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筠(一作??),字端父,泉州晉江(今福建泉州)人。
正子。
寧宗嘉泰四年(一二○四)通判漳州(清康熙《漳州府志》卷九)。
知邵州(《
后樂集》卷一二《列薦徐筠
朱著留筠乞賜甄擢狀》)。
嘉定九年(一二一六)使金賀生辰(《
宋史》卷三九《寧宗紀》三)。
出提點湖南刑獄。
十二年,移知廣州(清道光《
廣東通志》卷一六)。
十三年,提點江西刑獄(《宋會要輯稿》職官七五之二七)。
十五年,自廣東經(jīng)略罷領(lǐng)宮觀(同上書職官七五之三一)。
事見清道光《
福建通志》卷一七六《留正傳》附。
今錄詩六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