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郎葆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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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新續(xù)高僧傳·習禪篇第三之十五
了貞,字昭月,余氏,沛人也。
幼多疾,父母舍于銅山曹都,依潔生薙染。
嘗誦《法華》至“止止不須說,我法妙難思”,掩卷長思,頓發(fā)參方之愿。
年二十,投皇藏峪弘濟律師受具,依止學律,孜孜三載。
偶聞講《金剛經》舉古頌曰:“本來無名字,權立號金剛。
”頓明深旨。
尋來揚州,棲息高旻。
際圣命參不是心不是佛不是物,年馀無入處。
一夕放香次,偶舉話頭,身心忽空,直至天曉,諦觀內外,了無一物,舉呈際圣。
際圣曰:“懸崖撒手,自肯承當,絕后再蘇,欺君不得。
”言下灑然。
當結制時,晝夜苦參,脅不沾席。
及解制,了凡升座舉云:“一鐙光現(xiàn)百千鐙,忽如善財入彌勒樓閣,身心世界融成一片。
”貞隨述偈曰:“一鐙化作百千鐙,彌勒樓閣幾萬層。
雀嗓鴉鳴干甚事,昂頭天際自青青。
”際圣肯之,為記別,時年二十八矣。
明年竟紹厥席。
高旻自天慧來,鉗錘猛厲,為諸方冠,學子非忘身為法者,往往望風裹足。
一傳至了凡,揚鐙續(xù)燄,日新不已。
及貞以少年英特,駕諸耆宿上,咸憂高旻宗風將不振。
乃貞純提向上,不少假借。
每結制,入堂開示,淋漓激切,聞者淚下。
或自陳所得,證辯津津,輒一言斬截,使人沮喪愧恨,重加策發(fā),終獲契證者不鮮。
故三十年來,海內叢林知有生死大事者,必以高旻為歸。
總督高公,夙與貞契。
三十六年,創(chuàng)修浮圖,高有助焉。
已而欲以洲田五千畝施寺。
貞辭曰:“幸有薄田,可共饘鬻,不愿益之,以滋累人。
”問其故,貞曰:“利者,爭之府也。
往時諸寺院以洲田致訟者,累數(shù)十年禍不得息,可無懲乎?
且高烏能久居此耶?
”其后受田者果訐訟反覆,人以是服其明。
寺南故有漕渠五百丈,后改渠北行,舊渠為漁捕所集。
貞過而憫之,請于官截渠為放生池,植柳檜培堤,構梵宮其上,以僧守之。
丹陽萬壽杭州崇福延貞主席,或一至焉,規(guī)模聿新,輒復舍去,而歸老于高旻。
以乾隆五十年十月七日示寂,手書偈云:“四十九年無一字,我今縱說也徒然。
離相離名離自性,輸他古廟舊臺邊。
”年五十七,僧臘三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