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吳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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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35—1596 【介紹】: 明蘇州府常熟人,字汝師,號定宇。
隆慶五年進士。
萬歷初,授檢討。
疏論張居正父喪奪情,與吳中行同杖除名。
居正死,復故官,進右贊善。
歷官南京祭酒、吏部侍郎。
二十一年,為王錫爵排擠罷歸。
工詩文,與王道行等稱“續(xù)五子”;又與胡應麟等稱“末五子”。
有《國朝典章》、《三吳文獻志》、《因革錄》、《松石齋集》等。
滄海遺珠
趙用賢(1535-1596)字汝師,江南常熟人,隆慶五年(1571)進士,官檢討,終吏部侍郎,謚文毅。著有《松石齋集》《三吾文獻志》《因革錄》等。
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汝師,常熟人。隆慶辛未進士,選庶吉士授檢討以建言為民起春坊贊善歷南祭酒禮部侍郎召為吏部侍郎贈禮部尚書謚文毅有松石齋集
維基
趙用賢(1535年—1596年),字汝師,號定宇,直隸蘇州府常熟縣民籍(今江蘇)常州府江陰縣人。隆慶辛未進士。萬歷間官翰林院檢討,以諫言張居正“奪情”聞名。戊午應天府鄉(xiāng)試第八十二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登辛未科會試第二十五名,三甲二十八名進士,選庶吉士。萬歷初年(1573年)授檢討。因反對張居正居喪奪情,抗疏曰:「臣竊怪居正能以君臣之義效忠于數(shù)年,不能以父子之情少盡于一日?!瓏以O(shè)臺諫以司法紀、任糾繩,乃今嘵嘵為輔臣請留,背公議而徇私情,蔑至性而創(chuàng)異論。臣愚竊懼士氣之日靡,國是之日淆也?!顾c吳中行等五人一起受杖刑,時稱“五賢”。用賢體胖,“肉潰落如掌,其妻臘而藏之”。張居正死后,趙用賢被起用,十一年正月恢復原職,六月升右春坊右贊善兼簡討,十一月充經(jīng)筵講官,十三年九月升司經(jīng)局洗馬兼翰林院修撰,充大明會典纂修官,十四年正月補充經(jīng)筵講官,晉右庶子,十五年二月升南京國子監(jiān)祭酒,十七年八月升南京禮部右侍郎,十八年十二月改任禮部右侍郎兼翰林院侍讀學士,二十年六月升左侍郎、仍兼翰林院侍讀學士,教習庶吉士,二十一年七月改官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讀學士,尋給假回籍。二十四年卒,賜祭葬,天啟初,贈太子少保、禮部尚書,謚文毅。《明史》有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