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027—1090 【介紹】: 宋南康軍建昌人,字公擇。仁宗皇祐進士。神宗即位,除秘閣校理,右正言、同管勾國子監(jiān)。力詆熙寧新法,免校理,通判滑州。后歷知鄂湖齊等州、淮南西路提點刑獄、太常少卿。哲宗時進戶部尚書。以反對車蓋亭詩案窮治蔡確事,出知鄧州,徙成都,至陜暴卒。少讀書于廬山白石庵僧舍,仕則藏書山中,凡九千余卷,號“李氏山房”。有文集及《元祐會計錄》等。全宋詩
李常(一○二七~一○九○),字公擇,建昌(今江西永修西北)人。仁宗皇祐元年(一○四九)進士。歷蘄、江、宣三州觀察推官。神宗熙寧初,為秘閣校理,改右正言、知諫院,出通判滑州,歲馀復職。歷知鄂、湖、齊諸州,徙淮南西路提點刑獄。元豐六年(一○八三),召為太常少卿,遷禮部侍郎。哲宗立,進戶部尚書。拜御史中丞兼侍讀,加龍圖閣直學士,出知鄧州。元祐五年(一○九○)徙成都,道卒,年六十四。有文集、奏議六十卷,《詩傳》十卷。事見《蘇魏公集》卷五五《龍圖閣直學士知成都府李公墓志銘》,《宋史》卷三四四有傳。今錄詩五首。全宋文·卷一五七四
李常(一〇二七——一〇九〇),字公擇,南康建昌(今江西永修)人。李濤裔孫?;实v元年進士,授江州判官、宜州觀察推官。熙寧初,調(diào)秘閣校理兼史館檢討。王安石引為三司條例司檢詳官,改右正言,知諫院。時安石始立新法,常上書極言其不便,安石遣所親密諭意,常不止,遂免校理,通判滑州。復職知鄂州,改提點淮南西路刑獄。元豐中召為太常少卿。哲宗立,進吏部侍郎、戶部尚書,拜御史中丞、兼侍讀。后出知鄧州,徙成都府,行次陜,暴卒,年六十四,時元祐五年二月。少讀書盧山白石庵,藏書九千馀卷,名「李氏山房」。有文集奏議六十卷,《詩傳》十卷、《元和會計錄》三十卷,今佚?!?a target='_blank'>宋史》卷三四四有傳。
古風
觸石兮山巔,倏四騖兮天邊。
驚霆怒兮電熾,翻河漢兮繩懸。
黍離離兮發(fā)嘉,穗壟高下兮水潺湲。
歡吾人兮拜貺,請奉事兮無有窮年。
肅旂旆兮先驅,咽簫笳兮擁歸輿。
椒醑甘兮牲幣潔,如肸蚃兮為之躊躕。
瞻前山兮嵯峨,指去路兮縈紆。
神德大兮報無以稱,徒感涕兮長吁(《宋文鑒》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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