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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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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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允中(16世紀—17世紀),字百含,號見陶,山東兗州府曹州人。
吳允中是萬歷二十二年(1594年)的舉人,二十六年(1598年)成進士,獲授永城縣知縣,未任,丁繼母憂歸。
起補商丘縣知縣,河決后疏通河道,并修筑堤壩、賑濟人民。
未滿任,因父喪去職。
再起授杞縣知縣,清除冗員,改革小灘兌軍為官運,軍民都感激他;之后他升任監(jiān)察御史,屢次上陳封事不避權要,四十年(1612年)十月負責巡按宣大兼視學政,在當地檢驗武備、查清軍餉、節(jié)省開支,邊疆政事為之一新;檢閱士兵大公無私,又視察地利引入桑乾河水,開辟懷來土地數十萬畝。
代王朱鼐鈞廢長子朱鼎莎、立幼子朱鼎渭,朝廷為此事而紛亂,吳允中辯是非,令代藩安寧;四十三年巡按江西,四十七年巡按湖廣,不久他巡視南城兼管廠庫,免除慈圣宮冗費以萬計,竣工后獲特賜銀幣,四十七年(1619年)六月升江西按察司副使,泰昌元年(1620年)十二月因病上疏致政回鄉(xiāng)。
白蓮教民起事,他嚴管城守,捐出糧餉派兵平亂,天啟二年(1622年)七月任陜西按察司副使,三年(1623年)三月升南京光祿寺少卿,不久去世,入祀鄉(xiāng)賢祠。
他在商丘時著有《易知錄》、《錢糧考》,晉御史臺后有疏《草憲秦中》、《條約宗祿議》等作品流傳。

人物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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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鳳起(?
—1650年代),字際霞,河南南陽府南陽縣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包鳳起是天啟七年(1627年)舉人,崇禎元年(1628年)聯(lián)捷進士,授戶部主事。
供餉到邊疆,他親自分發(fā);事發(fā)后,剩馀資金都回歸公帑。
朝廷商量崇文門剩馀輸入大府事例,讓他轉吏部,但沒有事例援引,因此移官職方司。
其時承平日久,禁軍士兵大多被閹黨偷偷霸占,包鳳起大力查清,淘汰假冒和虛報的幾萬人,以個月省下糧餉六萬多。
都城多盜賊,他親自為巡查緝捕,不久升為協(xié)職方司事,惟他謝絕請托,嫌棄交際,被貶謫重慶檢校,在吏部尚書、兵部尚書奔走下很快恢復原官;包鳳起在職方司任官六年,每次有大計,都力排眾議,親身任用,人才都奮勇爭先。
李瘦子率眾數萬,計劃謀奪湖廣,窺視南京,他決定肅清李瘦子,外任武昌副使;到任后,微服輕舟進入賊人巢穴,偵查虛實,帶領軍隊剿滅李瘦子,斬殺敵寇萬馀人,于是亂事平定。
當時張獻忠投降,要求給與襄陽一地駐軍,聲稱讓部下的家人寄居谷城而入城據守,分兵屯駐四周郊外。
余應桂上疏請求監(jiān)軍,包鳳起獨自騎馬到張獻忠營內,互相結交。
崇禎九年(1636年)朝廷大赦,命他帶著二萬兩金到軍前招撫,他上表「撫地、撫資、撫人」三事,但當事者不聽從。
十二年(1639年)五月,張獻忠在谷城再次反叛,襄陽府戒嚴,他改到荊南,登城巡江,風雨不改;患上寒濕肌肉委縮依然帶病做事。
適逢土寇閻文簡乘亂聚眾鬧事,他乘轎帶病鎮(zhèn)壓重兵,不久因病歸歸。
朝廷再起用他為潼關參政,派遣偵察,嚴密防禦;宣府的呂大器上疏推薦他,調任徽寧,但舊病復發(fā)告歸。
南陽失守,他帶同父母到南京。
隆武帝繼位,以包鳳起在潛邸舊恩,召任武選郎中,依附何吾騶,擢升兵部右侍郎、副都御史,巡撫應安;金堡上疏爭論,隆武帝不聽。
福京淪陷,他在永歷五年(1651年)歸鄉(xiāng),授徒以自給自足,幾年后去世。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廬州府六安人,字絅卿。崇禎十年進士。官福建道御史,有能聲。后以疾歸,隱于九公山。有《九公山房集》、《尚書家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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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錦(?
—17世紀),字絅卿,號于庵,廬州府六安州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郝錦在崇禎六年(1633年)中舉人,次年(1634年)流寇突然來到六安,他和千總張國正誓死守城;至十年(1637年)他成進士,獲授豐城知縣。
豐城是省內交付糧賦最多的縣份,他查清包攬,裁設陋習,用馀暇修繕城隍儲糧,但在本年未能取足賦稅,自署催科政拙卸任。
之后他補任新建,施政一如既往,并懲治放肆的宗室;張獻忠攻打袁州、吉安,他安撫士民,連夜調派兵食應對,人心因此安穩(wěn)。
弘光年間郝錦遷任福建道監(jiān)察御史,上疏說:「各勛鎮(zhèn)在村落搜索糧食,尤其是劉澤清,掃蕩民舍最猖狂。
」又請求利用官買私賂,使用盈馀協(xié)助公務,以紓解民困,又彈劾胡麒生,正直得諍臣風骨。
南京失陷,他在九公山隱居,不接受朝總督馬國柱薦任,有《九公山房集》、《易問》、《毛詩偶釋》、《尚書家訓》等著作,書法《九公山房帖》流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