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方阜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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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首
洪都稱大府,上幕得名賢。
事業(yè)三千牘,聲名四十年。
民征須力減,酒禁更堪憐。
馀力猶能辦,開涂及濟川。
⑴ 自注:向嘗有詩達真右史,以除道輿梁為請。
方僉判阜鳴 南宋 · 陳宓
七言律詩
草堂種玉在長身,黌舍蜚聲四十春。
佐府經(jīng)綸堪活國,凌云詞賦舊驚人。
官聯(lián)僅與馮唐伍,壽考還臻絳老鄰。
弱冠相知今白發(fā),西門祖送淚沾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