧樹朱樓翠島峋,到來人似月中人。
千枝共愛霏金粟,九斛誰當輸玉塵。
境詣幽惟卻藻繢,水澄波處養(yǎng)沖真。
笑予未是忘言者,鳳咮龍香率喜親。
如笏千山藏一身,煙林云水養(yǎng)沖真。
喧塵不到茅軒靜,漸覺幽腸詩格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