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生卒】:?—1651 【介紹】: 清滿洲正黃旗人,瓜爾佳氏,字公茂。天聰八年舉人。崇德間授國史院大學(xué)士,與范文程、希福等參議政事。順治帝親政后,以阿附多爾袞之罪論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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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604—1652 【介紹】: 明末清初湖廣武陵人,字孝緒。明崇禎十六年進(jìn)士。清順治初授檢討,累官秘書院學(xué)士,任會試主考官,被劾降職。少通兵法,旁及神仙方技,后專治理學(xué)。有《助庵語類》、《明善堂集》。晚晴簃詩匯·卷二十二
胡統(tǒng)虞,字孝緒,號此庵,武陵人。明崇禎癸未進(jìn)士,改庶吉士。入國朝,授檢討,官至秘書院大學(xué)士,降秘書院學(xué)士。維基
胡統(tǒng)虞(1604年—1652年),字孝緒,號此庵,湖南武陵人。明末清初理學(xué)家、官員。胡統(tǒng)虞七歲入塾,讀書過目不忘。崇禎六年(1633年)舉癸酉科湖廣鄉(xiāng)試,崇禎十六年(1643年)舉癸未科進(jìn)士。授翰林院庶吉士。不久,李自成攻破京師,胡統(tǒng)虞被執(zhí)。隨即清軍入關(guān),胡統(tǒng)虞改名換姓,南逃至順天府固安縣。清廷下詔以原官起用,胡統(tǒng)虞固辭不受。大學(xué)士范文程親攜厚禮前往邀聘,并稱:“統(tǒng)虞,今之許衡也,不可失。”最終,胡統(tǒng)虞被強(qiáng)拉進(jìn)京,授國史院檢討職。清順治三年(1646年)充會試同考官。同年八月,充順天鄉(xiāng)試正考官。次年,破格拜為國子監(jiān)祭酒。順治六年(1649年)纂《太宗文皇帝實(shí)錄》,任副總裁。同年拜秘書院學(xué)士,教習(xí)庶吉士。順治九年(1652年)充會試正考官。試后有士子不滿,會元程可則等功名被削,胡統(tǒng)虞降六級調(diào)用。四月,降補(bǔ)秘書院侍讀學(xué)士。同年十一月,在官邸病卒。身后未遺一金,唯有圖書千卷。棺槨均由門人籌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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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晴簃詩匯·卷三十二【生卒】:1626—1702 【介紹】: 清湖北竟陵人,京師籍,字亨一。范文程婿。所隸何旗不詳。順治間以諸生應(yīng)廷試,授編修。康熙間累官為湖廣巡撫。三藩亂起,棄長沙逃走,貶謫管烏喇船廠,后得放歸。有《杜詩說略》、《說安堂集》。
盧震,字亨一,漢軍旗人。官至偏沅巡撫。有《說安堂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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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晴簃詩匯·卷二十六【生卒】:1635—1676 【介紹】: 清漢軍鑲黃旗人,字覲公,號螺山,別號蒙谷。范文程次子。順治九年進(jìn)士。康熙間巡撫浙江,劾奏貪吏,懲治巨猾。親勘寧、臺、溫、處、金、衢六府荒田,奏免荒田及水沖地賦三十萬畝以上。會杭、嘉、湖、紹諸府水災(zāi),奏貸庫銀,糴米平糶,最貧者許肩鹽自給,全活甚眾。擢福建總督。耿精忠反,挺身反抗,被閉于土室達(dá)三年余,最后被迫自盡。謚忠貞。有《吾廬存稿》、《百苦吟》、《蒙谷自序》、《畫壁集》等。
范承謨,字覲公,號螺山,又自號蒙谷,漢軍旗人。順治壬辰進(jìn)士,改庶吉士,授編修,官至福建總督。殉難,贈太子少保兵部尚書,謚忠貞。有《范忠貞公集》。維基
范承謨(1624年—1676年10月22日),字覲公,一字螺山,奉天人,隸漢軍鑲黃旗,清朝開國重臣范文程之子。進(jìn)士出身,曾任浙江巡撫、福建總督。三藩之亂期間,被耿精忠囚禁兩年之久,最終被其絞殺。朝廷追贈兵部尚書、太子少保,謚忠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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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晴簃詩匯·卷五十【生卒】:1641—1714 【介紹】: 清漢軍鑲黃旗人,字蘇公,號眉山。范文程第三子。康熙間歷官御史、內(nèi)閣學(xué)士,論事侃侃。二十五年擢云貴總督,到任即整飭營伍,發(fā)奸糾暴。清鹽笑不得按戶抑派,定支撥軍餉條例,吏不得巧法扼民,在滇九年,政績頗著。尋督兩江,專務(wù)清靜,與民休息,奏免賦稅。官至太子太保。有《雞足山志》、《世美堂詩文奏疏》等。
范承勛,字銘公,漢軍旗人。官至工部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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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晴簃詩匯·卷五十【介紹】: 清漢軍鑲黃旗人,字彥公。范文程子。康熙間歷任戶部侍郎、兵部侍郎,漢軍正藍(lán)旗副都統(tǒng)。有《雛鳳堂集》。
范承烈,字彥公,漢軍旗人。官至戶部侍郎。有《雛鳳堂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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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663—1720 【介紹】: 清漢軍鑲黃旗人,字自牧,號蒼巖。范文程孫。由蔭生授知州。康熙四十四年,巡撫廣東,兼理鹽政,疏陳鹽政七則,積弊得除。擢閩浙總督,尋遷兵部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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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738 【介紹】: 清漢軍鑲黃旗人。范文程孫。康熙間襲一等子,由參領(lǐng)再遷為陜西、寧夏總兵,署陜甘提督。雍正間,授陜西巡撫、鑲白旗漢軍都統(tǒng)。年羹堯敗,世宗以羹堯嘗舉時捷,罷都統(tǒng),授侍衛(wèi)。旋起署古北口提督,移陜西固原提督。乾隆初以病召還,授散秩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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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清漢軍鑲黃旗人。范文程孫。雍正初,由參領(lǐng)授副將擢總兵。署兩江總督遷都統(tǒng),疏將江蘇安徽應(yīng)征丁銀均入地畝內(nèi)征收,地丁并征自雍正六年始。官至兵部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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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782 【介紹】: 清漢軍鑲黃旗人,字緩齋。范文程孫。雍正間自筆帖式累遷戶部郎中。乾隆十六年署湖南巡撫,拆毀有害于洞庭湖水道之圩田,嚴(yán)禁增筑,水得暢通。官至工部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