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告也。從言。登聲。諸應切。六部。今人爲證驗字。
諫也。呂覽士尉以証靜郭君。高曰。証、諫也。今俗以証爲證驗字。遂改呂覽之証爲證。從言。正聲。讀若正月。之盛切。十一部。按古音凡正皆讀如征。獨言正月者、隨舉之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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