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宋史·樂志》五:朝饗太廟,歌《興安》。僖祖廟用《基命之樂舞》,翼祖廟用《大順之樂舞》,宣祖廟用《天元之樂舞》,太祖廟用《皇武之樂舞》,太宗廟用《大定之樂舞》,真宗、仁宗廟樂舞曰《熙文》、曰《美成》,英宗、神宗廟樂舞曰《治隆》、曰《大明》,哲宗、徽宗、欽宗廟樂舞曰《重光》、曰《承元》、曰《端慶》,皆以無射宮奏之。
(黃鐘為宮)奉先嚴(yán)祀,率禮大經(jīng)。
時思致享,肅薦芳馨
竭誠備物,樂奏和聲。
真馭來止,熙事克成。
按:黃鐘為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