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黃克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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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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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嘉善(1549年—1624年),字惟尚,號梓山,山東省即墨縣(今青島市即墨區(qū))人,明末大臣,萬歷初以進(jìn)士入仕,長期在地方任職,曾任寧夏巡撫,休養(yǎng)生息,邊境得以保障。
萬歷末年,官至兵部尚書。
萬歷四年(1576年)中舉人,萬歷五年(1577年)中進(jìn)士。
初授河南葉縣知縣,升大同府知府。
二十三年五月升山西副使、駐左衛(wèi)備邊,二十七年正月升陜西分巡西寧道,改山西大同兵備道副使,閏四月加按察使銜。
萬歷二十九年(1601年)六月,黃嘉善以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寧夏,任內(nèi)著重加強邊防,休養(yǎng)生息,修建臨河堡等衛(wèi)城。
對待韃靼,黃嘉善主撫,重開貢市。
授三邊總督。
萬歷三十九年(1611年),韃靼進(jìn)犯、延綏、寧夏、甘肅三鎮(zhèn),黃嘉善親自登城約戰(zhàn),并率軍出擊,獲得勝利。
萬歷四十六年(1618年),后金兵破撫順,朝廷大震。
廷推黃嘉善為兵部尚書,條上戰(zhàn)守機(jī)宜。
次年十一月起在家養(yǎng)病。
萬歷四十八年(1620年)七月,神宗病危,首輔方從哲偕尚書周嘉謨、李汝華、黃嘉善、黃克纘等受顧命。
九月,即位不足一個月的光宗亦駕崩。
兵科都給事中楊漣彈劾黃嘉善八大罪,嘉善隨即被免職。
天啟四年(1624年)十一月十六日,黃嘉善病卒,享年76歲,明熹宗輟朝一日致哀,贈太保。
楊應(yīng)聘 朝代:

人物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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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應(yīng)聘(1556年—1620年),字志尹,一字行可,號楚璞,直隸鳳陽府懷遠(yuǎn)縣人,民籍。
應(yīng)天府鄉(xiāng)試第一百三十五名,萬歷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會試第二百五十二名,登三甲第八十九名進(jìn)士。
初授烏程知縣,十六年行取兵部車駕司主事,護(hù)送潞王就國。
調(diào)職方司,晉郎中。
二十一年丁內(nèi)艱歸,服闋,再補職方,二十七年九月以東征功升五品京堂,任光祿寺少卿。
二十九年奉使入蜀,三十一年再丁外艱歸。
四十年特起太仆寺少卿,兩巡東路馬政。
四十一年,晉右僉都御史,巡撫寧夏。
四十四年秩滿,加右副都御史,照舊巡撫。
四十五年晉兵部左侍郎兼右僉都御史,總督三邊軍務(wù)。
四十七年三月回部管事,尚書黃克纘以避言杜門,奉旨暫攝部印。
四十八年三月以勞瘁卒于官,年六十五。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約1629 【介紹】: 明浙江慈溪人。萬歷十一年進(jìn)士,授刑部主事,以言事謫福寧州判官,又以大計罷歸,家居三十年。熹宗立,召為南京工部主事,進(jìn)郎中,時已年逾七十。以諂附魏忠賢,官至右僉都御史,提督操江。忠賢敗,定逆案論死罪,先自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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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志選(1561年—1627年),字可選,浙江慈溪人。
萬歷癸未進(jìn)士。
天啟時倚靠魏忠賢,彈劾多名東林黨大臣,成為東林黨爭的中心人物之一。
萬歷十年(1582年)壬午科浙江鄉(xiāng)試舉人,萬歷十一年,聯(lián)捷進(jìn)士,和葉向高同榜。
得授刑部主事一職。
和官員劉復(fù)初、李懋檜同爭鄭貴妃、王恭妃冊封一事。
給事中邵庶請禁諸曹言事,李懋檜抗疏力爭,遭貶官。
劉志選對萬歷帝說:“陛下謫懋檜,使人鉗口結(jié)舌,蒙蔽耳目,非國家福也”。
萬歷帝大怒,將他貶作福寧州判官。
不久,遷任合肥縣知縣。
遭貶官回鄉(xiāng),家居長達(dá)三十年。
明光宗、明熹宗朝,很多因建言得罪的官員都重新啟用。
劉志選回到朝中后,被任命為南京工部主事,不久升遷為郎中,當(dāng)時已經(jīng)七十多歲了。
劉志選渴望快速加官進(jìn)爵,上疏追論“紅丸”,極力詆毀孫慎行,稱其不道德。
這一疏奏正中魏忠賢下懷。
魏忠賢竊喜,在天啟五年9月,任命劉志選為尚寶少卿。
之后,劉志選仍再次彈劾孫慎行。
天啟六年(1626年),出任順天府府丞。
冬季十月時,上疏彈劾張國紀(jì)。
當(dāng)時有匿名榜張貼在厚載門,榜上列舉了列忠臣賢臣,和他們的黨羽七十多人。
魏忠賢遂懷疑這張匿名榜單系出自張國紀(jì)等人之手。
邵輔忠、孫杰謀因此大興牢獄,殘酷迫害東林黨人。
劉志選上疏稱頌《要典》,說:“命德討罪,無微不彰,即堯、舜之放四兇,舉元、愷,何以加焉,洵游、夏無能贊一詞者”。
并極力詆毀王之寀、孫慎行、楊漣、左光斗,但極力稱贊劉廷元、岳駿聲、黃克纘、徐景濂、范濟(jì)世、賈繼春、傅櫆、陳九疇。
劉志選并說:“慷慨憂時,力障狂瀾于既倒者,魏廣微也,當(dāng)還之揆席,以繼五臣之盛事。
赤忠報國,弼成巨典于不日者,廠臣也,當(dāng)增入簡端,以揚一德之休風(fēng)”。
又說:“之寀宜正典刑,慎行宜加謫戍”。
魏忠賢聽后大悅,于是大力提拔岳駿聲等人,王之寀等人被逮捕,孫慎行被發(fā)配戍邊,都照著劉如志選說的那樣。
天啟七年,擢升為右僉都御史,提督操江。
明熹宗不久駕崩,魏忠賢落得身敗名裂,言官交相彈劾,被下詔削籍。
后來被判定作逆案,“律無傾搖國母文,坐子罵母律”,與梁夢環(huán)一同判作死刑。
劉志選畏罪先自殺。

人物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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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玄,別號含真,陜西西安府同州軍籍。
明朝官員,同進(jìn)士出身。
萬歷三十四年丙午科陜西鄉(xiāng)試舉人,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三甲147名進(jìn)士,四十八年任山西陽曲縣知縣,天啟二年(1622年)四月考選,授廣東道御史,三年十二月,巡視長蘆鹽課。
五年十二月,吏科都給事中趙興邦追論癸亥察典,以御史練國事為趙南星、張問達(dá)之黨,挺擊一案以御史李玄為王之采之黨,紅丸一案以御史王祚昌為孫慎行、王紀(jì)之黨;又以御史霍锳薦楊漣、左光斗而參黃克纘、范濟(jì)世,為黨邪楊新期疏請開礦為釀禍。
得旨:練國事、李玄、王祚昌、霍锳、楊新期五員雖各有本末,但議論既差,俱系邪黨,不必分別,都著削籍為民,當(dāng)差仍追奪誥命。
崇禎元年八月,起補湖廣道御史,巡按山東、直隸。
三年二月,疏參山東巡撫王從義,四年五月,疏劾山西撫臣宋統(tǒng)殷撫晉以來,流寇之禍日甚一日。
同年改浙江道御史。

人物簡介

簡介
張維樞,字子環(huán),號賢中,張維機(jī)兄(參見泉州歷史網(wǎng)《泉州人名錄·張維機(jī)》),明·安溪人,居泉州西街。萬歷二十六年戊戌(1598年)進(jìn)士,官至工部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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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維樞(1564年—1630年),字子環(huán),號玄中,福建晉江縣人。
同進(jìn)士出身。
萬歷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福建鄉(xiāng)試舉人,萬歷二十六年(1598年)登進(jìn)士,授浙江義烏縣知縣,任內(nèi)重建釣魚磯塔。
擢刑部主事,三十四年八月與工部主事魏說主考廣東鄉(xiāng)試。
升刑部郎中,出任湖州府知府,升湖廣副使,四十四年三月升山西參政,歷升山西右布政使,大同兵備。
泰昌元年(1620年)十二月刑部尚書黃克纘推舉張維樞任大同巡撫,被吏部尚書周嘉謨阻擾。
天啟五年(1625年)五月,起陜西右布政使、分守隴右道,次月調(diào)管河?xùn)|兵糧道,六年二月擢陜西巡撫都御史,七年二月晉南京工部右侍郎,不久改兵工部侍郎、署部事。
崇禎元年分校禮部會試后,上疏乞休。
崇禎三年卒,年六十七。
著有《淡然齋》諸集。
弟張維機(jī)。
毛士龍 朝代:明末清初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644 【介紹】: 明常州府宜興人,字伯高,號禹門。萬歷四十一年進(jìn)士。授杭州推官。天啟初擢刑科給事中,上疏論三案,極言宦官罪狀。魏忠賢等恨之入骨,必欲殺之。士龍乃攜妻子逃亡太湖。崇禎初復(fù)官致仕,再起漕儲副使,督蘇松諸府糧,累擢左僉都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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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士龍,字伯高,號禹門,南直隸常州府宜興縣人。
萬歷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應(yīng)天鄉(xiāng)試舉人,四十一年(1613年)聯(lián)捷癸丑科進(jìn)士,起家杭州推官,泰昌元年十月考選,擢刑科給事中,過同里何士晉寓,值楊漣至,士龍未與漣謀面,屏后聞漣語,即出見定交,群小嫉之。
首劾姚宗文閱視乖張。
楊漣去國,抗疏請留。
天啟改元正月疏論“三案”,力言孫慎行、陸夢龍、陸大受、何士晉、馬德灃、王之寀、楊漣等有功社稷,而魏浚輩丑正害直之罪。
帝是之。
內(nèi)侍劉朝、田詔、劉進(jìn)忠等五人以盜宮貲下刑部獄,尚書黃克纘庇之,是年五月,司禮監(jiān)王安罷,魏進(jìn)忠用事。
詔等進(jìn)重賂,令其下李文盛等上疏鳴冤,進(jìn)忠即傳旨貸其死罪。
大學(xué)士劉一燝等多次執(zhí)奏。
旨下刑科,士龍抄參者三,旨幾中寢。
克纘乃陳其冤狀,而請付之熱審。
進(jìn)忠不從,傳旨立即釋放。
士龍大憤,彈劾黃克纘阿旨骫法,不可為大臣,且指數(shù)劉朝等罪甚悉。
由是進(jìn)忠及諸閹銜士龍次骨。
進(jìn)忠廣開告密,誣天津廢將陳天爵交通李承芳,逮其一家五十余人,下詔獄。
士龍即劾錦衣衛(wèi)指揮使駱?biāo)脊Ъ罢_告者罪。
進(jìn)忠憾張后抑己,誣為死囚孫二所出,布散流言。
士龍請究治妖言奸黨并主使逆徒,進(jìn)忠益憾。
至九月,士龍劾順天府丞邵輔忠奸貪,兩人互相上疏攻訐,士龍削籍為民,輔忠落職閑住。
天啟四年冬,魏珰令其私人張訥劾吏部尚書趙南星壞政十罪,并及士龍,再命削籍。
明年三月入之汪文言獄詞,遣戍山西平陽衛(wèi)。
及邵輔忠起用兵部侍郎,六年十二月,御史劉徽復(fù)摭輔忠前奏,劾士龍納訪犯萬金,下法司逮治。
士龍知忠賢必殺己,夜中逾墻遁,其妾不知也,謂有司殺之,被發(fā)號泣于道,有司無如之何。
士龍乃潛至家,載妻子浮太湖以免。
崇禎元年,朝士為士龍稱冤,詔盡赦其罪。
士龍始詣闕謝恩,命復(fù)官致仕,竟不召用。
至崇禎十四年,同邑周延儒再次任首輔,始起漕儲副使,督蘇松諸郡糧。
明年冬,入為太仆寺少卿。
又明年春,擢左僉都御史。
時左都御史李邦華、副都御史惠世揚皆未至任,士龍獨掌院事。
帝嘗語輔臣:“往例御史巡方,類微服訪民間。
近高牙大纛,氣凌巡撫,且公署前后皆通竇納賄,每奉使,富可敵國,宜重懲。
”士龍聞,劾逮福建巡按御史李嗣京。
十月謝病歸。
國變后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