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王鰲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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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約1645 【介紹】: 明山東益都人,字用韋。萬歷二十九年進士。授戶部主事。歷南京太常少卿。光宗死,珖上疏力言帝為奸黨毒害,宜窮究紅丸案真相。天啟初,加光祿卿,進太常大理卿。魏忠賢秉政,珖被詆奪職。崇禎三年拜工部尚書,與中官張彝憲有隙,乞歸。
維基
曹珖(1566年—1645年),字用韋,號葆素,別號季玉,山東益都縣人。
明朝末年政治人物。
崇禎間官至工部尚書。
明亡,拒絕仕清,寫絕命詞,絕食殉國。
初名曹珍,為避明仁祖朱世珍諱改。
萬歷二十八年庚子舉人,二十九年(1616年)丙辰科聯(lián)捷進士,授戶部主事,督皇城四門。
以憂去。
起補兵部武選司主事,歷職方司郎中。
稍遷河南參政,以峻直多忌,以疾辭未任。
起南京太常少卿。
紅丸案起,曹珖主張嚴查。
天啟初加光祿寺卿,歷大理寺卿,值魏忠賢當政,請求告歸。
不久被給事中潘士聞彈劾,落職閒住。
御史盧承欽歷攻東林,詆毀曹珖狎主邪盟,削籍奪職。
崇禎元年十二月,升戶部右侍郎督理京省錢法。
晉工部尚書,加太子少保。
與總理戶工二部事宦官張彝憲不睦,乞歸家居。
崇禎十七年(清順治元年,1644年),八月,清廷新任山東總督王鰲永向清廷舉薦曹珖,不就。
隆武元年(清順治二年,1645年),清軍席捲東南,曹珖聞訊,自閉一室,正衣冠北面而拜,終日慟哭不食,賦絕命詞而卒,年八十。
明史》有傳。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72—約1646 【介紹】: 明末清初山東沾化人。明萬歷四十一年進士。天啟初為兵科給事中,魏忠賢黨“十孩兒”之一,獻計汰軍以削經(jīng)略孫承宗之權。又劾罷周啟元、韓爌等,代主事曹欽程疏劾周宗建、黃尊素等。崇禎間入逆案。入清,在鄉(xiāng)殺李自成所置縣官,得授順天府丞。以老乞休。尋以故革職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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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魯生(1572年—1646年),字尊尼,山東濟南府濱州沾化縣人。
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萬歷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山東鄉(xiāng)試舉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進士,歷魚臺、邯鄲、祥符、儀封知縣,天啟三年考選,六月授兵科給事中,投靠魏忠賢,列“十孩兒”之一。
當時京城有“官要起,問三李”之說,“三李”即指李魯生和禮科給事中李恒茂、御史李蕃。
顧炎武在《圣安本紀》中也有“一周二李,其權莫比”的記載,其“一周二李”即指周昌晉、李蕃、李魯生。
四年彈劾應天巡撫周起元,致其削籍。
薦舉阮大鋮、陳胤叢、陳爾翼、張素養(yǎng)、李應薦、馬逢皋、李嵩、楊春茂、高弘圖、王大年、張捷十一人。
五年廷推,疏議大學士韓爌,削其籍。
十二月議改書院為忠臣祠,祀故遼陽死難文武諸臣。
六年二月升吏科右給事中,十一月升兵科左給事,疏請用蒙古攻東奴,以舒屬國之困。
七年與檢討李明睿典試湖廣,八月敘寧錦大捷功,升一級,賞銀十五兩,升太仆寺少卿。
崇禎元年(1628年),以閹黨被彈劾,削籍為民,遣戍山西平定州,遇李自成亂,逃回故里。
順治元年,在鄉(xiāng)殺李自成所置縣官,受王鰲永招撫,授順天府丞。
二年七月,升順天府尹。
三年五月,以年已七十五告老。
七月由于受到順天督學曹溶濫送貢監(jiān)貪腐案牽連,被削籍為民,尋卒。
著有詩集《海月樓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