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唐書·樂志》曰:“開元十三年明皇封泰山祀天樂,降神用《豫和》,六變。迎送皇帝用《太和》。登歌、奠玉帛用《肅和》。迎俎用《雍和》。酌獻(xiàn)、飲福并用《壽和》。送文舞出、迎武舞入用《舒和》。終獻(xiàn)、亞獻(xiàn)用《凱安》。送神用《豫和》。”
奠祖配天,承天享帝。
百靈咸秩,四海來祭。
植我蒼璧,布我玄制。
華日裴回,神煙容裔。