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置物也。謂去此注彼也。曲禮曰。器之漑者不寫。其餘皆寫。注云。寫者、傳己器中乃食之也。小雅曰。我心寫兮。傳云。輸寫其心也。按凡傾吐曰寫。故作字作畫皆曰寫。俗作瀉者、寫之俗字。周禮以澮寫水。不作瀉。寫之則安矣。故從宀。舄聲。悉也切。古音在五部。
粵公網(wǎng)安備44010402003275粵ICP備17077571號關于本站聯(lián)系我們客服:+86 136 0901 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