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張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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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樂安人,字仁有。天啟五年進士。授饒州府推官,師事鄒元標。崇禎末,官南京御史,抗疏論楊嗣昌奪情入閣,被削籍戍寧波衛(wèi)。明亡,出家為僧。有《消閑錄》、《西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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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勇,字仁有,又字弱翁,山東青州府樂安縣人,同進士出身。
天啟二年,參加會試,答策言宦官之禍,因而得罪閹黨,被放逐。
三年后,再次參加,并登進士,授饒州府推官,七年任江西鄉(xiāng)試同考試官。
丁憂后,歷任開封府、歸德府推官。
崇禎十年,得南京吏部主事,之后授御史。
楊嗣昌奪情入內閣后,黃道周、何楷、林蘭友、劉同升、趙士春等人反對,反而被譴。
成勇于是憤上疏,崇禎帝讀后大怒,命削籍戍寧波衛(wèi)。
后用劉宗周、張瑋建議,命以他官用,不久聽聞李自成攻陷北京。
福王時,起御史,不赴任。
后出家為僧,十五年后去世。。
宛三奇 朝代:

人物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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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三奇(16世紀—17世紀),字元帡,湖廣黃州府蘄州黃梅縣人。
宛三奇是天啟七年(1627年)的舉人,崇禎七年(1634年)成進士,獲授建德知縣,曾經將城池增高四尺五寸,亦在當地清除盜賊,以清惠聞名,當地有德政碑紀念他的功績,辭官歸家后沒有多馀財產。
劉憲章 朝代:明末

人物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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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憲章(1591年—1660年),字端甫,號澹安。
南直隸常州府武進縣(今屬常州市)人,明末政治人物,復社成員。
天啟四年(1624年)甲子科應天府鄉(xiāng)試第十六名舉人。
崇禎十年(1637年)丁丑科第三甲第七十一名同進士出身,授中書舍人。
十三年(1640年),任頒詔。
敕授徵仕郎。
十四年(1641年),任冊封。
崇禎十五年(1642年),充壬午科順天鄉(xiāng)試分考官。
考選廣東道監(jiān)察御史,巡視皇城。
實行保甲,國戚、奸民都不敢橫暴。
不避時諱、不受私囑、不憚權貴,數十次上疏論人才得失、民生利弊。
力救劉宗周、張瑋、金光辰,舉薦惠世揚、黃道周。
崇禎十六年(1643年),任癸未科會試監(jiān)試官。
巡按直隸真順廣大,巡按真定府時,奏請免除助餉8000兩,免徵運解天津豆料。
緝拿占產奪妻的巡撫屬役張九成,杖殺窩藏盜匪的成五云,奏請?zhí)帥Q大盜張申。
流寇起,協同督撫練兵防禦,三關告急,巡察三關、邢襄。
敕授文林郎,有敕命三道。
后補河南道御史,以年邁引疾歸鄉(xiāng)。
為復社成員,列名武進縣第二位。
清初巡撫、巡按聯合舉薦,奉詔起籍,以臥病為由未就任。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93—1644 【介紹】: 明常州府宜興人,字玉繩,號挹齋。萬歷四十一年進士。崇禎初拜大學士,參與機務,善伺意旨,帝甚信任。實庸懦無才略。清軍逼近畿,自請督師,駐通州不敢戰(zhàn),謊稱奏捷。后事泄,十六年十二月勒令自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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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延儒(1593年—1644年),字玉繩,號挹齋,直隸宜興縣宜城鎮(zhèn)人,明末政治人物、狀元,東閣大學士。
因貽誤軍機,被賜死。
周延儒少時聰穎,被譽為神童,有名文。
萬歷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連中會元、狀元。
時年二十余歲,又與同年馮銓友善,其后結為姻親。
天啟中期升遷右中允,掌管司經局事務。
馮銓罷相后,周延儒以少詹事掌南京翰林院。
崇禎帝即位,誅魏忠賢,召延儒為禮部右侍郎。
周延儒“性警敏,善伺意指”,且為復社領袖,曾深得崇禎信任,屢蒙召對,崇禎二年(1629年),崇禎帝召周延儒密議,“漏下數十刻乃出,語秘不得聞”,崇禎三年正月,韓爌致仕,三月李標致仕,九月成基命致仕,延儒得以任首輔。
崇禎六年(1633年)三月,刑科都給事陳贊化劾周延儒“招權納賄、游客李元功借叢威人”,又揭發(fā)延儒嘗告訴李標云:“今上羲皇上人也”。
六月,周延儒被溫體仁逐出京城,溫體仁把持了內閣,民間的對聯說“禮部重開天榜,狀元探花榜眼,有些惶恐。
內閣翻成妓館,烏龜王八篾片,總是遭瘟”。
崇禎十年(1637年)溫體仁被罷免。
周延儒再度入閣。
崇禎十四年,重任首輔的周延儒在其門生張溥的勸說籌劃下,悉反溫體仁時的弊政,凡周延儒所請減稅、施恩、恤民、用心等事,崇禎帝皆忻然允許。
周延儒又言「老成名德,不可輕棄。
」于是當時被罷免的名臣鄭三俊掌吏部,劉宗周掌都察院,范景文掌工部,倪元璐佐兵部。
其他如李邦華、張國維、徐石麒、張瑋、金光辰等,布滿九列。
又釋放在獄的傅宗龍等,追贈已故文震孟、姚希孟等榮譽,中外一時都說周延儒賢能。
崇禎十五年(1642年)周延儒又勸皇帝剝奪東廠的權力,史稱“都人大悅”,東廠特務恨之入骨,當時崇禎皇帝十分重視尊敬周延儒,曾經在新年時向他一揖說:「朕以天下聽先生」,但是周延儒實際上庸駑無材略,且性貪,根本不能勉救局勢。
同年五月,山東兵備僉事雷演祚彈劾周延儒門生范志完督師山東時縱兵淫掠,并赴京與其對質。
崇禎十六年(1643年)八旗壓境,震動燕都。
內閣首輔周延儒請求督師抗擊清兵,并明言說「但言愿捐軀報國,援兵事實非所長」。
但周延儒帶兵出京后,駐軍通州,不敢迎戰(zhàn)。
每日與部屬飲酒作樂,“每日幕客攢集,午后始開門收文書,應故事”,向朝廷謊報軍情,偽造勝績。
崇禎不知內情,對周延儒褒獎有加。
后來,周延儒得知清軍兵退,遂謊報戰(zhàn)功。
朝廷論功加周延儒為太師。
后錦衣衛(wèi)指揮使駱養(yǎng)性上疏揭發(fā)真相,其他的官員也相繼彈劾延儒。
崇禎大罵:“最恨周延儒對朕使乖(玩弄計謀欺瞞)。
”崇禎十六年七月,崇禎在中左門召見群臣,親自審訊范志完,最后范遭誅殺,并逮治董廷獻,而周延儒的地位受到動搖。
崇禎十七年(1644年)周延儒受命縊死。
當駱養(yǎng)性持圣旨及吊繩至延儒官邸時為酉時,周延儒向家人一一哭別,拖延至第二天清晨近卯時才自縊,相隔兩個月后,崇禎也在此黎明破曉時分自縊。
清廷列周延儒入《明史·奸臣傳》。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蘇州府長洲人,字子裁。崇禎十年進士。授蘭溪縣??h當官道,民疲于供應,乃為之裁減。潔己愛民,不妄取一錢。后巡按至,以供帳薄,劾之去官。南明弘光朝授東陽知縣。尋以丁憂去。明亡,為僧,課童自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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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王贊,字子裁,南直隸蘇州府長洲縣(今江蘇蘇州市)人。
明崇禎十年(1637年)丁丑科進士。
初授浙江蘭溪知縣,以清惠稱,舉卓異第一,以忤怒巡按而被糾。
崇禎帝素知王贊的名嘗,對輔臣稱其強項。
后補官為東陽縣知縣,才到任七日,便因丁內艱歸家,遂隱居陽城,為村塾的教師。
其住屋旁有田二畝,卒之日對其子囑咐說:「此吾祖宗所遺也?!?div id="6ro68kc" class='inline' id='people_49894_1_5_comment'>

人物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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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廷鑒(1603年—1665年),字冰如,號靖山,直隸常州府武進縣人。
明朝末科狀元,歷仕李自成、南明及清廷。
幼習勤苦,早年師從孫慎行、張瑋,崇禎三年(1630年)庚午科應天鄉(xiāng)試舉人,崇禎十六年(1643年)癸未科狀元,是明朝最后一位狀元,與呂宮是“僚婿狀元”,授翰林院修撰。
崇禎十七年(1644年)三月,李自成攻占北京,楊廷鑒化妝外逃被識破,遂投降起義軍。
任弘文館編修。
李自成兵敗,楊廷鑒又投奔南明。
弘光朝廷滅亡后回鄉(xiāng),洪承疇推薦楊廷鑒為官,廷鑒是武進人,順治帝見到家鄉(xiāng)在武進的大臣,都要問楊先生最近病得如何,什么時候能好,欲請楊出山為官。
隨后出仕清朝,任江南省松江府儒學教授。
順治十七年(1661年)常州大旱,楊廷鑒提議知府設立粥廠多處,“自城迄鄉(xiāng)凡70里,救活災民不可勝計”。
康熙四年(1665年)正月二十八日卒。
林逢春 朝代:明至南明

人物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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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逢春(1610年6月26日—1681年),字孟育,號木翁,廣東廣州府南??h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林逢春年十二能作文,在縣學二十多年,先后為居庠督學張瑋、蔡侃、張?zhí)祺胨?,教授生徒數百人多所成就?div id="s0kc1yg" class='inline' id='people_126358_0_1_comment'>
崇禎九年(1636年),中式廣東鄉(xiāng)試舉人四十二名,次年(1637年)聯捷進士,先在吏部觀政,授浙江會稽知縣,平均當地九湖患田累贅,調劑各繁忙驛遞,讓人民悅服,又清理被侵佔的鹽稅,馀額申報鹽運司作為儲備。
崇禎十二年(1639年),因和上級不合,貶福建汀州照磨,升永定縣知縣。
其縣在山中,突然有怪物傷人,他得知后說曰:「邪不勝能正,放心吧。
」不久不再聽聞怪物傷人。
有流寇數千人逼近縣城,他召集士民登城擒拿對方首領,縣民得以安寧。
之后林逢春獲上級推薦,升為常州府推官,重申六條要政,改革宿弊、停止侈靡,在浙江提拔王自超、章貞、吳南岱、莊有筠等人,崇禎十六年(1643年)升戶部主事于浙江督餉,不久改任員外郎。
弘光時,遷任池州府知府,不久因病辭官,在龍山鄉(xiāng)隱居。
門人請求他講學,有《家乘識乘》、《醫(yī)書詩韻》、《蘭陵鄞江》行世。
卒年七十三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