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張履信

相關人物:共 1 位。
共 1 首

人物簡介

維基
畢自肅(1569年—1628年),字范九,號沖陽,山東淄川(今淄博市周村區(qū)王村鎮(zhèn)西鋪村)人,明代政治人物。
官至右僉都御史,巡撫遼東,畢自肅曾多次上疏,請朝廷發(fā)遼東軍餉,但朝廷無錢支應,后士兵因欠餉發(fā)生寧遠兵變,畢自肅一度被擄走,雖后來被兵備副使郭廣救出,依舊憤而自殺。
《淄川縣志》記曰「豐質偉干,性沉毅果決,多大略。
」少年熟讀四書五經(jīng),萬歷三十一年(1603年)舉人,萬歷四十四年(1616年)三甲進士,充北直定興知縣,任內廉政愛民,民眾為之建立生祠。
天啟二年(1622年),升任禮部主事。
天啟六年(1626年)升參議、副使,天啟七年(1627年)協(xié)助袁崇煥防守寧錦之戰(zhàn)有功,升太仆少卿。
崇禎元年(1628年),升遼東巡撫,在遼東練兵時,畢自肅九次向朝廷申報欠餉,但朝廷苦無銀錢,居然不聞不問,而財政的主管就是其親兄戶部尚書畢自嚴。
最后,欠餉四月的蜀、楚士卒,以張正朝、張思順為首,綁架了巡撫畢自肅、總兵朱梅等,是為寧遠兵變。
畢自肅被毆打,頭部血流不止,身受重傷,幾乎死亡。
兵備副使郭廣與肇事士卒關系甚佳,為了營救畢自肅,郭廣自行打開官庫,發(fā)白銀貳萬兩,又向當?shù)厣倘私杩钗槿f兩,贖回了畢自肅,并把畢自肅載至塔山堡(今遼寧錦西)調養(yǎng),不過畢自肅深感局勢惡劣,向燕京方向再拜后自戕而死。
袁崇煥至遼東督師后,命副將何可剛將兵變首謀張正朝、張思順等十五人斬殺,又論軍法,斬中軍吳國琦、罰參將彭簪古、都司左良玉等,而后奏請崇禎帝取消遼東巡撫一職,由自己親領,以統(tǒng)一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