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沌初分后⑴,陰陽辨濁清⑵。
三才皆備位⑶,萬物有長生⑷。
罔象精通感⑸,淳和道可明⑹。
但求方寸是⑺,剖判應非輕⑻。
⑴ 原注:混沌則沖和之一氣也,冥蒙若雞子之未形。既道以發(fā)生為務(wù),又安可久而凝滯,故須至于分剖也。
⑵ 原注:清氣升而為天,濁氣降而為地,二位既形,則可以區(qū)別爾。
⑶ 原注:二氣和合,含育至靈。始有人倫,備三才之位也。
⑷ 原注:造化之功,彌綸萬匯。生長之德,包博無窮。埏埴綿綿,如天之長矣。
⑸ 原注:杳冥之精,真而有信。通其所感,不亦宜乎。
⑹ 原注:淳和之道,雖曰虛無,若能棄智守樸,存神而叩之,則自然明白爾。
⑺ 原注:至道之要,莫若修心。君子求諸己,若能內(nèi)觀以至無瑕,則真所謂以身觀身也。
⑻ 原注:道之明矣,心之正矣,則可以剖判至理,應彼機宜。斯為至難,不可輕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