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生卒】:1461—1527 【介紹】: 明福建莆田人,字壽卿,號松厓。弘治三年進士。赴兩廣督逋賦,還授刑部主事,擢廣東僉事、浙江布政使。佞臣錢寧亂法紀,公卿臺諫皆不敢言,良永獨謂當斬。嘉靖時任右副都御史。有《方簡肅文集》。維基
方良永(1461年—1527年),字壽卿,號松崖,福建興化府莆田縣人,民籍。福建鄉(xiāng)試第四十六名舉人,弘治三年(1490年)庚戌科進士。負責督逋兩廣,為廣東右布政使劉大夏所器重,隨后歸還授刑部廣東司主事,升刑部員外郎,改廣東僉事。跟隨劉大夏平定瓊州民變。正德初年,方良永因反對劉瑾而被借海南殺人事而被貶。再起為湖廣副使,再升廣西按察使。檢舉揭發(fā)巡按御史朱志榮罪。遷山東右布政使,調(diào)任浙江左布政使。曾上疏阻擋錢寧以制鈔二萬而納賄斂財,因擔心禍及其身,年其母年老,而上三疏乞休離去。明世宗即位,朝廷內(nèi)外交相舉薦。拜為右副都御史,撫治鄖陽。因母老上疏乞終養(yǎng)。都御史姚鏌請求破格褒寵。尚書喬宇、孫交亦稱其家無贏貲,應以侍郎潘禮、御史陳茂烈以前慣例,賜以廩米。世宗下詔每月給三石。久之,母卒,世宗下詔賜祭葬。服除,以故官擔任應天巡撫,他尚在家中即賜敕。路經(jīng)衢州事得病,上疏乞致仕,未報遽歸而卒。死后有南京刑部尚書之命。訃聞上報,世宗賜恤如制,謚簡肅。
人物簡介
【生卒】:1467—1544 【介紹】: 明常州府無錫人,字國聲,號鳳山。弘治六年進士。正德初,遷河南提學副使,改右參政。擊敗劉六部趙燧。九年,巡撫湖廣,鎮(zhèn)壓桂陽瑤寨。嘉靖初,以爭“大禮”忤帝旨。六年,自陳歸。后再起為南京兵部尚書。卒贈少保,謚端敏。黃鶴樓志·人物篇
秦金(1467—1544) 明代官員。字國聲,號鳳山。常州府無錫(今江蘇無錫)人。明孝宗弘治六年(1493)進士,授戶部主事,歷官河南提學副使、山東布政使,正德九年(1514)以右副都御使湖廣巡撫,官至戶部尚書、工部尚書加太子太保,卒贈少保,謚端敏。為人平易,居官廉正。曾在黃鶴樓會友,作七古《黃鶴樓次李西涯閣老韻見寄》,后有多人唱和。又有七律《登黃鶴樓》。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國聲,無钖人。弘治癸丑進士,累官太子太保南吏部尚書贈少保謚端敏有鳳山詩槁明詩紀事·丁簽·卷六
金字國聲,無錫人。弘治癸丑進士,授戶部主事。歷郎中,出為河南副使,遷參政,歷山東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巡撫湖廣。入為戶部侍郎,改吏部,擢南禮部尚書,就改兵部,入為戶部尚書,乞歸。起南戶部尚書,召拜工部尚書,進太子少保、太子太保,再改南兵部。卒贈少保,謚端敏。有《鳳山詩集》十卷。 (《碧山吟社志》:弘、正間,社會既輟之后,司徒鳳山秦公歸自留都,邀二泉邵公、心泉呂公、惠巖顧公、松閣顧公、藕塘秦公、石村陳山人結(jié)詩會山中,亦以碧山名社,然止就諸公之別墅,如二泉精舍、鳳谷行窩、惠巖小筑,次第舉會,蓋亦慕修敬之風,而一寄意焉。)維基
秦金(1467年—1544年),字國聲,號鳳山,直隸常州府無錫縣(今江蘇省無錫市)人,弘治癸丑進士,官至工部尚書、戶部尚書。成化二十二年丙午科應天府鄉(xiāng)試第六十二名舉人,弘治六年(1493年)登癸丑科會試第一百四十四名,二甲三十二名進士,授戶部福建司主事,歷任戶部員外郎、郎中,丁父憂歸,起復原職。正德初年(1506年)升河南提學副使,改河南右參政,鎮(zhèn)守開封,并在陳橋攻破趙燧。歷任山東布政使,正德九年(1515年)升為右副都御史,巡撫湖廣,平定賀璋、羅大洪、龔福全叛亂,因功增俸一級,入為戶部右侍郎。明世宗即位,改為吏部侍郎,因言官論爭,復為戶部右侍郎,改左侍郎,署戶部事。嘉靖二年(1523年)升為南京禮部尚書,上疏體恤百姓等建議,得到批準。不久改為南京兵部尚書。孫交去職后,召為戶部尚書。大禮議事件中,反對世宗立生父為皇考。嘉靖六年(1527年)致仕,五年后,因舉薦起用為南京戶部尚書。召為工部尚書,加太子少保、太子太保,改任南京兵部尚書,致仕歸。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卒,贈少保,謚端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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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元,字從一,湖廣承宣布政使司承天府鐘祥縣(今湖北省鐘祥市)人,進士出身,明朝戶部尚書孫交之子。正德五年庚午科舉人,九年孫元登甲戌科三甲進士,初授溫州府推官,十五年四月選授陜西道試監(jiān)察御史。世宗繼位,十六年十二月授翰林院編修,充《武宗實錄》纂修官。嘉靖四年(1525年)六月以實錄成,升浙江按察司僉事,八年八月升官至四川副使,十一年四月以父尚書孫交老病,乞歸侍養(y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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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480—1525 【介紹】: 明浙江開化人,初名鳳,字可大,號岳峰,又號夢漁。正德六年進士。授南京禮科給事中,伉直敢言。寧王宸濠欲復護衛(wèi)、屯田,文溥力諫不可。屢上書言中官誣奏逮治官吏等事,帝不聽,遂引疾歸。世宗即位,起河南參議,尋遷廣東副使,以言事多涉權(quán)要,恐貽母憂,復引歸,行至玉山卒。維基
徐文溥(1480年—1525年),幼名鳳,更名溥,又加一字曰文溥,字可大,號岳峰,更號夢漁,浙江衢州府開化縣人。正德二年(1507年)丁卯科浙江鄉(xiāng)試第十一名舉人,正德六年(1511年)中式辛未科三甲五十七名進士,授南京禮科給事中,彈劾劉瑾馀黨尚書劉櫻、都御史李士實、侍郎呂獻、大理卿茆欽,而請回致仕尚書孫交、傅圭等,一時政論稱之為妥當。寧王朱宸濠請求恢復護衛(wèi),徐文溥則上疏反對。此后接連上疏請求明武宗治理誣罔吏治等,此后引疾而去。明世宗即位后,廷臣紛紛舉薦,起用為河南左參議,不久,因念母歸鄉(xiāng),之后改為就近的福建參議,隨后升廣東副使。此后因母憂而再次引疾歸。嘉靖四年(1525年)正月行至江西玉山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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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487—1524 【介紹】: 明常州府無錫人,字東川。正德十二年進士。授戶部主事。遷郎中,監(jiān)京倉,革絕積弊,繼監(jiān)淮、通二倉及內(nèi)庫,除陋規(guī)。在任公勤廉慎,為長官所重。議大禮時,伏闕力爭,觸世宗怒,受杖,卒。家無余物,家人賣屋以斂。維基
楊淮(1487年—1524年),字東川,別號果齋,直隸常州府無錫縣(今江蘇省無錫市)人,進士出身。應天府鄉(xiāng)試第一百二十三名舉人,正德十二年(1517年),登會試第一百名,二甲七十名進士,禮部觀政,授戶部主事,再升為戶部郎中,在任期間罷黜中官采購等事,有廉潔謹慎之風,為尚書孫交、秦金所倚重。大禮議事件中,因反對明世宗而授廷杖,月馀,傷重去世,年三十八。家無一物。贈太常寺少卿。與顧可久、張選、黃正色等人并稱“錫谷四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