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句因包含“絲綸”,據(jù)此推斷可能引用了典故:絲綸
李次野奏請副使赴京 明 · 金正國
 出處:思齋集卷之一
傳聞訛謬,記載舛錯。
圣祖受枉名,著在中華籍。
乃知后嗣心,不啻疚在己。
奏陳火急湔雪得已。
專對有人,睿簡非徒爾。
絲綸獨坐,以副皇明使。
豈不欲留公,所以重在彼。
敷陳忠義,丹衷肺腑。
所期回天淹滯寧辭苦。
申胥秦庭,鄭公使北虜。
一哭借兵,片言杰黠。
中誠茍有至,感通金石
矧惟圣天子,眷我東藩國。
歸來寵命,佇快與情郁。
王事未遑,取別草草
短詩寸心,面目遼陽道太祖高皇帝創(chuàng)立制度。纂錄為書。名曰文明會典。李貳相繼孟赴京。始購得而還見于朝鮮下。書以國朝璿系為李仁之后。又載太祖無之事。頗涉不順。其傳聞記事。訛舛不詳至此。使圣祖惡名天下后世。義所盡陳。奏請改正。故命別陳文學(xué)重臣可堪專對回?者。以充使價而遣。李公應(yīng)選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