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2 句因包含“甘旨”,據(jù)此推斷可能引用了典故:甘旨
第 44 句因包含“濯足”,據(jù)此推斷可能引用了典故:濯足
第 59 句因包含“三諫”,據(jù)此推斷可能引用了典故:三諫
禮詩九首 其一 事親第一 明末清初 · 黃宗海
 出處:朽淺先生集卷之一
凡子父母,雞鳴盥漱
櫛總冠紳履,以適父母所。
及所當氣怡,問衣寒與燠。
出入扶持,癢痛敬搔抑。
婦之事舅姑,如子事父母
雞鳴冠櫛,佩用在左右。
將席請何向,長席少執(zhí)床。
懸衾篋枕簟,灑掃室及堂。
長者必奉水,少者必奉盤。
進盥沃盥,盥卒授以巾。
問所欲而進,甘旨滑且髓。
柔色以溫之,必嘗而后退。
男女未冠笄,衿纓容臭
昧爽問何食,佐長者視具。
噦噫與嚏咳,欠伸唾洟
此皆聲貌慢,勿于父母所。
杖屨勿挨逼,枕席移置
莫食非馂食,莫用非馂器。
養(yǎng)則致其樂,居則致其敬。
昏定晨省冬溫夏凊。
三日則具沐,五日則請浴。
燂潘請靧面,燂湯濯足
親癠躬調(diào)藥,不琴亦不櫛
不敢言笑,不敢縱酒肉。
立不敢中門,行不敢中道。
坐不敢中席,居不敢中奧。
父召唯無諾,父呼走不趨
食在口則吐,手執(zhí)業(yè)則投。
父母或有過,柔聲以諫之。
三諫不聽,亦當號泣隨。
籍行父母命,陳非待其許。
直行己志者,雖是順子。
子之事父母,心志不可違。
安寢耳目,飲食養(yǎng)之
親在遠游,出告反面之。
出不敢易方,復不敢過時。
身者父母體,行之敢不敬。
舟焉而不游,道焉而不徑。
不敢有其身,不敢私其財。
凡事咨稟,假與亦不私。
父母衣食,于心雖不欲。
嘗服以待之,實緣愛敬極。
加事人代之,雖誠不欲與。
姑順父母命,不能而后改。
子妾二人中,當厚親所愛。
飲食執(zhí)事,親沒猶不替。
孝子愛者,有婉容和氣。
嚴威嚴恪,不是事親道。
父母之于子,唯其疾之憂。
子能謹疾病,是亦孝子流。
姑當慈而從,婦當聽而婉。
婦姑如此,勃溪何足患。
舅沒則姑老,家事冢婦傳。
猶必聽于姑,亦不敢自專。
舅姑使介婦,毋敢敵冢婦
冢婦介婦,亦不敢無禮
子飽父母饑,此患或有之。
所以賢者父子異財。
父母愛敬,亦當自愛敬。
犬馬雖云賤,必異己所養(yǎng)。
不是父母,古云天下無。
此言若深體,亦為舜之徒。
父沒觀其行,父在觀其志。
三年改道,可謂孝子矣。
喪須盡哀禮,勿令有追悔
是以孟子曰,送死大事。
子于親沒后終身不敢忘。
雨露怵惕,霜露悽愴
祭時必致愨,然后著且存。
所以如在,孔子有是言。
佛法巫覡,妖妄無經(jīng)據(jù)。
見識若未透,當信圣賢語。
人無父母者,遇己之生日。
自然悲痛,何忍張宴樂。
貧不鬻祭器,寒不衣祭服。
經(jīng)營宮室時,戒勿斬丘木。
五刑三千屬,第一不孝罪。
凡為人子者,敢不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