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霜操者。尹吉甫之子伯奇所作也。吉甫。周上卿也。有子伯奇。伯奇母死。吉甫更娶后妻。生子曰伯封。乃譖伯奇于吉甫曰:伯奇見妾有美色。然有欲心。吉甫曰:伯奇為人慈仁。豈有此也。妻曰:試置妾空房中。君登樓而察之。后妻知伯奇仁孝。乃取毒蜂綴衣領(lǐng)。令伯奇綴之。伯奇前持之。吉甫大怒。放伯奇于野。伯奇編水荷而衣之。采楟花而食之。清朝履霜。自傷無罪見逐。乃援琴而鼓之曰云云。宣王出游。吉甫從之。伯奇乃作歌。以言感之于宣王。宣王聞之曰:此孝子之辭也。吉甫乃求伯奇于野而感悟。遂射殺后妻。 履朝霜兮采晨寒。考不明其心兮聽讒言。 孤恩別離兮摧肺肝。何辜皇天兮遭斯愆。 痛歿不同兮恩有偏。誰說顧兮知我冤⑴。 ⑴ ○琴操上?!妒勒f》新語言語篇注?!段倪x》十八長笛賦注?!冻鯇W(xué)記》二?!栋滋妨?。《御覽》十四、五百十一引并有序無辭。《樂府詩集》五十七。朱文公校昌黎集注引古我府解題?!对娂o(jì)前集》四?!疱职浮!逗鬂h書》黃瓊傳注引《說苑》曰:王國子前母子伯奇。后母子伯封。后母欲其子立為太子。說王曰:伯奇好妾。王不信。其母曰:令伯奇于后園。妾過其旁。王上臺(tái)視之。即可知。王如其言。伯奇入園。后母取蜂十?dāng)?shù)置單衣中。過伯奇邊曰:蜂螫我。伯奇就衣中取蜂殺之。王遙見之。乃逐伯奇也云云。據(jù)此西漢初年。始有與琴操本事相同之故事。然尚無琴曲之事。水經(jīng)江水注引揚(yáng)雄琴清英曰:尹吉甫子伯奇。至孝。后母譖之。自投江中。衣苔帶藻。忽夢(mèng)見水仙。賜其美藥。思惟養(yǎng)親。揚(yáng)聲悲歌。船人聞之而學(xué)之。吉甫聞船人之聲。疑似伯奇。援琴作子安之操云云。據(jù)此伯奇故事雖演為琴曲。與本操亦相異。又后漢王充《論衡》書虛篇、趙岐孟子注。均謂伯奇流放。作小弁之詩。可見后漢前期。伯奇故事亦尚未固定。至曹植貪惡鳥論引俗傳云。吉甫后悟追傷伯奇。遂射殺后妻。而《世說》新語注引琴操謂伯奇作歌。以言感之。履霜操及共歌辭。始正式傳行于世。要之。此操至早為后漢時(shí)作品。 若有人兮江之干,志在流水兮必觀其瀾。 清風(fēng)蕭蕭兮水聲潺潺。 吁嗟乎,世道江河兮誰底其間(《雪坡集》卷四二)。 琴操有《履霜》,謂尹吉甫子伯奇為后母譖而見逐,自傷而作也。其詞曰:「朝履霜兮采晨寒,考不明其心兮信讒言。何辜皇天兮遭斯9,痛歿不同兮恩有偏,誰說碩兮知此冤?!故故窃~果出伯奇,則伯奇不得希于舜矣。予為之補(bǔ)云。 霜鮮鮮兮草戔戔,兒獨(dú)履兮兒宿野田。 衣荷之葉兮葉易穿,采楟花以為食兮食不下咽。 嗟兒天父兮天胡有偏,我不父順兮寧不兒憐,履晨霜兮泣吾天。 按述異記昔炎帝女溺死東海中化為精衛(wèi)鳥日銜西山木石以填東海怨溺死也余悲其志為作精衛(wèi)詞入琴操云 水在海,石在山,海水不縮石不刊。 銜石向海安,口血離離海同乾。 附:郭翼和辭 東海水雖大,精衛(wèi)心不移,銜石填海有滿時(shí)。有滿時(shí),海有底,吁嗟人心不如海(葉喜)。 陸仁和辭 精衛(wèi)兩翼大,飛向海波去,口銜石子不知數(shù)。山高高,海深深,山高海深石自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