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李恒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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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全粵詩·卷五六
李震,一名伯震,號巢翠。德慶人。明刑部尚書李質(zhì)次子。明洪武初,舉懷才抱德科。初授廣西容縣知縣,永樂二年(一四○四)改知順天府大興縣,尋遷光祿寺丞。著有《巢翠集》,已佚。明崇禎《肇慶府志》卷二二有傳(附于其父李質(zhì)傳中)。李震,清阮元《廣東通志》、溫汝能《粵東詩海》、光緒《德慶州志》皆作“李伯震”,今從明嘉靖《德慶志》。又,明宋濂撰李質(zhì)墓志銘云:“(質(zhì))子四人:曰恒,曰震,曰復(fù),曰頤,皆知學(xué)好禮,惟震有詩名?!笨勺髯糇C。
明詩紀(jì)事·甲簽·卷二十七
伯震德慶人,靖江相質(zhì)子。
洪武初舉懷才抱德科,授容縣知縣。
改知大興,遷光祿寺丞。
有《巢翠集》。
(田按:李文彬弟文昭、子伯震皆能詩,世稱三李。
伯震月夜過湖云「大姑羅襪江花繡,五老香爐石鼎寒」,亦佳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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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61—1631 【介紹】: 明山東長山人,字默承,號青岳。萬歷四十一年進士。授編修,累官少詹事。以忤魏忠賢,革職為民。崇禎初,拜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xué)士,參預(yù)機務(wù)。次第貶黜閹黨,人情大快。后以事忤旨革職,謫戍代州,卒于戍所。福王時復(fù)官。有《玉海纂》、《四素山房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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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鴻訓(xùn)(1565年—1634年),字默承,號青岳,山東長山縣(今淄博市周村區(qū))太和莊人。
明代東林黨政治人物。
劉一相之子。
萬歷十三年乙酉科舉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進士,授庶吉士,改授翰林院編修,曾參修國史。
泰昌元年(1620年),出使朝鮮,回國時遼陽已被清軍占領(lǐng),朝鮮為其建造二舶艦,繞境而返。
途中收容多位難民。
升任右中允,又改左諭德。
天啟六年(1626年),任少詹事,因忤魏忠賢,被削籍為民。
明思宗時,官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xué)士,后加太子太保進文淵閣。
任內(nèi)遇事敢任,曾建議先朝官員轉(zhuǎn)調(diào)太速,需行久任之法,又推薦了畢自嚴(yán)出任戶部尚書。
但劉鴻訓(xùn)在廟堂議事,當(dāng)其意見不被皇帝同意時,便會感嘆說「圣上畢竟只是年輕的君主」,崇禎帝都會因而生氣。
崇禎二年(1629年),因改太傅惠安伯張慶臻敕書事,謫戍代州,按例總督京營者不轄京師巡補,劉鴻訓(xùn)及中書舍人田佳璧在敕書上多加「兼轄捕營」四字,遭御史吳玉彈劾,給事中張鼎延、御史王道直亦參劉鴻訓(xùn),此時正值「寧遠鬧餉」之時,且在羅織株連所謂閹黨之后,加上他曾說:主上畢竟是沖主。
崇禎帝無意維護,而眾臣大作文章,御史田時震、給事中閻可陛接連劾其貪污收賄案。
最終劉鴻訓(xùn)謫戍代州、兵部尚書王在晉、職方郎中苗思順遭削籍,田佳璧斬于市,張慶臻停祿三年。
因痛斥閹黨楊維垣、李恒茂、楊所修、田景新等人,謫戍代州(今山西代縣)。
崇禎七年(1634年)五月,卒于戍所,享年七十。
著有《四素山房集》、《皇華集》等。
胡克儉 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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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克儉(1564年—?
),本姓扶,字我虛,一字共之,號趨儆,河南承宣布政使司汝寧府光山縣(今河南省光山縣)人,民籍。
進士出身。
謚忠毅。
本姓扶,冒胡姓,后成定式。
萬歷十三年(1585年)乙酉科河南鄉(xiāng)試第三十名舉人,萬歷十四年(1586年),聯(lián)捷丙戌科會試第三百三十八名,第二甲第三十一名進士。
通政司觀政,改翰林院庶吉士,授監(jiān)察御史,巡按山東。
彈劾左都御史李世達,反被謫蘄水丞,升廣濟知縣。
明光宗立后,起用光祿少卿。
天啟二年,升任光祿寺卿,次年改任太常寺卿。
天啟五年,任通政使司通政使、同年改任刑部右侍郎,閹黨李恒茂稱其年老,被辭退歸鄉(xiāng)。
崇禎年間,再次恢復(fù)官職,不久去世,贈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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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72—約1646 【介紹】: 明末清初山東沾化人。明萬歷四十一年進士。天啟初為兵科給事中,魏忠賢黨“十孩兒”之一,獻計汰軍以削經(jīng)略孫承宗之權(quán)。又劾罷周啟元、韓爌等,代主事曹欽程疏劾周宗建、黃尊素等。崇禎間入逆案。入清,在鄉(xiāng)殺李自成所置縣官,得授順天府丞。以老乞休。尋以故革職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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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魯生(1572年—1646年),字尊尼,山東濟南府濱州沾化縣人。
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萬歷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山東鄉(xiāng)試舉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進士,歷魚臺、邯鄲、祥符、儀封知縣,天啟三年考選,六月授兵科給事中,投靠魏忠賢,列“十孩兒”之一。
當(dāng)時京城有“官要起,問三李”之說,“三李”即指李魯生和禮科給事中李恒茂、御史李蕃。
顧炎武在《圣安本紀(jì)》中也有“一周二李,其權(quán)莫比”的記載,其“一周二李”即指周昌晉、李蕃、李魯生。
四年彈劾應(yīng)天巡撫周起元,致其削籍。
薦舉阮大鋮、陳胤叢、陳爾翼、張素養(yǎng)、李應(yīng)薦、馬逢皋、李嵩、楊春茂、高弘圖、王大年、張捷十一人。
五年廷推,疏議大學(xué)士韓爌,削其籍。
十二月議改書院為忠臣祠,祀故遼陽死難文武諸臣。
六年二月升吏科右給事中,十一月升兵科左給事,疏請用蒙古攻東奴,以舒屬國之困。
七年與檢討李明睿典試湖廣,八月敘寧錦大捷功,升一級,賞銀十五兩,升太仆寺少卿。
崇禎元年(1628年),以閹黨被彈劾,削籍為民,遣戍山西平定州,遇李自成亂,逃回故里。
順治元年,在鄉(xiāng)殺李自成所置縣官,受王鰲永招撫,授順天府丞。
二年七月,升順天府尹。
三年五月,以年已七十五告老。
七月由于受到順天督學(xué)曹溶濫送貢監(jiān)貪腐案牽連,被削籍為民,尋卒。
著有詩集《海月樓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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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維周(16世紀(jì)—1624年),字世皇,號繡嶺,湖廣襄陽府襄陽縣人。
王維周是萬歷十年舉人王應(yīng)期之子,萬歷四十年(1612年)的舉人,四十四年(1616年)成進士,登第十天后得知父親在云南去世,立刻前往奔喪,辭謝他人贈送的賻儀,說:「先靈有知,他一定不想我剛登第就弄污素履。
」服喪完畢后獲授行人,四十七年(1619年)出使諭祭金溪王府,只接受書畫的饋贈,回朝后必定上報民間疾苦、吏治得失。
天啟三年(1623年)他和盧時泰、李恒茂、丁一鳴、薛國觀、范紹序、李魯生、楊炳考選給事中,次年(1624年)與薛國觀同補戶科給事中,不久去世,孫子王貽貞由貢生任職澧州學(xué)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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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上耆舊詩·卷二十五
字長孺,號茂嶼,先曾大父太保公有孫七人,公為長,先儀部公最少。
公少負(fù)奇質(zhì),有威重,讀書數(shù)行下。
七歲時,自其所居室過聽事,出就書舍,每日進止,不失一步。
門中有長者目識之,嘆曰:此兒酷似聞,莊簡未可量也。
中進士,以行人授監(jiān)察御史。
在臺守直節(jié),無所附麗。
同里某公初罷相,亢章論之,竟以忤時出為廣東治鹽僉事。
時粵中鹽法大壞,公至,慨然曰:朝廷名此官,非立法,鹽終不理。
然法惟在均在覈,因博訪前后,大釐剔諸宿弊,去吏之奸及豪大猾為蠹者。
法初嚴(yán)而適得其平,凡歲增額至三萬,遂得捐商家積負(fù),汰其浮贖,復(fù)請免屬郡他苛稅,以所羨三千三百充之,商與民并大蘇。
因條所行,著為鹽政考。
自后監(jiān)司雖才,必善守其法,小變通之,此書遂為畫一。
改山東海右參議,值登萊大水,公晨夕籌策,命有司停征止訟獄,招集流亡,盡捐郡縣輸贖三千,以轉(zhuǎn)粟濟民,民藉不死。
遷副使督學(xué)陜西,在濟南李攀龍、京山李維禎后,一時文衡稱關(guān)中三李。
適山東復(fù)大祲,以士民之請,再徙守濟南。
參政公采酌荒政,以次畢舉,凡守令所不能行,公俱身任之。
大中丞直指所久不決,公立遣之,撰有公宣記事,即擢本省按察使。
蓋公在監(jiān)司,起僉事為外臺長,其舉卓異俱第一。
萬歷四十七年,遂以僉都御史巡撫貴州。
黔既無額餉,歲饑,數(shù)用兵衛(wèi)所至十年無俸,戍卒三四年無糧,會征調(diào)土兵,苗仲?□交煽動為亂,土司陰與相結(jié),更挾以自重,其患巳成,公再瀝血請餉,為預(yù)防計,而當(dāng)事忌公威名,遠臣號呼,漠置不理。
公因六疏力請疾,得許。
方候代,忽永寧宣撫奢寅反,重慶報至,貴陽震動。
公念封疆受寄,義不敢辭,遂復(fù)出視事。
而黔所屬水西安氏與奢賊世姻,本同謀,其同知安邦彥最狡難制。
水西去貴陽僅七日,公雖日發(fā)兵守湄甕,戰(zhàn)老君關(guān),復(fù)遵義郡縣,聲言推藺賊沖,而所憂惟在肘腋,圖厚為之備。
然貴陽奇正,兵止三千,糧匱,守?zé)o具。
公乃佯許邦彥使討藺,先給少餉,冀稍緩其謀。
而急從滇中借餉二萬、募鎮(zhèn)筸兵三千、義勇一千、合奇正兵得七千、市硝磺一萬七千斤、鉛鐵萬斤、聚米一萬七千石。
俱畢集,得恃有備。
而奢賊詭傳巳破成都,邦彥遂反,僭稱羅甸王。
合苗仲龍、蔡兵數(shù)十萬,直趨貴陽。
初水藺合謀,奢寅欲取成都作家,安邦彥欲取貴州作家,因結(jié)烏蒙烏撒,從沾益取云南作家。
事成,蜀兵下荊襄滇黔,合兵出偏沅,遂窺江南,其謀不小。
公諜知其詳,謂我惟堅守貴陽,斯其勢足控制滇蜀,此國家所開一線官道,系西南安危甚重。
公乃登陴灑血,與吏士共申大義,分諸營列城八里。
部署甫定,賊步騎奄至,公身當(dāng)賊沖,賊望公旗鼓所在,盡銳攻之。
公命將士禦賊,奮氣百倍。
賊據(jù)西城外石坡,其高踰月樓數(shù)尺,賊自上投,矢石如雨,城幾陷。
公急命集大銃,夾強弩擊之,火燄中見人尸,若群鴉攫摶,從空中飛墜,數(shù)百賊俱下坡走。
復(fù)造廂樓,高三丈,中可伏數(shù)十人,外復(fù)布枋革,用婦人雞狗作厭勝。
火鏃不能入,下推轆轤臨城,城中哭聲震天地。
公命烹一彘,雜以斗米飯,投城外,作遙飼雞犬狀,再取虎豹皮張城樓,以祓不祥。
銃石遂中賊廂,殺數(shù)人,賊尚堅持不動。
公乘黑縋健兒三人,持火藥油草從廂下燒之,廂立燼,賊俱驚,墜死者半。
又編竹籠數(shù)萬,中盛土為臺,乘城出埤堄一丈。
公立撤大寺鐘樓,建城上。
賊翹望氣奪,盡棄籠去。
公曰:玀,賊謂我徒能塞門自守耳。
非出兵大殺賊,賊不畏我。
乃突發(fā)壘土開門,使銳卒驟前砍賊。
賊驚敗,斬首甚多。
自后每戰(zhàn)賊必敗,其氣大沮。
安賊更定謀,謂惟四面重圍,絕其餉道,可坐困貴陽,遂不復(fù)苦攻。
會都督張彥方、都司黃運清率兵來援,與賊戰(zhàn)于龍里,兵敗。
賊知援兵怯,而城中食易盡,乃陽追二將,尾其后,縱使入城。
次日,笑謂城上人曰:吾放二將來,食盡汝米,旦夕俱作餓尸,尚能出戰(zhàn)耶?
時二將兵八千,冒稱一萬四千,日支米一百四十石,至改月,尚不決一戰(zhàn)。
公謂監(jiān)軍劉錫玄曰:中賊計矣!
古人去兵去食,正在此時。
乃使將率兵九千出各硐就食。
城中尚留主客兵六千。
初人給米一升,漸減為五合,至一合,遂啖死人肉。
未幾,遂烹活人。
初米值漸騰至五百錢一升,以至二萬錢一升;馬肉值二千五百錢一斤,舊鞍甲,靴帶皮煮爛一千六百錢一斤。
公力既竭,豫以刀繯授家人,使各自為計。
公身扶疾登敵樓,城上惟輪疲卒數(shù)十人枕甲臥。
然賊每窺城梯而上,公奮臂一呼,吏士俱強起砍賊,賊跳??自死者無算,城終得全。
自二月七日被圍,至十二月七日,新?lián)彳娡跞坡试D(zhuǎn)戰(zhàn)至城下,賊潰毒,圍始解。
亢守三百日,大小凡七十馀戰(zhàn),殺賊萬人,得賊仗數(shù)千,陣亡兵七百馀,俱餓死。
城中人十萬,僅存男女小弱二百馀人,遺民感公忠義,相率就刀俎,竟無一人叛者。
朝廷獎守黔諸臣,進公兵部右侍郎,公仍稱疾歸里。
是時逆珰魏忠賢方擅命,慕公望重,數(shù)遣人致意,使公重上一疏自敘,即召公戎政尚書,盡屬兵柄。
公由是益謝病,口不及黔事。
崇禎改元三年,上召對廷臣,給事某以宿憾奏公嘗受安氏金盆,致生釁,幾陷公罪。
御史毛羽健出與辨甚力,且謂貴陽功苦,實過睢陽公。
事遂大白,再加一級賜金。
后數(shù)年,公竟病卒于家,年七十二。
公擅風(fēng)儀,體長疏,眉目如畫,望若天神。
性廉介,持操甚厲。
自起家,身與廝養(yǎng)同糲食齏一盂。
在官,凡屬吏庭見,使一小史侍立,取視所持謁具出身即置席上。
若中列所饋輒手謁。
俟其白事畢,復(fù)使持出。
蓋公歷官至開府,不受人一物。
亦未嘗知其所饋何物也。
既出貴陽圍城。
名震天下。
然終老泉石不復(fù)用。
即誣口所云安氏金盆,本有受之者,公亦不斥其人自辯。
論者謂公初陳徙薪之策,既不信于朝廷;終有爛額之勞,復(fù)受謗于門戶。
子公伏波,結(jié)憤千載。
及公歿未久,兩京繼陷,行朝始追錄,公以風(fēng)厲天下。
乃下詔曰:李先生橒貴陽之守,可方古烈,足愧今人。
贈太子太保、兵部尚書,謚忠毅。
官其一子文緝大理寺副使,兼中書舍人。
公下筆老健,生平經(jīng)濟得盡發(fā)于文章。
撫黔疏草,人以比陸忠宣。
嘗使客作書,略為裁定數(shù)字,輒煥然意出。
它詩文集并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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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橒,字長孺,浙江鄞縣人。萬歷辛丑進士。萬歷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浙江鄉(xiāng)試舉人,萬歷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進士,授行人司行人,擢監(jiān)察御史。按例轉(zhuǎn)任廣東鹽法僉事,歷官山東右參議、陜西提學(xué)副使、山東參政、按察使。萬歷四十七年(1619年)擢升右都僉御史,巡撫貴州。當(dāng)時四川永寧宣撫使奢崇明反明,攻陷重慶。天啟二年(1622年)二月七日,貴州水西(轄鴨池河以西地區(qū))彝族土同知安邦彥知奢崇明起兵反明,亦乘機叛明,史稱“奢安之亂”。李枟知貴州必有戰(zhàn)禍,多次上疏,請求增兵益餉。當(dāng)時遼東事急,朝廷對此置之不理。接著李枟被朝臣攻擊,于是六次上疏乞休。朝廷決定以王三善出任貴州巡撫,命李枟在王三善未到任前繼續(xù)留任。此時奢崇明已陷遵義,貴陽大震。安邦彥率十萬大軍進圍貴陽,李橒和巡按御史史永安等堅守,“時城中兵不滿三千,橒募兵四千,儲米二萬石,至戰(zhàn)守具?!辟F陽以西數(shù)千里,盡為安邦彥所據(jù)。至天啟二年十一月,貴陽被圍逾三百日,城中糧盡,人相食,朝廷嚴(yán)命王三善進兵以解貴陽之危。至十二月七日,王三善部抵貴陽城下,其圍遂解。最初貴陽城內(nèi)有男女?dāng)?shù)萬人,餓死殆盡,至解危之日,僅余二百人。李橒得以辭兵事,解官而去。熹宗同意都御史鄒元標(biāo)之建言,升李橒為兵部右侍郎。御史蔣允儀稱土司安位襲職時,李橒曾索其金盆,以致開啟邊釁,經(jīng)貴州巡按侯恂覈調(diào)查,證明無此事。但李橒未得重用,只好還鄉(xiāng)。崇禎元年,給事中許譽卿再以向土司安位“索取金盆”事質(zhì)疑李橒,只有御史毛羽健為李橒辯護,給事中佘昌祚認(rèn)為羽健有意曲庇。崇禎帝下令川貴總督朱燮元等再調(diào)查,證明無此事。崇禎九年冬,又?jǐn)⑹爻侵?,李橒得到一些賞賜。久居鄉(xiāng)里,卒年不詳。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山東日照人。萬歷四十一年進士。官御史、太仆寺卿。為魏忠賢心腹。同官排擊忠良,多其代草。出督畿輔學(xué)政,建忠賢生祠于天津、河間、真定,呼忠賢九千歲。崇禎初,被劾罷。
維基
李蕃,山東青州府日照縣人。
萬歷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山東鄉(xiāng)試舉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進士,授廬江縣知縣,天啟二年四月考選,授候補御史,十二月填補廣東道御史,始諂事魏廣微、馮銓、崔呈秀,復(fù)諂事魏忠賢,天啟四年大學(xué)士孫承宗督師請入朝,忠賢指使御史李蕃急奏,有樞輔舉動可駭一疏,引自古擁兵閫外,恐喝朝廷,如王敦、李懷光去來自如,不遵朝命,又謂樞輔此來,人(戶部侍郎李邦華)實召之云云,上大懼,至卻行,急傳兵部令承宗急還山海關(guān)。
尋又奉忠賢命參論大學(xué)士朱國楨罷職而歸。
五月正月管理章奏,六年三月出督畿輔學(xué)政,呼魏忠賢為“九千歲”,建祠河間、天津等地,七年十月官加太仆寺少卿。
與同年李魯生,時號兩人為四姓奴。
崇禎元年四月,廣西道試御史鄒毓祚疏劾太仆寺添注少卿|楊維垣、禮科給事中李恒茂,有“占氣得先,轉(zhuǎn)身得捷”之語,旨令直指其人,乃以維垣告,復(fù)言李恒茂與李魯生、李蕃號曰“三李”,為維垣密友,聲勢薰灼,故長安為之謠曰:“官要起,問三李”。
今魯生、李蕃己劾免,恒懋亦乞立賜處分,于是二人皆罷。
二年正月名定“逆案”,被削籍,又為吏科都給事中沈惟炳等疏言,判徒三年,贖為民。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639—1689 【介紹】: 清浙江秀水人,原名符遠,字分虎,號耕客,又號桃鄉(xiāng)。善詩詞,工駢體。與兄李繩遠、李良年號浙西三李。與朱彝尊等結(jié)詩社。后客居福建茶官署,暴卒。有《香草居集》。
晚晴簃詩匯·卷四十
李符,原名符遠,字分虎,號耕客,又號桃鄉(xiāng),嘉興人。有《香草居集》。
槜李詩系·卷二十八
符,字分虎,號耕客,嘉興人,應(yīng)徵之曾孫。
梅里李氏多才,符與繩遠、良年齊名,時號三李。
善詩詞,尤工駢體。
嘗游滇,遇碧雞山道士,曰:子前身廬山行腳僧也,后十年當(dāng)歸廬山。
康熙甲子,予在京師,分虎亦館于龔氏,往來唱和,月舉一會。
同賦者,晉江黃虞稷、大梁周在浚、太原閻若璩、寧波萬言、錢塘洪升、嘉興周篁、河中吳雯、遼陽佟世思、武林王嗣槐、同里沈皞?cè)蒸呶覂扇艘病?div id="kxampld" class='inline' id='people_64871_2_5_comment'>
分虎嘗自言將老于桃鄉(xiāng),屬予作詩詠之。
及丁卯,予再入燕,分虎已游閩矣。
已已之正月,予泛艇過其家,時兩岸燒燈,溪光如晝,因出酒果話舊,并以行腳圖索題。
分虎亦題予春山圖,又言旦晚當(dāng)再踰仙霞,予勸之早為買山之策,四更始別。
未幾,聞其卒于途次,回感故人,不無撫卷揮涕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