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

選項

位置
更多分類

作者
朝代

體裁
韻部
詩文庫蔡善繼(共 2 首) 五律 1七律 1 作品不分行

人物簡介

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伯達,烏程人。萬歷辛丑進士,知莆田縣調香山入歷工兵二部郎中出為泉州知府終福建左布政使有去去齋集
維基
蔡善繼,字伯達,號五岳,浙江烏程縣(今屬湖州市)人。官至福建左布政使。萬歷十九年(1591年),蔡善繼舉辛卯科浙江鄉(xiāng)試,萬歷二十九年(1601年)中式辛丑科三甲進士。任福建莆田縣知縣,調廣東香山縣,任內為加強對澳門的管理,頒布《條議制澳十則》。歷升工部主事、南京兵部郎中。萬歷四十三年,蔡善繼任泉州府知府。任內為宋代先賢蔡襄刻印《蔡忠惠集》,并葺其祠堂,重修萬安橋。行旅感戴其功績,將其肖像懸掛在忠惠祠中,號「二蔡祠」。有庫吏之子鄭芝龍,年方十歲,向衙門內投擲石子取樂,誤中善繼額頭,善繼本欲鞭笞芝龍,但見其姿貌秀異,便告誡之后,將其釋放。后升任按察使司副使,分巡漳南。因丁憂去職,守喪結束后,補官福寧。天啟四年(1624年),蔡善繼升任布政使司參政,在羅定備兵。遷建文廟,修造石橋,開辟放生池,百廢俱興。升任湖廣按察使,轉右布政使,分巡襄陽。崇禎元年(1628年),蔡善繼轉任福建左布政使。此時,鄭芝龍已從倭寇,勢力龐大。官兵圍剿不成,只得商議招安。廷臣以善繼曾對芝龍有恩,令其治漳泉道事。芝龍隨即身著囚服,接受招撫。事定之后,功勞卻歸于巡撫。崇禎三年(1630年),蔡善繼致仕歸里。卒贈太仆寺卿。清乾隆《烏程縣志》有傳。
五言律詩
游珠泉 明 · 蔡善繼
五言律詩
石鐺烹蟹眼,滄海汎龍宮。
噴薄疑晴雪,飄搖舞朔風。
一天涵盡碧,萬斛采難窮。
漚發(fā)真如幻,懸知濕性空。
按:整理自《古今圖書集成》泉部

七言律詩
春日閒居 明 · 蔡善繼
七言律詩
幽棲未擬絕塵寰,楚帝橋西水一灣。
樹里暗浮鄰寺塔,樓頭青入傍城山。
不緣好客寧沽酒,祇為高僧遂出關。
春鳥自鳴花自舞,禪心竟日與云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