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李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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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浙江臨海人,字中立。博學,工詩文。元順帝至正舉人。洪武初征修《元史》,授翰林應奉,洪武三年任禮部尚書。酌定諸禮儀,定科舉式。四年,充首次會試主考官。五年,請依唐宋會要記載時政。后出為湖廣參政,官至晉王府右相。嘗自號耐久道人,太祖聞而惡之,坐事殺之。有《昭鑒錄》。
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中立,天臺人。元至正中鄉(xiāng)薦洪武初召修元史除翰林應奉文字升禮部尚書出為湖廣參政致仕復召為國子祭酒以參政致仕
明詩紀事·甲簽·卷六
凱字中立,臨海人。
元末領鄉(xiāng)薦。
洪武初,召修《元史》,除翰林應奉,擢禮部尚書。
出為湖魔參政,召還為國子祭酒,改晉王府右相,致仕。
追論在禮部事死。
有集。
田按:徐大章作《陶尚書集序》稱中立才高學博,識見卓遠。
又《與王待制論修元史》書稱中立有史學。
惜集今不傳。
中立致仕后號耐久道人,帝聞而惡之,追論在禮部時朝使往高麗,主客曹誤用符驗,論死。
當時士之以文字受禍者,高季迪以作上梁文、王常宗以作文,孫西庵以《題藍玉畫》、王叔明以往藍玉家觀畫、蘇平仲以表箋忤旨。
王弇州云:「洪武間三司衛(wèi)所進表箋,皆令教官為之,當時以嫌疑見法者不少,其可知者:浙江府學教授林元亮為海門衛(wèi)撰《增官吏俸謝表》,內(nèi)用『作則垂憲』,誅;北平府學訓導趙伯寧為都司撰《賀萬壽表》,內(nèi)用『垂子孫而作則』,誅;福州府學訓導林伯璟為按察司撰《賀冬節(jié)表》,內(nèi)用『儀則天下』,誅;桂林府學訓導蔣質(zhì)為布、按二司作《正旦賀表》,內(nèi)用『建中作則』,誅;常州府學訓導蔣鎮(zhèn)為本府作《正旦賀表》,用『睿性生知』,誅;常德府澧州學正孟清為本府作《賀冬節(jié)表》,內(nèi)用『圣德在秋』,誅;陳州學訓導周冕為本府作《萬壽賀表》,內(nèi)用『壽域千秋』,誅;懷慶府學訓導呂睿為本府作《謝欽賜馬匹表》,用『遙瞻帝扉』,誅;祥符縣學教諭賈翥為本縣作《正旦賀表》,用『取法象魏』,誅;鳳陽府亳州訓導林云為府作《賜燕謝東宮箋》,用『式君父以班爵祿』,誅;尉氏縣學教諭許玄為本府作《萬壽賀表》,用『雷震天下』,誅;德安府訓導汲登為本府作《賀冊立太孫表》,用『永紹億年』,誅;德安府訓導《吳憲賀冊立表》,用『永紹億年』,誅。
又有以『天下有道』及『望拜青門』誅者。
諸所誅者。
『則』嫌于賊也;『生知』嫌于僧也;『帝扉』嫌于帝非也;『有道』嫌于有盜也,其他則不可曉矣。
」史既諱不載,而《雙槐歲抄》出于黃氏祖孫之筆,頗核,因節(jié)而志之。
余又檢李文達《日錄》云:「高廟時有張翰林者,以直諫謫蒲州學正,表詞有『天下有道,萬壽無疆』之句。
上怒曰:『謗我是強盜!
』即嚴逮殿鞠,張仰首曰:『陛下有旨:表文不許杜撰,務出經(jīng)典。
「天下有道」乃四書圣言,「萬壽無疆」乃《國風》傾語,何云誹謗?
』上良久曰:『還觜強!
』釋之。
左右相謂曰:『數(shù)年以來,惟容此一人。
』」觀此則不容者多矣。
當時有「廣文禦囚,撰表墓志」之謠,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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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384—1467 【介紹】: 明河間府鹽山人,字九皋。永樂十三年進士。授大理寺左寺正。左遷行人。宣德初擢御史。英宗即位,擢右僉都御史,出鎮(zhèn)江西,懲貪治奸,吏民畏愛。松潘指揮趙諒誘執(zhí)國師商巴,激變。翱釋商巴,劾誅諒,事乃定。七年冬,督遼東軍務,整頓軍紀,繕城垣,浚溝塹。令有罪得收贖,得谷及牛羊數(shù)十萬,邊用以饒。景泰四年為吏部尚書。天順間繼續(xù)任職,為英宗所重,稱先生而不呼其名。剛明廉直,然不喜南士,多引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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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翱(1384年—1467年),字九皋,直隸鹽山縣(今河北省滄州市孟村回族自治縣)人。
官至吏部尚書。
永樂十三年(1415年),成祖首次在北京舉行會試。
當時正值成祖準備遷都,意欲選拔北方人才,而王翱在會試、殿試均名列前茅,成祖大喜,特地召其賜食。
改庶吉士,授大理寺左寺正,左遷為行人。
宣德元年(1426年),由楊士奇推薦,擢為監(jiān)察御史。
宣德五年(1430年),巡按四川。
英宗即位,擢為右僉都御史,偕同都督武興鎮(zhèn)守江西,懲治貪污,深得吏民敬畏。
正統(tǒng)二年(1437年),召還朝中。
四年(1439年),鎮(zhèn)壓處州、松潘民變。
六年(1441年),代替陳鎰出鎮(zhèn)陜西,軍民中有無力償還借糧者,王翱準許免除債務。
七年冬,提督遼東軍務。
次年,進右副都御史。
十二年(1447年),與總兵曹義等出塞攻擊兀良哈,擒斬百余人,進右都御史。
十四年(1449年),諸將在廣平山破敵,進左都御史。
脫脫不花進犯廣寧,明軍潰敗,王翱入城死守。
敵軍退后,王翱被追究,被停俸半年。
景泰三年(1452年),召還京師任職,加太子太保。
當時,潯、梧瑤族起事,朝廷特派王翱監(jiān)督軍務,成為首任兩廣總督。
次年,召為吏部尚書,當時何文淵協(xié)王直掌管吏部,多用私人,后被言官彈劾離去,王翱遂取代。
天順初年,王直致仕,權臣石亨排擠王翱,王翱上疏請求退休,幸虧李賢力爭,方得以留任。
后來李賢也險些被石亨逐官,亦幸得王翱上言留任,兩人因此私交甚篤。
天順五年(1461年),加封太子少保。
成化元年,進太子太保。
多次上疏乞歸,均被慰留,并派遣御醫(yī)診治。
成化三年(1467年),王翱病重,方獲準致仕,未及離京即卒,享年八十四歲。
贈太保,謚忠肅。
郭琎 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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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明保定府新安人,字時用。
初名進。
永樂初以太學生入仕。
擢戶部主事。
仁宗即位,累遷至吏部侍郎,兼詹事府少詹事,更名琎。
宣德初升吏部尚書。
進士李賢有輔相器,授吏部主事,后果為名相。
琎本人以威望輕,又權出內(nèi)閣,政績平平。
正統(tǒng)中因其子郭亮受賂為他人求官,被劾,致仕。
茅并基 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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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并基(?
—1453年),字惟揚,以字行,浙江寧波府慈溪人。
茅惟揚是永樂十二年(1414年)舉人,次年(1415年)聯(lián)捷進士,獲授行在廣西道監(jiān)察御史,改任四川道監(jiān)察御史,都察院的奏疏及讞獄的不確定處都由他裁擇,宣德六年(1431年)升四川按察司僉事,正統(tǒng)七年(1442年)轉為山西按察司副使,十四年(1449年)回任四川按察司僉事。
之后茅惟揚歷任河南按察司副使、四川按察使,景泰四年(1453年)被兵部右侍郎李賢彈劾年老而致仕,回鄉(xiāng)時行李沒有羨金,縣人錢源寫詩贊美他:「四十二年簪獬豸,曾無寸地起樓臺。
」同年去世,兒子茅蓁是景泰元年舉人,孫子茅光著則是弘治三年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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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464 【介紹】: 明江西泰和人,字孟勤。蕭翀子。宣德二年進士。入翰林。景泰三年,以祭酒學士,入直內(nèi)閣,加太子少師,戶部尚書。英宗復位,罷官為民。成化初追復其官。镃學問該博。有《尚約居士集》。
明詩紀事·乙簽·卷十六
镃字孟勤,泰和人,副使翀子。(見《甲簽》)。宣德丁未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正統(tǒng)中,進侍讀、國子祭酒。景泰初,兼翰林學士,入直文淵閣,尋進戶部侍郎,再進尚書。英宗復辟,削籍歸。成化中復官。有《尚約居士集》。 田按:盂勤宣德二年丁未進士。至八年合丁未、庚戌,癸丑三科,共選二十八人為庶吉士,孟勤居首。史稱其學問博,文章爾雅。馀檢《尚約集》,五言沖淡,有韋,柳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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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镃(1393年—1464年),字孟勤,江西泰和縣人。
進士出身。
宣德二年(1427年),登進士。
宣德八年(1433年),授庶吉士。
英宗繼位后,授翰林院編修,正統(tǒng)三年(1438年),進侍讀,之后代替李時勉為國子監(jiān)祭酒。
景泰元年(1450年),以老疾辭。
后國子監(jiān)丞鮑相率六館生連章乞留,明景帝奏準。
次年,兼任翰林學士,與侍郎王一寧并入直文淵閣,進入明朝內(nèi)閣。
次年,晉升為戶部右侍郎。
后加太子少師。
《寰宇通志》成后,進戶部尚書。
當時明景帝不豫,諸臣議復明憲宗入東宮。
李賢私下問起此事,蕭镃回答道:「既退,不可再也。
」明英宗發(fā)動奪門之變后,恢復帝位,蕭镃被削籍。
天順八年(1464年)去世。
成化年間,復官賜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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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396—1460 【介紹】: 明河南盧氏人,字禹范。永樂二十二年進士。宣德中授給事中,甚有清望。正統(tǒng)初出為兩淮鹽運同知,力革宿弊。景泰間出鎮(zhèn)陜西,以大臣出鎮(zhèn)與巡按御史不相統(tǒng)屬,事多拘滯,請改憲職。乃轉右副都御史。自此,凡大臣出鎮(zhèn)或巡撫皆授都御史。天順初,為石亨、曹吉祥所誣,出為江西布政使。亨敗,召為南刑部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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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九疇(1396年—1460年),字禹范,號恒庵,河南盧氏縣人,籍貫山西樂平縣(今昔陽縣),永樂甲辰進士。
天順初,官至南京刑部尚書。
永樂二十二年(1424年)登甲辰科三甲進士。
為政清廉,生活節(jié)儉,公務之余,只是焚香讀書,廉潔之名,婦孺皆知。
宣德六年(1431年)授禮科給事中。
正統(tǒng)初,任鹽運司同知,因母喪去職,民眾數(shù)千人依依不舍。
正統(tǒng)十年(1445年)正月,起用為都轉運使。
天順元年(1457年)六月,御史張鵬上疏彈劾石亨、曹吉祥。
石亨等反誣張鵬等是受耿九疇指使,耿九疇遂被一并下獄。
謫江西右布政使,接著,又調(diào)四川。
次年,禮部缺尚書。
明英宗問李賢人選。
李賢說:「老成清介,無如九疇。
」遂召回耿九疇。
后憐憫其老邁,又下令改任南京刑部尚書。
天順四年(1460年)病逝,謚清惠。
與軒??齊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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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405—1468 【介紹】: 明廬陵人,字安簡,號褧齋。正統(tǒng)元年進士,授編修。歷云南、廣東布政使。英宗復位,召為詹事。天順七年,以禮部侍郎兼學士,入內(nèi)閣。成化時累官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預修《英宗實錄》。文任外官頗著效績。及參大政,無所建明,專務請屬,睚眥之怨必報,士論鄙之。卒謚莊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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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1405年—1468年),字安簡,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吉安府廬陵縣(今江西省吉安市)人。
明朝正統(tǒng)至成化年間大臣。
宣德十年(1435年)乙卯科鄉(xiāng)試第一,正統(tǒng)元年(1436年)一甲第二名進士,授翰林院編修。
正統(tǒng)十二年命進學東閣。
秩滿,遷侍講。
景泰年間,任云南右布政使,減少當?shù)氐馁x捐,一時名譽日起。
英宗復位,天順年間,學士呂原去世后,由李賢、王翱推薦入閣。
天順七年,禮部右侍郎兼學士。
陳文卻數(shù)次阻擾李賢,自己說并非像李賢推薦的那樣好。
后與侍讀學士錢溥結交,錢溥此人與太監(jiān)交往頻繁;英宗即將過世之前,太監(jiān)王綸與錢溥內(nèi)謀草詔,欲逐李賢以錢溥代之,而以兵部侍郎韓雍代尚書馬昂,卻在英宗過世時,李賢要撰寫草詔(常會由首輔來進行這個工作)時,由陳文揭露出。
此事過后改任吏部左侍郎,同知經(jīng)筵事。
成化元年(1567年)進禮部尚書。
后來李賢因奪情一事被羅倫所批評,陳文暗助李賢驅(qū)逐羅倫,被當時與論所鄙。
還建議管理京營必須要跟太監(jiān)共同行事,并且推薦了太監(jiān)懷恩。
《英宗實錄》成,加太子少保,兼文淵閣大學士。
成化四年(1570年)卒。
贈少傅,謚莊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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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407—1471 【介紹】: 明江西安福人,字克述。宣德八年進士。授翰林檢討,升修撰。土木變后,京師戒嚴,朝士家屬多南遷。紹云:“主辱臣死,奚以家為!”卒不遣。天順間擢禮部侍郎。居官剛正有器局,能獎掖后進。生平刻苦好學,自壯至老,未嘗一日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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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紹(1407年—?
),字克述,江西吉安府安??h人,民籍。
進士出身。
宣德八年(1433年)癸丑科會試第四名,殿試登進士第三甲第十二名,改庶吉士,授翰林院檢討。
當時大學士楊士奇臥病在床,明英宗遣使詢問人才,楊士奇以李紹等五人回答。
土木之變后,京師戒嚴,諸多官員紛紛南遷,李紹則反對。
之后累升為翰林學士。
后因李賢、王翱舉薦,升為禮部侍郎。
成化二年,因病求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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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467 【介紹】: 名一作允績。明鳳陽府鳳陽人,字公讓。湯和曾孫。諸生,工詩,為“景泰十才子”之一。亦知兵事,景泰時,累授錦衣千戶,署指揮僉事。成化初,以參將分守孤山堡。御韃靼兵中伏死。有《東谷集》。
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公讓,東甌襄武王和曾孫。授錦衣百戶,轉千戶。景泰中,命通問使北歸,進指揮僉事。成化初,以參將守延綏,戰(zhàn)沒。有東谷集。
明詩紀事·乙簽·卷二十
胤績字公讓,濠梁人。
東甌襄武王曾孫,授錦衣百戶,轉千產(chǎn)。
景泰中進指揮僉事。
坐事謫為民,編籍常州。
成化初,復官,充參將,守延綏戰(zhàn)沒。
有《東谷集》十卷。
(劉昌《懸笥瑣探》:子在史館時,日請良醞酒一斗,然飲少,多有藏者。
湯東谷胤續(xù)從予索之,詩曰:「兼旬無酒飲,詩腹半焦枯。
聞有黃封在,何勞市上沽。
」予嘗至其第,見其廳事春聯(lián)曰:「東坡居士休題杖,南郭先生且濫竽。
」后堂曰:「片言曾折虜,一飯不忘君。
」蓋東谷嘗從興濟伯禮部尚書湯忠定公善奉迎鑾輿,故云。
其東偏曰:「暫拄西山笏,閑開北海尊。
」其西偏曰:「長身惟食粟,老眼漸生花。
」豪俠之氣,可以想見矣!
七修類稿》:湯胤績志大言大,武略少可,而詩文亦稱是。
李文達當國,見其有大志,且通文墨,亦重之。
每自言士不脫穎而出,何見其才。
使某獨當邊方一面,必有可觀。
李因薦為參將守邊。
一日與友人正飲間,敵人牧馬城下,遂勒兵出,語友曰:「某擒此胡來飲。
」不意胡人大至,湯兵寡無援,胡直前,一箭而斃。
數(shù)月后,口外通州驛天色將暝,忽有兵官騶從甚盛,來坐中堂,令免供具,但索紙筆燈燭,閉戶而寢。
明早驛吏候起,寂然無聞,開門惟見壁間一詩,末句云:「血污游魂歸不得,幽冥空筑望鄉(xiāng)臺。
」一時哄然。
人以湯素好怪,而死亦有怪焉。
《藝苑卮言》:湯公讓詩如淮陰少年斗健,作啖人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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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409—1489 【介紹】: 明浙江鄞縣人,字廷玉。宣德八年進士。授刑部主事,究心律例條格。景泰中,任山東布政使。天順二年,任刑部尚書。熟習法律、典故,屢辨冤獄。卒謚康僖。
甬上耆舊詩·卷十二
字廷玉,號省庵。
年十四為名諸生,弱冠中進士,授刑曹。
奉命出錄兩淮、江南北十七郡獄參錯訊,鞫務得平,所釋系囚三百馀人,改從輕比者千馀人。
歷遷郎中,以才望擢為山東布政使。
齊魯大饑,民相聚鬨取富人粟。
監(jiān)司坐強劫,當死。
公曰:民苦饑,攘粟以免道殣耳,奚更殺之。
改從搶奪,例俱得免死。
英廟初復辟,李文達公賢時,為上言公才。
及刑部尚書闕,朝議數(shù)擬以進,俱不許,遂徵拜公。
及陛謝,上語左右曰:國家持刑得人矣。
公先在刑曹,于格律輕重,盡若披掌。
凡有大獄,諸曹不能決,先質(zhì)于公。
公曰:某年某所獄類此,可比擬。
曹吏發(fā)故牒視之,不少差。
時門達治錦衣獄,用法酷。
弘農(nóng)衛(wèi)卒誣指揮李斌謀反事下達煅煉,具獄,會廷議,公獨言其冤。
達怒,語侵公,公曰:瑜所執(zhí)者,祖宗法耳,奈何枉人至族耶?
達奏公庇反者,上不聽,為赦斌妻子。
未幾達敗,言者俱欲置之死。
李文達以質(zhì)公,公曰:達典制獄,任情輕重是其罪,然視紀綱馬順則有間矣,達卒得不死。
曹欽夜為亂,公被執(zhí),巳知為公,遂釋不害。
或執(zhí)欽佃人數(shù)千,俱為逆黨,公以欽謀逆?zhèn)}卒,諸佃相去各數(shù)百里,豈得與謀,盡釋之。
上素重公名,凡游上苑出獵,俱召公從行,禮遇甚渥。
憲廟初年,公歷九載,乞致仕。
上曰:國家方倚任老成,卿安得去。
每遇小疾,上遣御醫(yī)往視,中使臨問,賜飲饌相望。
疾少間,特免公朝參。
復六年,堅乞骸骨歸老,上特賜寶鈔治行,進公階榮祿大夫。
公初在曹,年少有重名,故以郎擢長外藩,以外藩特召為尚書,俱異數(shù)也。
方官主事時,郎中仲閔為之長。
仲君心知公大器,每舉太祖太宗朝法比沿革告公,且曰:陸君他日必大用,此國家舊典,當先盡心。
故公于律例條格,無不精晰。
既入掌邦憲,每舉仲君所言教。
其屬吏見諸曹賢者,禮之若賓友。
其用法酷者,輒嚴責之,務使持平乃已。
都御史寇深暴戾自用,凡會鞫強斷,眾莫敢抗。
公徐發(fā)一言,執(zhí)理定罪,深不覺自詘。
前后在刑曹十八年,尚書十五年,倚任既久,遂為國家名法臣第一。
公家在鑒湖,晚年鶴發(fā)曳杖,逍遙十洲間,為詩吊賀季真。
里居復十七年卒,年八十一,謚康僖。
其族人世有顯者。
維基
陸瑜(1409年—1489年),字廷玉,號省庵,浙江鄞縣城內(nèi)月湖邊人。天順、成化間官至刑部尚書。宣德七年(1432年)舉壬子科浙江鄉(xiāng)試第九名。宣德八年(1433年)參加癸丑科會試第五十一名,殿試登進士第二甲第三十二名,授刑部山西司主事,升員外郎。正統(tǒng)九年(1444年),受命與郎中郭恂審察南北直隸獄囚,巡行淮揚十七郡,審核釋放無罪囚犯上百人,升任郎中。景泰二年(1451年),擢山東右布政使,轉左。天順二年(1458年)升刑部尚書。成化五年(1469年)致仕,弘治二年(1489年)卒,謚康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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