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寧六年九月,天章閣待制李公,自登州來守此邦。愛其山川泉石之勝,怡然有久留之意。此邦之人,安公之惠,亦欲公之久于此也。然自其始至,而民知其方將復用,懼其不能久矣。明年二月,詔書移牧河間,邦之父兄皆惜其去。雖公亦將留焉而不可得也。于是數(shù)與其僚燕于湖上,曰:“北方幸安,余將復老于此?!本坪ǎx詩以別,從而作者三人。公平生喜為詩,所至成編,及來此邦而未嘗有所為,故尤貴之。遂相與刻于石,以慰邦人之思焉。
東來亦何恃,夫子此分符。
談笑萬事畢,樽罍眾客俱。
高情生遠岫,清興發(fā)平湖。
坐使羈游士,能忘歲月徂。
縱歡真樂易,恨別不須臾。
廟幄新謀帥,河間最近胡(原作湖,據宋大字本改)。
安邊本馀事,清賞信良圖。
應念茲園好,流泉海內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