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李秋(1510年—?),字伯成,順天府薊州(今天津市薊州區(qū))人,民籍。嘉靖丁未進士,官至宣府巡撫。順天府鄉(xiāng)試第三十八名。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丁未科進士會試第二百九十五名,第三甲第四十九名。授行人司行人,二十九年九月選授河南道試監(jiān)察御史,三十年三月實授。三十四年浙江巡鹽,復除浙江道御史,三十八年巡按陜西延綏,四十一年十月升南京大理寺右寺丞,四十二年六月轉(zhuǎn)左寺丞,十一月升大理寺右少卿,十二月轉(zhuǎn)左少卿。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累官至宣府巡撫。四十五年正月被彈劾免職回籍。隆慶三年(1569年),起官改巡撫大同。四年正月與遼東巡撫方逢時互行調(diào)任,十月被御史趙可懷彈劾不稱職,被令致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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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選明詩姓名爵里【生卒】:1515—1588 【介紹】: 明山西蒲州人,字學甫,號鑒川。嘉靖二十二年進士。除刑部主事。歷常鎮(zhèn)兵備副使,殲倭寇于靖江,從曹邦輔戰(zhàn)滸墅。四十三年,以右僉都御史巡撫寧夏,修戰(zhàn)備,納降附。他鎮(zhèn)屢遭韃靼兵攻擾受損,寧夏獨完。隆慶初,為兵部侍郎兼右僉都御史,總督陜西、延、寧、甘肅軍務。在鎮(zhèn)屢有軍功。時俺答攻擾最烈,四年,詔崇古總督宣、大、山西軍務。與巡撫方逢時決策,因俺答孫把漢那吉之降,與俺答約和而還其孫,北邊自此安寧。加兵部尚書。萬歷初致仕。卒謚襄毅。有《公馀漫稿》。
字學甫,蒲州人。嘉靖辛丑進士,累官右僉都御史,巡撫寧夏,歷兵部右侍郎、右都御史,總督三邊,再督宣大,晉兵部尚書,召入?yún)f(xié)理戎政,加少保,贈太保,謚襄毅。有山堂匯槁。維基
王崇古(1515年—1588年),字學甫,號鑒川,山西蒲州(今山西永濟)人。官至兵部尚書。王瑤三子。嘉靖二十年(1541年)進士,為安慶(今安徽安慶市)、汝寧(今河南汝南縣)知府。喜論兵事,悉諸邊隘塞。歷任刑部主事、陜西按察使、河南布政使。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為常鎮(zhèn)(常州、鎮(zhèn)江)兵備副使,擊倭寇于夏港,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升任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寧夏,“身歷行陣,修戰(zhàn)守,納降附,數(shù)出兵搗巢”。隆慶初年,受任總督陜西、延、寧、甘肅軍務。隆慶四年(1570年),改總督山西、宣、大軍務,力主與俺答議和互市,自是邊境休寧,史稱“俺答封貢”或"隆慶議和",“邊境休息,東起延永,西抵嘉峪七鎮(zhèn),數(shù)千里軍民樂業(yè),不用兵革,歲省費什七”。《明史》謂“崇古身歷七鎮(zhèn),勛著邊陲”。張居正給予非常高的評價:此所謂非常之事,非公(王崇古)孰能為之?萬歷元年(1573年)九月,入京,督理軍營,萬歷三年九月,任刑部尚書。五年任兵部尚書。是年十月,告老還鄉(xiāng)。萬歷十六年病故,贈太保,謚襄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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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介紹】: 明江西永豐人,字希文。嘉靖二十三年進士。授鄞縣知縣。賑饑均賦,開萬金湖,筑堰三十二處,以備水旱。又募兵習水戰(zhàn),后倭寇大作,人服其有先見。征入為戶科給事中,僅三月而卒。
徐易(1517年—1549年),字希文,號豐溪,江西廣信府永豐縣人,民籍。行六十八,江西鄉(xiāng)試第九十一名舉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中式甲辰科會試第一百九十七名,登第三甲第二十三名進士。二十四年官鄞縣知縣,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十一月行取刑科給事中,甫三月而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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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525—1596 【介紹】: 明浙江山陰人,字君澤,號環(huán)洲。鄉(xiāng)試出高拱門。嘉靖三十八年進士。授兵部主事。隆慶中高拱再相,超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宣府。時俺答初封貢,而昆都力、辛愛陰持兩端,常擾邊為患。兌有智計,操縱俺答與三娘子,使一心與明和好。萬歷中以功加兵部右侍郎,進尚書。后為魏允貞等劾其歷附高拱、張居正及受將吏饋遺事去職,后數(shù)年卒。維基
吳兌(1525年—1596年),字君澤,號環(huán)洲,浙江紹興府山陰(今屬紹興市)人,匠籍。嘉靖戊午順天府鄉(xiāng)試第四十五名舉人。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中己未科會試第三十五名,二甲第六十名進士。后歷授兵部主事,郎中,湖廣參議,薊州兵備副使等職務。隆慶五年(1571年)被破格擢升為右僉都御史,巡撫宣府,在治理邊疆事務方面非常有建樹。萬歷二年(1574年)吳兌加兵部侍郎,兼右僉都御史。萬歷五年(1577年)吳兌代方逢時總都宣府、大同、山西軍務。萬歷七年(1579年)吳兌被明神宗召還回京師,加右都御史。萬歷九年(1581年)以右都御史總督薊、遼、保定軍務,并兼任應天巡撫。因斬泰寧、速把該有功,封太子少保,進兵部尚書,并仍然兼任右都御史的職務。吳兌后來遭到御史魏允貞的彈劾而去官,魏允貞劾吳兌附高拱、張居正,結(jié)交宦官馮保、王繼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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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應箕(1513年—?年),字維南,號平川,四川重慶府巴縣人。官至大同巡撫。由國子生中式四川鄉(xiāng)試第七十名舉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甲辰科會試第二百五十六名,第三甲第六十二名進士。授浙江馀姚縣知縣。歷任浙江按察司僉事、布政司左參議、按察副使、右參政,四十四年被革職為民。隆慶初以薦起為陜西按察司副使,四年三月調(diào)任山西,整飭沿邊兵備兼理屯田諸務,五年(1571年),代方逢時任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大同。萬歷元年(1573年)七月,以言官交章論劾,令回籍聽勘,十二月因違例奏辯,丑詆言官,無人臣禮,被革職為民。俺答封貢,應箕適逢其事,與總督王崇古共同處理了封貢事宜,并親赴市場,參加了開市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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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昌期,號蘭谷,應天府溧陽縣人。萬歷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進士,授南京戶部主事,榷稅淮關。三十八年由工部郎中出知嚴州府,明敏精勤,剔奸搜弊,罔不盡心。開浚西湖,建造建昌山橋梁,至今稱呂公橋。尤喜接引士類,較藝說書,所拔方逢時、宋賢等,悉為名臣。擢福建驛傳道副使,調(diào)任山東按察司副使,天啟元年升山東清軍驛傳參政。及魏忠賢起,群小用事,遂告歸,崇祀嚴州名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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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585—約1645 【介紹】: 明浙江嘉善人,字惕龍,號龍致、發(fā)蛟、幾亭。陳于王子。高攀龍弟子。崇禎六年進士,授中書舍人。時政事尚綜核,中外爭為深文以避罪,東廠緝事尤冤濫。十一年,龍正上養(yǎng)和、好生二疏,陰指東廠事。十三年,應詔奏事,亦主“聽言省刑”。十五年疏言理財以墾北方荒地為良策。旋被劾為偽學。帝初不問。十七年左遷南京國子監(jiān)丞。福王立,用為祠祭員外郎,不就。南京不守,龍正已得疾,旋卒。私謚文潔。有《幾亭集》等。槜李詩系·卷二十
維基龍正字惕龍,號幾亭。初名龍致,字發(fā)蛟。山毓弟,嘉善人。崇禎甲戌進士,授中書。時政尚綜覈,爭為深文。戊寅,熒惑守心,龍正連進四疏,言事天惟在好生,致治當責宰輔。上感動,特諭慎刑。己卯,彗星見,龍正又應詔,極陳立冬大雷電,又請正郊期,當用上辛,竟格不行。壬午,因下詔罪己,復三上疏言時政,俱優(yōu)答。時盜賊滿天下,籌餉無策,龍正著議,極言墾荒為救時本計,朝議相持不決,遂乞歸。甲申,京師陷,南都起為祠部,不赴。賦詩有京華歌舞新南極,野哭汍瀾舊帝星之句。乙酉,微疾死。龍正天性純篤,講求身心經(jīng)濟之學。貌癯古,兩眸炯然,有心計,善治生,居官甚廉,而好施予。著有學言、政書、文錄,凡六十馀卷。輯程子詳本、朱子經(jīng)說、語類、陽明要書、高子遺書、皇明儒統(tǒng)、墾荒兆行、救荒策會、陶詩衍諸書行世。夫講學之流,動稱性道,而其敗類無恥,過于庸人。如先生者,有幾人哉!
陳龍正(1585年—1645年),原名陳龍致,字惕龍,號發(fā)郊、幾亭,浙江嘉興府嘉善縣人。明末理學家。蘇州府吳江縣學生,福建按察使陳于王之子。師事吳志遠、高攀龍。天啟元年(1621年)辛酉科順天鄉(xiāng)試經(jīng)魁,名列第三。崇禎七年(1634年)甲戌科進士,十年二月授中書舍人。時政事尚綜核,中外爭為深文以避罪,東廠緝事尤冤濫。十一年,龍正上養(yǎng)和、好生二疏,陰指東廠事。十三年,應詔奏事,亦主“聽言省刑”。十五年疏言理財以墾北方荒地為良策。旋被劾為偽學。帝初不問。十七年正月左遷南京國子監(jiān)丞。安宗立,用為禮部祠祭司員外郎,不就。弘光元年(1645年)六月,清軍攻陷南京,龍正身已有疾,藥粒俱廢,絕食達七日之久,臨終前還云“死如念翁(劉宗周),倒也干凈”。門人私謚文潔。有《幾亭文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