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維基【生卒】:?—1565 【介紹】: 明徽州府績溪人,字汝貞,號梅林。嘉靖十七年進士。歷知益都、馀姚二縣,擢御史。三十三年,巡按浙江。以毒酒殺倭數(shù)百于嘉興。附趙文華,因之結嚴嵩父子,得受重用。三十五年,被擢為右僉都御史總督浙江軍務。設計誘降徐海,使縛獻陳東、麻葉,復圍攻徐海,迫使自殺。繼又誘殺王直,兩浙倭患漸平。積功進右都御史,加太子太保。威權震東南,招致東南士大夫參預謀議,頗有聲譽。四十一年,以屬嚴嵩黨革職。四十五年,終以嚴黨下獄死。萬歷初,復官,謚襄懋。有幕僚鄭若曾所輯《籌海圖編》。
胡宗憲(1512年11月4日—1565年11月25日),字汝欽,又字汝貞,號梅林,直隸績溪縣(今安徽績溪縣)人,祖籍兗州濮陽(今河南)。明朝政治、軍事人物,曾設計鏟除倭寇。明世宗時,胡宗憲因嚴嵩事牽連下獄,并在獄中自盡。明神宗追謚襄懋。胡宗憲是中國共產(chǎn)黨第四代領導人、前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的直系祖先。胡宗憲自幼好學,其母方氏出身書香門第,胡宗憲自小就被母親教授以千字文、小學等書,七歲就讀于私塾,塾師經(jīng)常對其父胡尚仁贊賞說;“此兒他日必當世偉器”。但胡宗憲一開始對科舉功名并不熱衷,常常偷看古今傳記,仰慕關羽、岳飛等武將的軍功為人,只是在父親的責勸下,他才“抑首就博士業(yè)”。嘉靖七年(1528年)胡宗憲補邑庠生,嘉靖十三年(1534年)舉甲午科應天府鄉(xiāng)試第一百名,嘉靖十七年(1538年)中戊戌科三甲進士。刑部觀政后,嘉靖十九年(1540年)任山東益都縣知縣,治理旱災、蝗災,平定了盜賊,有著治理有方的名聲。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四月母親去世,回鄉(xiāng)奔喪。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父親又去世,在為父母守喪期間,讀朱子《綱目》、《大學衍義》、《武經(jīng)七書》、《百將傳》等書,六年的苦讀與鍛煉,為胡宗憲日后的抗倭大業(yè)積累豐富的理論知識。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春,胡宗憲守喪期滿,補任浙江馀姚縣知縣,被譽為“潔己奉公,持法正事”。嘉靖二十七年,胡宗憲因治行卓異,十一月考選為湖廣道試御史,二十八年(1549年)六月實授御史,巡視宣府、大同,繼而巡按北直隸。嘉靖三十年(1551年)巡按湖廣,平定苗民起義。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巡按浙江,嚴嵩黨人趙文華指示胡宗憲疏劾張經(jīng)「糜餉殃民,畏賊失機」,后張經(jīng)被斬于西市,胡宗憲則連升三級,成為右僉都御史。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宗憲多次出戰(zhàn),東南沿海倭寇患稍定。時倭寇為患南方沿岸,宗憲聘用徐渭以定計謀,主要拉攏倭寇的頭目,設計殺死誘捕徐海、陳東、麻葉等治罪。還招撫了汪直,但朝廷將汪直殺死,造成倭寇失控。三十九年(1560年)明世宗論擒獲汪直之功,以“宗憲矢心為國,殫竭忠謀,勞績殊常,宜加顯擢,以示激勵?!彼旒舆錇樘犹?、都察院左都御史兼兵部右侍郎,總督如故,三月之后被擢升為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御史。四十年(1561年)加少保之銜,兼制江西?!跫尉杆氖荒辏?562年)嚴嵩父子失勢,陸鳳儀趁機彈劾宗憲為嚴嵩黨,世宗慰曰,“宗憲非嵩黨”,而釋之。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解官歸里。次年,朝廷獲得嚴嵩之子嚴世蕃給胡宗憲的親筆書信,辯誣無望,于是宗憲被捕入獄,胡宗憲寫下萬言的《辯誣疏》,為自己進行辯解,未得回應。十一月三日,乃吟“寶劍埋冤獄,忠魂繞白云”詩,引刃自盡,死于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