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門銘 東漢 · 李尤
四言詩
谷門北中,位當(dāng)于子。
太陰主刑,殺伐事首。
⑴ 《藝文類聚》六十三作「殺伐為首」,《初學(xué)記》二十四作「為始」,《御覽》一百八十三。案:雒陽城十二門,今缺丑門一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