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介紹】: 明浙江縉云人,字宗楷。宣德五年進士,授刑部主事,為尚書魏源器重。金濂代源,以剛嚴懾下,棠與辯論是非,譴訶不為動。濂亦敬之。進員外郎,錄囚南畿,多所平反。景帝時巡撫廣西,謝病歸,不攜嶺表一物,以清廉聞名。明詩紀事·乙簽·卷十六
棠字宗楷,縉云人。宣德庚戌進士,授刑部主事。歷員外、郎中,超擢本部侍郎,巡撫廣西,有《蒙齋集》。 田按:宗楷在刑部以善聽斷名于時,超拜侍郎,巡撫廣西,有惠政。以思明土知府黃岡為庶兄厷所殺,宗楷廉得其實,獄已具。厷使人走京師,請景帝廢太子立己子。帝大喜,立擢厷都督同知。遂不得竟其獄,謝病歸。詩有陶、韋遺韻。維基
李棠,字宗楷,浙江縉云人。明朝官吏、進士出身。宣德五年(1430年),李棠中進士,授刑部主事,為刑部尚書魏源、金濂所器用。晉升為刑部員外郎,多所平反,進郎中。景泰年間,升為侍郎。隨后巡撫廣西,提督軍務。景泰三年,思明土知府黃鈞嗣位,為庶兄黃矰使人殺滅家族,并以盜亂誣告。李棠率右參政曾翚、副使劉仁宅捉捕。黃矰則派人進入京師,上書請明景帝廢太子,立己子。明景帝大喜,則立升黃矰為都督同知,免除其罪。李棠得知后郁郁,累疏請求借病歸鄉(xiāng),卻不領嶺表一物,以示清節(ji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