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陳長祚(1545年—?),字以介,號培所,福建福州府長樂縣人,軍籍,隆慶辛未進士。天啟年間累官工部尚書。福建鄉(xiāng)試第四十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登辛未科進士。授河南泌陽縣知縣,擢兵部郎中,掌管武庫,清理核對積羨十五萬馀,立為歲察之法。萬歷十二年(1584年)三月升湖廣右參政。三十六年(1608年)七月起復(fù)河南右參政,三十八年二月升山西按察使,升陜西布政使,兵備榆林,操堅冰蘗,尤悉心邊務(wù),厲兵秣馬,增城浚隍。每入都御史劉敏寬幕畫便宜,靡不奇中。萬歷四十二年(1614年)二月報延鎮(zhèn)三大捷,朝廷賜白鏹焉。天啟二年(1622年)四月起升南京太常寺卿,三年二月升南京工部右侍郎,四年正月升工部左侍郎,二月官至工部尚書,為給事中王鳴玉所劾,九月被免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