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租恩詔普醲膏,碩鼠疲民敢告勞。
歸語老農(nóng)吾土樂,寬仁長戴帝天高。
注:民無私田,計明治七年租稅定額,全國有米一千二百八十三萬七干六百九十二石,余易米以錢,計八年收楮幣五千一百五十萬五千九百六十七圓。明治十年減 租,計收三干五百五十三萬八干七百九十四圓??既毡境醴绿?span id="ziwwf20" class='peopleLink highlighted2' onclick='ShowAuthorProfile("54013", "poem_note_584728", "班田")'>班田之制,取諸民者,二十之一耳。延喜、天歷后,豪強兼并,其制遂壞。鐮倉來每以軍興加賦,后不 復(fù)除。及豐臣秀吉興,亟正經(jīng)界,平租稅。然古者每段三百六十步,裁為三百步,而收稅如故,于是益重所賦,率取十四,謂之四公六民。德氏因之,世官益多,用 益繁,大率皆取民之半,甚者或六公四民,七公三民,民困極矣。明治中興,諸侯悉去圖籍,奉田歸公。亦用古法,諸國公田,皆隨鄉(xiāng)土估價賃租,凡值百者收三 分。然值百之息,歲不過十,是十分而三也,民猶不堪。今君仁厚,于十年正月一日,復(fù)減租為二分五。然較之我國四十取一,乃嘆吾民之鑿井耕田,真不知帝力何 有也。余詳《食貨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