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錢彥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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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015—1071 【介紹】: 宋臨安人,字子飛。
錢彥遠弟。
由殿中丞策制科,轉(zhuǎn)太常博士。
為呂夷簡所知,擢右正言。
首劾范仲淹、富弼,二人皆罷。
歷知數(shù)州府。
神宗立,御史論其傾險儉薄,附賈昌朝、夏竦以陷正人,不宜冒居翰院,乃罷學士。
久之,知永興軍。
卒謚修懿。
全宋詩
錢明逸(一○一五~一○七一),字子飛,錢塘(今浙江杭州)人。以父蔭為殿中丞,策制科,擢右正言。擢知諫院,為翰林學士,加史館修撰。仁宗皇祐元年(一○四九)權(quán)知開封府(《開封府題名記碑》)。罷知蔡州。歷揚、青、鄆、曹州、應天府。還,判流內(nèi)銓、知通進銀臺司。復出知成德軍、渭州、秦州。英宗治平初,復為翰林學士。神宗立,出知永興軍。熙寧四年卒,年五十七。謚修懿?!?a target='_blank'>宋史》卷三一七、《東都事略》卷四八有傳。
全宋文·卷一○四六
錢明逸(一○一五——一○七一),字子飛,錢塘(今浙江杭州)人。易子,彥遠弟。由殿中丞策制科,轉(zhuǎn)太常博士,擢右正言。首劾范仲淹、富弼,二人皆罷。進同修起居注、知制誥,擢知諫院,為翰林學士。加史館修撰,知開封府。后罷為龍圖閣學士、知蔡州?;实v四年,自揚州知青州,改鄆州。又歷知曹州、應天府。還,判流內(nèi)銓、知通進銀臺司。復于嘉祐四年出知成德軍;五年,知渭州;八年,加端明殿學士、知秦州。治平初,復為翰林學士。神宗立,御史論其傾險憸薄,傾附賈昌朝、夏竦以陷正人,文辭淺繆,不宜冒居翰院,乃罷學士。熙寧元年,出知永興軍。四年卒,年五十七。贈禮部尚書,謚曰修懿?!?a target='_blank'>宋史》卷三一七《錢惟演傳》有附傳。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034—1097 【介紹】: 宋杭州臨安人,字穆父。
錢彥遠子。
以蔭知尉氏縣。
神宗召對稱旨,以不附王安石,命權(quán)鹽鐵判官。
歷提點京西、河北、京東刑獄。
奉使吊高麗,凡饋餼非舊例所有者皆不納。
歸拜中書舍人。
哲宗元祐初,以龍圖閣待制知開封府,為宗室、貴戚所憾,出知越州,徙瀛州。
召拜工部、戶部侍郎,進尚書。
復知開封府,臨事益精。
哲宗蒞政,補翰林學士,為章惇誹詆,罷知池州。
藏書甚富,工行草書。
全宋詩
錢協(xié)(一○三四~一○九七),字穆父,行四(《東坡詩集注》卷二《和錢四寄其弟和》題注),吳越王后裔,惟演從孫。以蔭為將作監(jiān)主簿。仁宗皇祐三年(一○五二),監(jiān)陳州糧料院。神宗熙寧三年(一○七○),知尉氏縣,擢流內(nèi)銓主簿,除三司鹽鐵判官。歷京西、河北、京東提刑。元豐三年(一○八○),除陜西都轉(zhuǎn)運使。六年,奉使高麗,還,拜中書舍人。哲宗元祐元年(一○八六),遷給事中,除龍圖閣待制、權(quán)知開封府。三年,知越州。四年,徙瀛州。七年,權(quán)戶部尚書。八年,加龍圖閣直學士再知開封府(《續(xù)資治通鑒長編》卷四八四)。紹圣元年(一○九四),除翰林學士、知制誥兼侍讀。罷知池州。四年卒,年六十四。后入元祐黨籍。事見《梁溪集》卷一六七《錢公墓志銘》及《宋史》卷三一七《錢惟演傳》,《東都事略》卷四八有傳。今錄詩二十二首。
全宋文·卷一七九二
錢協(xié)(一○三四——一○九七),字穆父,錢塘(今浙江杭州)人,彥遠子。
熙寧三年,中秘閣選,廷對已入等,以王安石罷其科,遂不得第。
以蔭知尉氏縣,授流內(nèi)銓主簿。
命權(quán)鹽鐵判官,歷提點京西、河北、京東刑獄。
元祐初,遷給事中,以龍圖閣待制知開封府。
三年,知越州;五年,徙瀛州;七年,徙青州。
召拜工部、戶部侍郎,進尚書,加龍圖閣直學士,復知開封。
罷知池州。
紹圣四年卒,年六十四,謚文肅。
協(xié)藏書甚富,工行草書,文章得西漢體。
宋史》卷三一七《錢惟演傳》有附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