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李殿圖

共 4 首
甘棠陰護七閩天,判牘馀閒記擘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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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原月旦傷知己,一瞥風花淡世緣李露桐中丞撫閩中,師以政績、文章最為賞識。中丞去職后,師六賦歸興矣。)
松菊未荒歸詠好,頭銜原不詡鶯遷。
盡含嬌暈粉,恰底向、西風戍削。
問花為誰,重來驚寂寞。
夢冷應錯。
試曲人歸后,愔愔門巷,認舊時行樂。
生香又是吹簾幕。
半剪冰綃,輕垂?絡。
青青更添幽萼。
有無家燕子,還共棲托。

昭陽金閣,露桐寒寶冪。
絮影絲魂在,春已昨。
流光暗上鈴索。
但狂蜂醉蝶,裊來翠箔。
凝情處、亂紅依約。
消受得幾度,零煙碎雨,斷腸院落。
斜陽外、一任漂泊。
縱今朝、題遍傷心句,無人識卻。
五十自述詩之二 其三 (1923年) 清末至民國 · 羅庶丹
七言律詩
湖海殘生虎口馀,黃巾又擾野人居。
傷心折肋罹徽索(是夕,聞東廂打門聲,余即驚起,先將老小安置一室,并呼仆人起,親開大門,令由菜園逃出呼救。旋將室中箱柜啟鑰,燃燈以待。盜始破門蜂擁入,余方手水煙管,立中庭,從容謂群盜曰:“爾等不過為錢而來,我并非有錢人,不信請入室搜查,隨意持去可也?!睍r盜入室者僅十馀人,默不答一言,惟各持竹木棍,向余圍撲。突有一棍直戮余左眼內(nèi)角,始仆,復叢毆之,時已血流被體不能聲。盜始奔入內(nèi)室,而猶有一盜以繩縛余手,曳置桌下。盜去后,始知丙弟因為余解圍,亦被重傷;父母家小幸無恙。余已嘔血升許,舁至床上,不能轉(zhuǎn)側(cè),得鄉(xiāng)老陳君華山覓草藥和酒搗汁啖之,以馀渣為余按摩遍身,始知痛不可耐。次晨便血數(shù)升,皮肉墳起作紫黑色,而咳血時最為痛苦。姜詠洪、楊誠庵、李石渠諸親友在城聞耗,特延紅十字會西醫(yī)至排山為余施治,醫(yī)言左肋骨已折二條,須舁至醫(yī)院或其附近,以便隨時診視。乃輿至誠庵寓中就醫(yī),二月馀始全愈;⑷余家世居望城坡,辛丑遷居排山白石山房,安居十馀年,地極幽靜,頗有山林之樂。民初連被盜劫二次,不能安其居,乃于乙卯冬與炳弟奉堂上二老仍遷居望城坡市;),避地移家奉板輿⑷。
月上櫻桃悲白傅,風摧樁樹泣皋魚
居喪講學原非禮,勉為諸生詔讀書⑺。
注:
⑴ 壬子復返粵,客瓊州,辦理瓊崖民政。癸丑復由瓊返粵,在省署長內(nèi)務。都督兼民政長胡漢民為袁世凱所忌,解職,由陳炯明繼任,即興師討袁。袁嗾龍濟光率師攻粵?;涇娪袃?nèi)應者,發(fā)巨炮遙擊督署,余亦逃出,避居粵友陳景堂家。陳軍與龍軍爭奪城北觀音山,激戰(zhàn)兩晝夜,槍聲如連珠不絕。陳宅距山不半里,屋后窗鏡中流彈皆洞穿。席地而臥者歷三日,脫身乘廣九火車走香港。車抵九龍,海關已先得龍濟光電,請派警嚴查由廣至九之客。有形跡可疑者百數(shù)十人,皆驅(qū)至海關署,余亦與焉。稅司逐一詢問,分別去留。留者仍由原車送回廣州。最后至余,疑為粵東官吏。余力辯其非,出名刺示之,印有廣東法政學堂字樣,且搜提筐中除單夾衣兩襲、紙幣數(shù)十張、銀毫十馀元、佛教圣典一冊,外無他物,身上亦只紙煙、火柴、名刺等件,乃許其往港,然已受半日拘留刑矣。后聞由原車送回廣州者,被龍督捕殺十馀人,同志諸君皆陸續(xù)來港,集議收復省城。香港總督因龍督之請,有允將民黨引渡之說,諸同志遂分投海外,余與徐楊君變姓名,逃滬上。后徐楊君返甘肅,余獨回湘。冬十一月漫游澧州,途中小輪舟觸石破,幾沉沒。甲寅夏回省時,舟又遇險,得一帆船來獲救。十月至滬上,將往廣東謀進取,探知粵事未可圖,乃訪友人黃笥腴于福建,郁居連江縣署,六閱月而后返;
⑵ 乙卯六月初,余自閩歸,甫月馀,又遭盜劫一次;
⑶ 白居易有感月悲逝者詩,即悼亡之作也。內(nèi)子楊杰,字叔珊,以戊午六月初十卒于排山白石山房,時值張敬堯督湘,驛路被兵騷擾,先母率婦孺避居排山,先父及余兄弟等尚居望城坡市;
⑷ 庚申春正月十八,先父聽翁府君在望城坡住宅無疾而終,壽六十有八。時全家老小及李氏妹咸在側(cè),獨余是日在省城福湘學校開課,午后馳歸,已不及見矣,痛哉;⑺丙辰以后,原充本省議會秘書長,戊午春,張敬堯入湘,議會播遷,余亦辭職。為菽水計,勉任商會、師范、福湘各學校國文、歷史教習。
深院停燈,但古月照檐,小步幽庭。
西風梳短發(fā),甚夜氣冥冥。
關山前度浪跡,舊巷陌可奈重經(jīng)。
誰念我,對露桐枯坐,凄數(shù)長更。

平生、徵歌貰酒,年少俊懷,還負白下狂名。
重游如化鶴,已弱海波腥。
江表劫后寄旅,算影事客夢零星。
身未老,正九秋愁展霜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