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災害,禍難殷流,初交殊族,卒成同盟,使王室震蕩,彝倫攸斁。
是以智達之士,莫不痛心入骨,傷時人不能相忍也。
然孤與太公,志向愿等,雖楚魏絕邈,山河迥遠,戮力乃心,共獎王室,使非族不干吾盟,異類不絕吾好,此孤與太公無貳之所致也。
功績未卒,太公殂隕,賢胤承統(tǒng),以繼洪業(yè)。
宣奕世之德,履丕顯之祚,摧嚴敵于鄴都,揚休烈于朔土,顧定疆宇,虎視河外,凡我同盟,莫不景附
何悟青蠅飛于竿旌,無忌游于二壘,使股肱分成二體,匈膂絕為異身。
初聞此問,尚謂不然,定聞信來,乃知閼伯、實沈之忿已成,棄親即讎之計已決,旃旆交于中原,暴尸累于城下。
聞之哽咽,若存若亡。
昔三王、五伯,下及戰(zhàn)國,君臣相弒,父子相殺,兄弟相殘,親戚相滅,蓋時有之。
然或欲以成王業(yè),或欲以定霸功,皆所謂逆取順守,而徼富強于一世也。
未有棄親即異,兀其根本,而能全于長世者也。
昔齊襄公報九世之讎,士丐卒荀偃之事,是故《春秋》美其義,君子稱其信。
夫伯游之恨于齊,未若太公之忿于曹也;
宣子之臣承業(yè),未若仁君之繼統(tǒng)也。
且君子違難不適讎國,交絕不出惡聲,況忘先人之讎,棄親戚之好,而為萬世之戒,遺同盟之恥哉!
蠻夷戎狄將有誚讓之言,況我族類,而不痛心邪?
夫欲立竹帛于當時,全宗祀于一世,豈宜同生分謗,爭校得失乎?
若冀州有不弟之慠,無慚順之節(jié),仁君當降志辱身,以濟事為務。
事定之后,使天下平其曲直,不亦為高義邪?
今仁君見憎于夫人,未若鄭莊之于姜氏;
昆弟之嫌,未若重華之于象敖。
然莊公卒從大隧之樂,象敖終受有鼻之封。
愿捐棄百疴,追攝舊義,復為母子如初。
今整勒士馬,瞻望鵠立
⑴ 案:自「太公殂隕」至此,《魏氏春秋》作:「尊公殂隕,四海悼心。賢胤承統(tǒng),遐邇屬望,咸欲展布膂力,以投盟主,雖亡之日,猶存之愿也」。
⑵ 《魏氏春秋》作「而能崇業(yè)繼功,垂祚后世者也」。
⑶ 《后漢·袁紹傳》,注云:「書見《王粲集》。又《魏志·袁紹傳》注引《魏氏春秋》,有刪節(ji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