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上篇(829年) 唐 · 白居易
都城風土水木之勝,在東南偏;東南之勝,在履道里;里之勝在西北隅。西闬北垣第一第,即白氏叟樂天退老之地。地方十七畝,屋室三之一、水五之一、竹九之一。而島樹橋道間之,初樂天既為主,喜,且曰:雖有臺,無粟不能守也。乃作池東粟廩,又曰:雖有子弟,無書不能訓也。乃作池北書庫,又曰:雖有賓朋,無琴酒不能娛也。乃作池西琴亭,加石樽焉。樂天罷杭州刺史時,得天竺石一、華亭鶴二以歸,始作西平橋,開環(huán)池路。罷蘇州刺史時,得太湖石、白蓮、折腰菱、青版旁舫以歸,又作中高橋,通三島徑。罷刑部侍郎時,有粟千斛、書一車。洎臧獲之習管磬弦歌者指百以歸。先是潁川陳孝仙與釀酒法,味甚佳;博陵崔晦叔與琴,韻甚清;蜀客姜發(fā)授《秋思》,聲甚淡;弘農(nóng)楊貞一與青石三,方長平滑,可以坐臥。太和三年夏,樂天始得請為太子賓客,分秩于洛下,息躬于池上。凡三任所得,四人所與,洎吾不才身,今率為池中物。每至池風春,池月秋,水香蓮開之旦,露清鶴唳之夕,拂楊石,舉陳酒,援崔琴,彈《秋思》,頹然自適,不知其他。酒酣琴罷,又命樂童登中島亭,含奏《霓裳散序》,聲隨風飄,或凝或散,悠揚于竹煙波月之際者久之。曲未竟,而樂天陶然石上矣。睡起偶詠,非詩非賦,阿龜握筆,因題石間。視其粗成韻章,命為《池上篇》云:
十畝之宅,五畝之園。
有水一池,有竹千竿。
勿謂土狹,勿謂地偏。
足以容膝,足以息肩。
有堂有庭,有橋有船。
有書有酒,有歌有弦。
有叟在中,白須飄然。
識分知足,外無求焉。
如鳥擇木,姑務巢安。
如龜居坎,不知海寬。
靈鶴怪石,紫菱白蓮。
皆吾所好,盡在吾前。
時飲一杯,或吟一篇。
妻孥熙熙,雞犬閑閑。
優(yōu)哉游哉,吾將終老乎其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