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治十四年秋。吾友崔參校璘。謁告歸于鄉(xiāng)。其鄉(xiāng)曰延安。有良田廣宅。可以娛老境。蓋欲去不還也。二子隨之。皆嘗占科名。方移孝做忠。此去將榮于其鄉(xiāng)。盡可樂也。余與崔君。少嘗游學(xué)于泮宮。入承文院。一時為博士。晚家南山下。又隔墻相從。同業(yè)也。同官也。同里闬也。于其歸。得無言乎。酒壺既傾。詩以贈別(二首。) 其一 明 · 洪貴達(dá)
五言律詩
二子由忠孝,恩榮錫九天。
銀潢稱壽酒,?服映華筵。
弦管遲遲日,萱椿萬萬年。
鄉(xiāng)人爭指說,人世有神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