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生卒】:1491—1547 【介紹】: 明滁州人,字性甫,號豐山。正德九年進士。授禮部主事,仕至河南布政使。精于吏治,嘗取律之全文,以《大誥》、《會典》等與律有關者次之,附以條例、諸家注解及案例,輯為一書,名《大明律讀法》。工書法。有《岳麓書院圖志》、《豐山集》。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性甫,滁州人。正德甲戌進士,歷官河南左布政使有豐山集維基
孫存(1491年—1547年),字性甫,號豐山,南直隸滁州人,官籍。正德八年(1513年)癸酉科應天府鄉(xiāng)試舉人,九年(1514年)聯(lián)捷甲戌科二甲第四名進士,授禮部儀制司、祠祭司主事,歷員外郎、主客司郎中,嘉靖元年(1522年)冬出任贛州府知府,三年七月父喪丁憂歸。起復長沙府知府,八年正月赴京入覲,上言時事。調(diào)任荊州府,十一年四月上所集刊《大明律讀法》,世宗以其擅自增釋律令,令御史逮問。后改任處州府知府,十六年(1537年)十月升陜西按察司副使,十七年七月升江西布政使司右參政,十八年閏七月被處州府舉人盧綱誣告,被逮捕至京訊問,十九年十一月經(jīng)過工科左給事中沈良才、刑部署郎中錢沖、錦衣衛(wèi)千戶魏頤勘查后,證明孫存無罪,遂令復職致仕。后起復升任河南按察使,二十一年閏五月升本省右布政使,二十三年正月以考察調(diào)用,二十六年正月考察以不謹閑住。精于刑法,著有《律令讀法》。書法則以清媚見稱。
人物簡介
【生卒】:?—1550 【介紹】: 明山東沾化人,字大章。正德十六年進士。嘉靖初授禮部主事,以爭大禮被杖責。累官山西布政使、兵部尚書。嘉靖二十九年,俺答兵臨京都,汝夔秉嚴嵩旨意,不敢主戰(zhàn)。俺答退,以守備不設罪處斬。維基
丁汝(1497年—1550年),字大章,號淪源,山東沾化縣(今古城鎮(zhèn)管家莊)人。明朝嘉靖年間政治人物。官至兵部尚書。因庚戌之變被問責斬首。正德十四年(1519年)己卯科山東鄉(xiāng)試第四名舉人,正德十六年(1521年)聯(lián)捷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嘉靖初,改禮部主事。大禮議期間,參與左順門哭諫,被廷杖。嘉靖六年(1527年),調(diào)吏部文選司主事,升考功司員外郎。嘉靖七年(1528年),出為陜西按察司副使。嘉靖十二年(1533年),升陜西布政使司右參政。嘉靖十五年(1536年),升山西按察使。歷山西左布政使。嘉靖十八年(1539年)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甘肅,歷改保定、應天巡撫,坐事調(diào)湖廣參政,再復職巡撫河南,歷吏部左、右侍郎,兵部尚書兼督團營。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蒙古韃靼長驅直逼京城,史稱庚戌之變,嚴嵩建議汝夔傳令諸將不許輕易出戰(zhàn),韃靼得以肆掠京城周邊八日,民間皆歸罪于汝夔,嚴嵩更將罪名推到丁汝夔身上。嘉靖帝怒不可遏,要求嚴懲。都御史屠僑、刑部侍郎彭黯、大理卿沈良才都因判決緩慢被杖罰俸。最終以御寇無策、守備不嚴將汝夔斬首。汝夔臨刑大呼“嚴嵩誤我”。隆慶初年,追復原官。
人物簡介
喬佑,字德徵,號平川,河南河南府洛陽縣人,軍籍。嘉靖四年(1525年)乙酉科河南鄉(xiāng)試第三名舉人。嘉靖八年(1529年)中式己丑科會試第二百八名,登第三甲第一百八十八名進士。初授行人司行人,選授南京湖廣道監(jiān)察御史,十三年丁母憂。起貴州道御史,嘉靖十八年(1539年)巡按遼東,二十一年(1542年)七月大學士夏言被革職閑住,御史喬佑等人以及給事中沈良才等各自上疏論劾夏言負恩誤國,法當罷黜,仍將臣等并黜,以為言官不職之戒。嘉靖皇帝認為諸臣結合欺罔,不思盡職,但歸惡于上。遂以耳目專一,黨附權力,欺蔽朝廷,喬佑等人降一級,降調(diào)邊方任階州判官。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任山東布政司右參議。
人物簡介
【介紹】: 明江西安福人,字道顯。嘉靖二年進士。授禮部主事,累遷副都御史巡撫河南,收繳為王府所占黃河改道所成之灘田。歷兵部左侍郎巡撫應天。嘉靖三十二年,升南京工部尚書。旋以倭寇至,畏敵不俟代去,被劾下獄,釋為民。維基
彭黯(1487年—?年),字道顯,江西吉安府安福縣人。治《易經(jīng)》,行五,由國子生中式癸酉科(1513年)江西鄉(xiāng)試第十六名舉人,年三十七歲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會試第一百五十名,第二甲第四十九名進士。授禮部祠祭司主事,歷升光祿寺寺丞,十五年六月升本寺少卿,十九年十二月升南京太常寺少卿,丁憂歸。二十四年四月服闋,起為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館,二十五年正月升南京光祿寺卿,十月改北光祿寺卿,二十六年十一月升為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山東,二十七年十二月升右副都御史、巡撫河南,二十八年十一月升刑部右侍郎,二十九年六月韃虜入犯京畿,兵部尚書丁汝夔、侍郎楊守謙以防御失事被殺,以刑部侍郎彭黯、左都御史屠僑、大理寺卿沈良才議獄遲緩,各杖四十,降級五等。三十年正月升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應天,三十二年十一月升南京工部尚書,三十三年二月被劾逮治,尋黜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