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 句因包含“舉案”,據(jù)此推斷可能引用了典故:舉案
第 9 句因包含“相如”,據(jù)此推斷可能引用了典故:相如
第 10 句因包含“諫,伯倫”,據(jù)此推斷可能引用了典故:諫伯倫
第 12 句因包含“西施”,據(jù)此推斷可能引用了典故:西施
第 9 句因包含“相如”,據(jù)此推斷可能引用了典故:相如
第 10 句因包含“諫,伯倫”,據(jù)此推斷可能引用了典故:諫伯倫
第 12 句因包含“西施”,據(jù)此推斷可能引用了典故:西施
草堂三詠 其三 竹夫人 金 · 李奎報
押真韻 出處:東國李相國全集卷第三
竹本丈夫比,亮非兒女鄰。
胡為作寢具,強名曰夫人。
支我肩股穩(wěn),入我衾裯親。
雖無舉案眉,幸作專房身。
無腳奔相如,無言諫伯倫。
靜然最宜我,何必西施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