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吳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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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向榮 朝代:

人物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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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向榮,字澹心,湖廣永州府零陵縣側(cè)塘人。
萬歷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湖廣鄉(xiāng)試舉人,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進士,為人孝友篤至,父遇春為汝寧學(xué)博,致仕歸,囊橐蕭然,公侍養(yǎng)必具甘旨,衣冠肅立,食罷始退,自食惟??粥而已。
為孝廉時,躬為父濯足,父曰:吾足非仲子濯不快也。
釋褐為大名宰,甫蒞任,吏有以白鏹進者,曰:初任需費,請以是上供。
公曰:吾窮諸生,才一仕,何以償此。
吏曰:是固無庸償,吾能挪移之。
公曰:若此則國賦也,余自讀書時,早以潔己愛民為心,豈服二而遂忘之?
汝乃以此嘗我耶?
叱出之,廉得奸狀,卒抵于法,一邑肅然。
有武甲者置辟凡二年,公知其冤,為力請得減等。
居三年,興學(xué)校,課農(nóng)桑,捐除煩苛,夙弊一清,邑遂大治。
調(diào)繁南樂,是時魏某秉政在告,其仆以私負訟于縣,公曰:予為天子理民,非為相臣仆理逋也。
明日,謁相公白之,魏戒仆曰:縣君正人君子也,慎毋以事擾之。
民侯華者言逆母,母訟之,公曰:汝子幾何?
曰:止此耳。
公躊躇久之曰:今教民者也,而使階除下有不孝子,不德孰甚。
乃責(zé)華于獄,閉閣自思,欲解印綬去,邑人至獄責(zé)華,華亦涕泣,痛自悔責(zé),邑人皆代華請,乃出諸獄,而坐母于庭杖之,俾拜謝母,母子相抱大哭,觀者成泣,由是華卒為孝子。
邑大旱,公齋戒步禱凡七日,而雨降他邑則否。
大名亦旱,復(fù)迎公禱雨,亦如南樂,人謂之蔣公雨,然公亦以是得足疾,時時病發(fā)。
御史左光斗知公歷有善政!
因出薦語云“舉止敲金戛玉,豐神剪水裁云,厘弊一新,歡騰萬口”,以治行第一,召為吏部考功主事,轉(zhuǎn)文選司,遷驗封員外郎,升稽勛司郎中。
黜陟公正,無敢干以私,有以恩蔭進者,謀優(yōu)擢,賄門吏以黃金二百雜蔬菜進,公見之曰:此何為者?
門吏告以故,公麾之,終不視其刺謁。
當(dāng)魏閹專政,吾楚多忠諫臣,首發(fā)其奸,珰恨楚人尤甚,得禍最烈,御史吳裕中廷杖創(chuàng)甚,公夜至其寓,吳手六百金屬公遺母,吳卒,公攜金付其家,且為經(jīng)理后事,因嘆曰:邪正不容兩立,余即捐軀庭爭,徒觸珰怒,終無益人國耳。
屢疏始得告歸,遂杜門謝客,惟延師以教諸子。
迨閹誅,朝中推公起領(lǐng)選事,而公已捐館矣。
著有《藥房集》。
生四子:本隆、本昌、本大,皆為庠生;季子本生,癸卯領(lǐng)鄉(xiāng)薦。
孫十九人,多游庠食餼。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廣東高安人,字諧卿。
萬歷十七年進士,授寧國推官,征授南京御史,有直聲。
奏請建國本,簡閣臣,補言官,罷礦稅,不報。
以忤首輔沈一貫,停俸去。
后再起為大理右丞。
齊楚浙三黨用事,辭疾歸。
天啟初召還,累遷南京太仆寺卿。
天啟五年為御史吳裕中劾罷。
有《墨林漫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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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吾弼,字諧卿,高安人(今江西廬陵)。
朱吾弼為萬歷十三年(1585年)乙酉科舉人,十七年(1589年)登己丑科進士,授寧國府推官,二十一年擢福建道御史,二十三年官南京浙江道御史。
當(dāng)時禮部侍郎郭正域因妖書案被告罪,朱吾弼與兵部主事龐時雍上書批評首輔沈一貫,罰俸一年,不久稱疾離去。
三年后,復(fù)起為南京光祿少卿,再改大理右丞。
天啟二年升右少卿,五年為御史吳裕中劾罷。

人物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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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人龍,字霖雨,號荊陽,南直隸安慶府太湖縣人。
萬歷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應(yīng)天鄉(xiāng)試舉人,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科進士,初授戶部主事,以犒邊奏績,榷稅潯江,賈人德之,為立祠焉。
升黃州府知府,調(diào)武昌府,轉(zhuǎn)本省督學(xué)副使,衡文持正,不尚纖巧,楚士如劉民悅、李應(yīng)選、吳裕中皆其所拔前矛。
校士公明,眾論肅服。
以艱歸,起補陜西潼關(guān)兵備右參議,轉(zhuǎn)廣西桂林道副使,苗猺大訌,人龍修戰(zhàn)船,繕城郭禦之。
崇禎中,歷分巡湖南道按察使,升湖廣右布政,引疾乞休歸。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96—1662 【介紹】: 明末清初福建晉江人,字太稚,號東厓。明天啟五年進士,由庶吉士歷官庶子,直日講。崇禎間,以詹事兼掌翰林院,旋改戶部尚書、文淵閣大學(xué)士。屢有建白,后乞歸。明亡后家居十余年卒。有《甌安館詩集》、《鹿鳴詠》。
槜李詩系·卷四十
字太稚,晉江人。
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大稚,晉江人。天啟乙丑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歷官禮部尚書入直東閣加太子少保戶部尚書進文淵閣大學(xu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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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景昉(1596年—1662年),字可遠、太樨,號東崖,福建泉州府晉江縣東石檗谷村人。
明末政治人物。
明萬歷二十四年(1596年)生,七歲作《鴻雁麋鹿》。
天啟五年(1625年)中進士,選庶吉士。
時魏忠賢專權(quán),御史吳裕中被杖死,無人敢吊喪,唯景昉為其治喪。
崇禎元年(1628年),授翰林院編修,參修《熹宗實錄》。
崇禎十四年(1641年),累遷至詹事兼掌翰林院事。
崇禎十六年,加太子少保、戶部尚書、文淵閣大學(xué)士。
崇禎十六年(1643年)九月因副都御史惠世揚案被明思宗責(zé)問,致仕歸里。
明亡后,蟄居家鄉(xiāng),專心著述。
清康熙元年(1662年),在家中去世并葬于磁灶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