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盧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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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一名時。明浙江鄞縣人,字中父,一作仲父。工詩,亦工散曲。以避仇遠游,歷齊、梁、燕、趙間,為人貞介廉潔。客死涉縣,卒年七十。有《甬東山人稿》。
甬上耆舊詩·卷二十三
初名時臣,自稱甬東野人,世居木阜峰下。
山川名勝。
山人少喜為詩。
不治經(jīng)生業(yè)。
及壯負氣。
不能隨俗俯仰。
嘗于坐隅書青天白日名山大川八字以避仇。
遠歷齊梁燕趙間十年,客食諸王門下,旅寓章丘。
與太常李伯華論詩,得其指授。
在章歷三時詩大變。
一日過伯華江上草堂,值夜雪。
伯華為出妓彈琵琶佐酒。
山人即坐上作長歌,伯華絕驚賞,謂非復(fù)初見阿蒙也。
去之青州,客衡藩。
衡莊王嘗起高樓,東敞矚遠。
樓初成,王于望后四日置酒遍召一時名士。
時日景既盡,疏星尚微。
王命且未造座,與客東望,憑欄笑語良久。
已而月光漸上,遍照四座。
王甚歡,因命曰待月樓,使客各賦詩以進,王未善也。
時山人最年少,下座徐進一絕句,其詞曰:川原夕氣交,暝色自相向。
月猶藏海底,人已坐樓上。
王大喜,謂能得待字義,因手觴延山人上座,遍示諸客,山人遂一日名重。
晚客沈沈,宣王禮之,亞于謝榛。
年七十,卒于河南涉縣客舍中。
魯王孫中立序其詩曰:山人鶴骨癯癯,若出衣表。
為人貞介廉潔,不妄交,不茍取,故為諸王公所重,人以為實錄。
山人年六十起生,藏于句章之夕陽里,自撰墓志,后竟葬之。
有二子,長曰輅,使學(xué)醫(yī);次輦,使讀。
山人與嘉則先生同甲,其稱詩稍先之。
及年各四十五,兩人始得遇定交。
嘗一見山陰徐文長,輒作靈物篇相贈,嘆為絕奇。
生平所與游論詩,幾遍天下,唯稱同里盧沄、吳中文徵明、黃姬水、東郡謝榛、浚人盧楠、新河宋登春十馀人。
自謂砥礪名行,期無愧諸老,庶幾不朽。
以是山人風(fēng)格,至今稱之。
所著甬東山人集。
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中甫,鄞縣人。有甬東山人集。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14—1569 【介紹】: 明浙江孝豐人,字峻伯,號霽寰。
嘉靖十七年進士。
授江陰知縣,入為刑部主事。
歷官至右僉都御史,巡撫貴州。
在郎署時,有詩名。
后王世貞以其與俞允文、盧楠、李先芳、歐大任為“廣五子”。
有《天目山齋稿》。
滄海遺珠
吳維岳(1514-1569)字峻伯,號霽寰,浙江孝豐人,嘉靖十七年(1538)進士,官至右僉都御使,巡撫貴州。嘗與李攀龍等倡導(dǎo)詩社,讀書天目山,著有《天目山齋歲編》二十八卷。
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峻伯,孝豐人。嘉靖戊戌進士,除知江陰縣授刑部主事歷山東提學(xué)副使擢右僉都御史巡撫貴州有天日山齋歲編
維基
吳維岳(1514年—1569年),字峻伯,號霽寰,浙江湖州府孝豐縣人,軍籍,詩人。嘉靖十六年(1537年)丁酉科浙江鄉(xiāng)試第五名舉人,嘉靖十七年(1538年)聯(lián)捷戊戌科三甲第一百六十九名進士。初授江陰縣知縣。擢刑部主事,升郎中,二十九年十二月恤刑江西。改兵部車駕司郎中。三十六年三月升山東按察副使、提調(diào)學(xué)校,四十年三月升湖廣右參政,四十一年五月升江西按察使,四十二年官至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貴州。四十四年三月考察,調(diào)南京用。隆慶三年(1569年)二月,卒于家。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21—1597 【介紹】: 明浙江平湖人,字與繩,號五臺。嘉靖二十六年進士。授??h知縣。歷官吏部郎中,破格擢用廉吏能人,以專擅被劾落職。萬歷初,官工部右侍郎,與張居正同年相善,而不盲從,終以忤居正被劾引歸。十一年,召為吏部右侍郎,引用居正擯斥之老成人士。然力言居正輔翼功不可泯,被言者群攻,引疾去職。十五年,起南京刑部尚書,數(shù)遷為吏部尚書。二十年,大計外吏,舉顧憲成等二十二人,為時論所稱。卒謚莊簡。
槜李詩系·卷十三
光祖,字與繩,號五臺,平湖人。
十七舉于鄉(xiāng),丁未成進士,授浚令。
內(nèi)鄉(xiāng)王奪民田,封丘王蒼頭私販,皆置之法。
盧楠者,富而才,前令誣以重辟。
光祖白其冤釋之。
擢祠祭主事,累轉(zhuǎn)文選郎,汰黜不少假。
科臣孫丕揚劾其專擅,落職。
陛辭揖孫曰:承公教,殊荷相成。
但吏部之門,干謁錯至,茍非自行其意,何由秉公?
孫沉思良久,憮然謝過。
即日自劾失言,力薦光祖。
光祖亦復(fù)起,歷太常、太仆、大理諸卿,晉工部侍郎。
張居正秉政奪情,后益自恣。
光祖貽書規(guī)諷。
居正故同年友善,然與議政輒相左。
及論折漕事不合,御史張一鯤希指論劾,遂求去。
居正沒,起為少宰,會議居正獄,光祖曰:江陵專權(quán),非弄權(quán)也。
且擁護功,亦安可泯?
然眾欲文致之,惡其異,出遷南司空。
越三年,晉大司寇,拜冢宰。
先是上巳列名,御屏?xí)逭郑潦窍苍唬捍宋羝蒲ダ梢病?div id="b5pc6tb" class='inline' id='people_51131_1_20_comment'>
時銓部事柄旁落,光祖始振刷,不復(fù)關(guān)謁政府。
一切中涓請托,拒不納,特簡清節(jié)者許孚遠、顧憲成等二十一人,搜剔臺省諸蠹。
蘭溪新建,出中旨大拜,光祖以故事爭之,即疏陳祖制,會推必不可廢,報可。
初,趙少宰用賢、沈司馬思孝每廷論,面辱光祖,光祖折節(jié)不校久之。
少宰語人曰:吾乃為平湖所容。
司馬家居,扼腕時政,每嘆曰:持公議而不以愛憎奪者,平湖一人而已。
其為人允服如此。
乞歸五年而卒。
卒之夕,海上星隕如斗,擊地有聲,謚莊簡。
光祖歷仕三朝,國家大政大議,一言立定。
按:尚論錄載三太宰,首莊簡,次孫清簡,次陳恭定。
云:攬久頓之轡,振積衰之氣,比諸唐姚崇、宋韓琦,洵不誣也。
維基
陸光祖(1521年—1597年),字與繩,號五臺,浙江嘉興府平湖縣人,祖籍直隸蘇州吳縣,官至吏部尚書。
嘉靖十六年(1537年)十七歲時與父親同時考中丁酉科順天鄉(xiāng)試舉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丁未科進士,授浚縣知縣,謝榛詳述盧楠之冤情,始得昭雪。
盧楠出獄后,去拜謝陸光祖,仍然長揖不拜。
陸光祖也不在意,兩人成為好友。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爆發(fā)庚戌之變,俺答汗入侵。
兵部尚書趙錦檄民筑塞,陸光祖未能從命。
四年任滿,有惠政。
離任之日,浚縣百姓“攀轅臥轍,泣聲盈道”。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任禮部祠祭司主事,升祠祭司郎中。
大學(xué)士高拱掌管吏部,謀劃傾覆徐階。
這時徐階的幕客都逃亡,唯獨陸光祖替他申辨。
萬歷二年(1574年),任太常寺少卿,擢太仆寺卿,晉大理寺卿。
萬歷五年(1577年),升工部右侍郎。
張居正和陸光祖是同年進士,早年張居正想引薦他做助手,陸光祖不屈身相隨。
同年九月,張居正因為居喪奪情,杖責(zé)議論的人,陸光祖寫信規(guī)勸他。
萬歷七年(1579年)五月,因為議論漕運改為折色銀兩一事再度得罪張居正,遂辭官歸里。
張居正死后,起用為南京吏部右侍郎。
萬歷十二年(1584年)十一月,任南京工部尚書。
復(fù)官后因維護張居正身后名譽,再次被降職。
萬歷十五年(1587年)七月,任南京刑部尚書。
萬歷十九年(1591年),吏部尚書宋纁卒,陸光祖繼任吏部尚書。
首輔申時行推薦趙志皋、張位,明神宗以特旨任用,陸光祖抗議說:“輔臣當(dāng)廷推,不當(dāng)內(nèi)降”,神宗表示下不為例。
萬歷二十年(1592年),主持京察,陸光祖力主擢升萬國欽為建寧府推官,饒伸為刑部主事,神宗大怒,給事中喬胤承風(fēng)行事,彈劾陸光祖,于是文選郎王教以下盡逐。
陸光祖以老病辭;是年三月,致仕歸里。
生平好佛法,自號五臺居士。
萬歷二十五年(1597年)卒。
明史》有傳。
著有《陸莊簡公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