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封泰山樂章(《唐書·樂志》曰:“開元十三年明皇泰山祀天樂,降神用《豫和》,六變。迎送皇帝用《太和》。登歌、奠玉帛用《肅和》。迎俎用《雍和》。酌獻(xiàn)、飲福并用壽和》。送文舞出、迎武舞入用舒和》。終獻(xiàn)亞獻(xiàn)用《凱安》。送神用《豫和》?!保?/span> 其一 豫和六首 唐 · 張說
 押庚韻
泰壇,紫(一作柴)泰清
天命,報天成。
皇心,薦樂聲
上達(dá),歌下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